在中国人眼里,秦桧可谓是最大的奸恶之人了。在演义小说《岳飞传》中,秦桧更是恶得不可救药。他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了岳飞,从而使自己背上了千古骂名。
可是,真正的秦桧是个什么样子呢?真的是他杀害了岳飞吗?
秦桧(公元1090~1155年),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进士出身,在北宋时曾任密州教授、监察御史、御史中丞,到南宋任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宰相,被封为太师、魏国公。死后高宗加封他为“申王”,谥号献忠。可见他在宋高宗心目中的地位,绝对是个忠臣。可几百年后的今天,有人说他是宋朝卖国贼,金国派来的奸细。而事实上,丝毫找不出秦桧卖国的证据,反而倒有秦桧爱国的证据……
公元1126年,金兵突袭北宋京城成功。在金人未攻破汴京前,秦桧一直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百官议立张邦昌为帝。秦桧竟站出来反对,立议状要存赵氏。结果秦桧被金人俘虏北去。秦桧此举,颇受人民赞扬。可以说,秦桧若不站出来立议状要存赵氏,就不大可能会被虏走受苦受罪,或许还会在伪齐政府里做大官享受荣华富贵。
秦桧说,他是杀了金人监己者逃回,此说不信也罢,但说秦桧投靠金人并无任何根据。从外处逃脱的例子自古有之,如西汉的张骞从西域匈奴手中逃回汉朝。宋朝也有很多人如辛弃疾、文天祥等等……宋高宗决不是个无能的昏君。宋朝的百官百姓也不傻。奏桧是丰和派的代表,但不能说主和派就是投降派,主和派与主战派只是看问题的角度或所想的侧重点不同。议和,秦桧是充分考虑到当时情况所做出的选择。
在当时的情况下,主和是稳妥的做法,先保存实力,修养生息,以图日后再战。主战是冒险的做法,成功则收复失地,不成则国破人亡。高宗决定采取主和的观点,完全是经过通盘考虑后做出的稳妥策略。秦桧的仕途也并非一帆风顺,和平的谈判道路也并非平坦,金国也有主和派与主战派。秦桧也曾一度被罢免丞相之职。公元1137年徽宗客死他乡,同年高宗任命秦桧为主持与金国议和。经过艰苦的谈判,公元1139年,在秦桧努力下终于和金朝达成和平协议,史称“绍兴和议”。
岳飞打算辞职,他呈给高宗的奏章言:“今讲好已定,两宫天眷不日可还,偃武休兵,可期岁月,臣之所情,无避事之谤。”他在(《乞出师札子》上还写道:“异时迎还太上皇、宁德皇后梓宫,奉迎天眷归国,使宗庙再安,万姓同欢,陛下高枕万年,无北顾之忧,臣之志愿毕矣。然后乞身归田里,此臣夙昔所自许者。”可见,这个和约在岳飞及大多数宋人眼里根本不是什么卖国条约,人们也对秦桧这些年来的努力艰苦的谈判成果非常满意。
但是历史是无情的,秦桧注定不能成为千古名相、人民眼中的英雄、宋国的一号功臣。转年,金国突然发生政变。兀术政变成功撕毁和议,决计不放钦宗,以备万一日后军事失利,金人扬言要让钦宗来做皇帝,和南方的高宗对立。让钦宗“安坐汴京,其礼无有弟与兄争”,金人对汴京的百姓说:“让你们的旧主人来坐这个江山。”兀术把钦宗当一张王牌和宋高宗斗。金国也有主和派与主战派。兀术就是主战派,金国主战派掌权后,金兵大举分兵南下。战争也成就了岳飞,当时双方国力都消耗的差不多了,虽然岳家军取得胜利,但其他的几路宋军皆败。
岳飞的死是时代的悲剧,也是他个人的悲剧。时代的悲剧在于当时的现实环境与条件不允许实现他的壮志雄心。岳家军虽然能打,但是毕竟是强弩之末。另外金国还拥有大量骑兵主力,以步兵为主的南宋军队在平原地区还可以与金国的精锐骑兵较量。但若劳军远征准备不充分,在金国的土地上和大量的骑兵精锐较量,可以说胜利的希望不大。他的主战观点和当时人民的愿望、国家的政策相冲突。个人的悲剧在于,是他个人性格所至。岳飞忠事不忠人,违背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连续12道金牌才把他召回,就是说他连续11次抗旨。不听圣旨召唤就意味着是和赵构对着干。岳飞是赵构一手提拔的大将,襄阳大捷之后,皇帝赵构和宰相张俊,对岳飞十分倚重。岳飞被杀不是因为他能打胜仗,而是因为他打了胜仗后不可一世、目空一切、说话无避讳。公元1137年,岳飞曾奏请立储之事,岳飞作为大将干预朝廷上的立储大事,岳飞本身有能力对高宗的地位构成威胁,作为拥有众多兵马的武将参与立储之事确实是超出了一个武将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秦桧还想救岳云一命,以刑部大理寺的名义上书,主张保全岳云性命。“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岳云私罪徙(徙就是流放)”,“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但结果是全杀。在宋朝,皇帝杀普通的臣子原本是少见的,更何况像岳飞这样的朝野重臣。若没有皇帝的许可,秦桧是没有能力杀岳飞的。岳飞的死,秦桧有责任,但撑死了是帮凶。谁当宰相谁负责岳飞这个案子,结果都是一样的。
岳珂对祖父是秦桧害死之说起了关键作用。岳珂根据野史记述写书,丝毫不提幕后真凶赵构。至于说岳飞为什么成了民族英雄,那还是因为三代之后。宋朝自认准备充足,开始大举讨伐金国,为岳飞平反以鼓舞上气。作为皇上的赵构是不能说的,所以只好委屈一下死去多时的秦桧了。
选自《被误读的中国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