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令
针对淳于越封建诸侯的提议,李斯上书赢政作答,书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淳于越所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哉?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至于如何禁止,书中再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者,以吏为师。”书上赢政,赢政批道,可。意思就是,我看行。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秦火焚书了。对于此举,后世多持恶评。然而在附和过往那些骂声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有关焚书的种种细节和实际后果。夸人要夸到痒处,骂人则要骂到痛处。知己知彼,方能百骂不殆。倘一闻焚书二字,也不深究,便即拍案而起,破口大骂,作激愤声讨状,窃以为不免“操”之过急。
首先,从李斯的视角看去,焚书有它的逻辑必然性。在李斯的止书中,对淳于越请求分封之事,只用了“三代之事,何足法哉”八个字,便已驳斥一尽。随即将淳于越之流定性为“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而像淳于越这样的人所在多有,“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八则心非,出则巷议。”人之所学,则是源于书本,因此禁书乃至焚书便是斩草除根的应有之义了。
古人竹简刀笔,著书匪易。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数十万种著作出版面世,借用叔本华的话来说,还都是些“内容丰富、见解独到,而且全是少不得”的著作。这也就决定了帝国焚书的品种不可能太多,大致为:一、史官非秦记者,即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讥讽于秦。二、诗书、百家语。尤其诗书,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仓库。烧之等于缴械,看尔等还怎么援引去。需要特加注意的是,从李斯的上书可知,当时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对帝国的这一举措,清人刘大魁的解释是“其所以若此者,将以愚民,而固不欲以自愚也。”而在我看来,帝国将这些禁书善加备份收藏,并不以悉数销毁为快,除去不欲自愚外,也应存有一种责任心和长远考虑。好比我们都知道,天花病毒曾经肆虐了几个世纪,夺去了数千万人的生命,给人类带来巨大而深重的灾难。尽管如此人类却也并没有将天花病毒彻底销毁,让它永远消失于地球,而是分别在莫斯科和亚特兰大的两个实验室里保存了少量样本,以备研究,或应对任何人力无法预测的不时之需。
至于民间,如果私藏禁书,抗拒不交,后果又会如何?答日:“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也就是说,将接受黥面和输边筑长城的处罚。在今天看来,这样的后果无疑是严重的,但在刑罚严酷的泰国,这却算得上是轻罚了,并不严厉。而且这样的处罚还是在藏书被官府发现的前提之下,如果未被发现,自然也就不用追究。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禁令中,焚书并非第一要务。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李斯和赢政自然也明白得很,焚书哪能焚得尽,只是一种手段而已。且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我们会很奇怪地发现,偶语诗书的罪罚,居然远比私戴诗书的罪罚为重。私藏诗书不过黥为城旦,偶语诗书却要弃市掉脑袋。可以判断禁令的最大目的,是禁止民众议论当今政治,其次是禁止民众讨论古代政治。归结为一句话:禁止议论政治。庶人不议,然后天下有道,这大概就是禁令背后的逻辑依据吧。
焚书自然是不对的,不好的。但对帝国而言,言论窒息、万马齐喑才是最恐怖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自古以来防川有两种方法,一是封堵,鲧便是采用此一方法,结果洪水越发肆虐,自己则被帝尧派祝融杀于羽郊;二是疏导,鲧的儿子大禹,则是采用此一方法,最终治水成功。为帝国之久远计,理应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言论自由,从而有疏导之效,收善治之功。以我所见,当以北宋朱弁《续骫骳说》中士气一条,倡此论最为精妙,姑录于下:一身之盏衷在于元气,天下之蛊表在乎士气。元气壮则肤革充盈,士气伸则朝廷安强。故善养生者使元气不耗,善治国者使士气不沮。欲元气不耗,则必调饮食以助之,而咽喉者,所以纳授饮食也。欲士气不沮,则必防壅蔽以达之,而言路者,所以开导壅蔽也。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远近虽殊,治道无二。
再回到焚书,其对古籍造成的损失究竟有多严重?时至今日已经很难作出确切判断。《史记·六国年表》云:“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王充《论衡一书解篇》云:“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这两条记载表明,至少在汉代,古籍中的精华部分——诗书诸子,都还完整地幸存了下来。另一方面。由于所有的古籍都在宫廷留有备份,只要秦国不灭,可想而知,这些古籍便将一直完好地留存下去。然而诸多古籍湮灭无踪,后世永不得复见,这却要特别感谢我们的项羽先生。众所周知,项羽先生不爱读书,生性暴庆,攻八成阳之后,首先是屠城,然后搜括金钱妇女,临去再是一把大火,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帝国的珍责藏书,就此付之一炬。可怜唐、虞、三代之法制,古先圣人之微言,最终只化为若干焦耳的热量而已。所以刘大魁作《焚书辨》,毫不客气地指出:书之焚,非李斯之罪,实项羽之罪也。
单就秦国焚书而言,其所引起的实际损失,可能也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严重。《汉书·艺文志》所载677种著作,其中约有524种,即77%,现在已不复存在。这个事实说明,汉以后的几个世纪,特别在印刷术流行前,文献损坏所造成的总的损失,也许甚至大于秦代的焚书。因此可以想象,即使没有焚书之事发生,侍下的周代的残简也不可能大大多于现在实际存在的数量。
历代焚书简史
关于焚书,李斯并非始作俑者。前此孟子有云:诸侯恶周礼害己,而皆去其典籍。《韩非子》也云:商君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到了后世,焚书更是屡见不鲜。
隋人牛弘作《上表请开献书之路》,历数书之五厄:秦皇驭宇,下焚书之令。此则书之一厄也。王莽之末,长安兵起,宫室图书,并从焚烬。此则书之二厄也。孝献移都,吏民扰乱,图书嫌帛,皆取为帷囊。所收而西,载七十余乘,属西京大乱,一时燔荡。此则书之三厄也。刘、石凭陵,京华覆灭,朝章国典,从而失坠。此则书之四厄也。周师八郢,萧绎收文德之书,及公私典籍,重本七万余卷,悉焚之于外城,所存十才一=。此则书之五厄也。明人胡应麟著《少室山房笔丛》。在牛弘所论五厄之外,再增补五厄,列为“十厄”:隋开皇之盏板矣,未几皆烬于广陵:唐开元之蛊极矣,俄顷悉灰于安史;肃代二宗洊加鸠集,黄巢之乱复致荡然;宋世图史一立于庆愿,再盛于宣和,而金人之祸成矣;三盏于淳熙,四盘于嘉定,而元季之师至矣。然则书自六朝之后,复有五厄。
到了清朝,大兴文字狱,倒霉的便不仅是书,更包括了著书者和藏书者。因触犯忌讳,生者凌迟杖毙,诛灭三族,死者剖棺戮尸,锉骨扬灰,如此案例已是不胜枚举。仓颉造字而鬼神哭,莫非鬼神早有先见,知有清朝之劫,故而预为号恸乎?
选自《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终结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