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小说《古今小说》(即《喻世明言》)第二十八卷“李秀卿又结黄贞女”里引了一段俗语:“天下只有三般口嘴,极是利害:秀才口,骂遍四方;和尚口,吃遍四方;媒婆口,传遍四方。”
秀才都是读书人,应该都是斯文的“知识分子”,怎么会有一个骂大街的名声?
注意读一下其他的明清小说,就会发现,能骂的秀才形象还确实有不少。比如《儒林外史》第二十二回里,牛浦和牛玉圃在仪征的大观楼上和一个戴方巾的、说是原来在衙门里做的王义安一起吃饭,来了两个秀才,“前面一个穿一件茧袖直缀,胸前油了一块;后面一个穿一件元色直缀,两个袖子破的晃晃荡荡的”,见了王义安,说他是妓院里掌柜的乌龟,不配戴方巾,“不由分说,走上去一把扯掉了他的方巾,劈脸就是一个大嘴巴”.又打叉骂,要送他见官,直到王义安摸出三两七钱碎银子来给他们做“好看钱”,才放过他。
“秀才口,骂遍四方”和我们所理解的秀才的性质有关。“秀才”实际上是民间的称呼,在官方的正式称呼里应该是“生员”,原来的意思就是官办学校里有员额限制的学生。我们现在一提到学生,就认为应该是以读书为主业的人,可是明清时所谓的“秀才”主要是指一种特权身份,读书倒是其次。
中国古代是个身份社会,和其他文明古国不同的是,中国古代社会里每个人的身份是允许转换的,人们可以在各个社会阶层之间流动.最经常的向上流动途径就是科举考试。明清时期,每年由当地县官主持考一次本地读书人的“俊秀”,如被录取,就是“童生”,站到了特权阶级的门槛前,但还不是特权阶级。还要进一步通过由省的“学政”(也称学道)主持的“院试”,才能进入官学,成为“秀才”。要通过这种考试极其困难,一般的州县在每三年两次的院试中,每次能够考取的生员名额只有十几名(按照《学政全书》统计,清嘉庆末年二百一十五个州,平均每州十五名,一千二百八十一个县,平均每县不足十四名),而每县参加考试的童生却往往要多达几百人。
一旦考上了秀才,马上就可以享受种种特权:除了自己还可以免除家里两个人的“徭役”(每年定期为政府无偿劳动一段时间,到了明清时往往都是改换为出某笔代役钱);见了地方长官只需拱手叫老师,不必像普通民众那样跪下来叩头喊青天大老爷——当大家都跪着而你能站着,那就是莫大的特权了;可以穿盘领长衫,头戴“方巾”(秀才所戴的一种脑后有两翅的帽子).脚蹬长靴,这是一般老百姓都不得穿着的打扮;有了纠纷不必亲自到衙门起诉、应诉,可以派家人代理出庭;即使是被控有罪,也不能随便抓来审问,尤其是不能动用刑讯,必须要报省的学政批准,确实犯罪也不受体罚,不挨板子,所谓“例难的决”,只要拿钱赎罪就行;平时可以求见长官,递两指宽的“治生”帖子进去.即使见不到长官,至少也和长官有个联系通道。
甚至骂大街也是秀才们的一项实际拥有的特权。因为按照明清时期的法律,凡是骂人的,要打十下屁股,回骂的同样是十下。而秀才骂人,不能被判决打屁股,即便改换为赎刑,数量也是少得可怜,不过是七厘五毫银子。官府一般根本不会受理秀才骂人的案件。秀才可以依仗他们的这个特权公开骂自己看不惯的事情,所以得到这个“骂遍四方”的名声。
做秀才主要不是为了读书而是为了要有此等好处。所以明末清初大思想家顾炎武说全国大约五十万秀才,绝大多数只是为了“保身家”而已。
选自《特别文摘》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