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特产”锦衣卫这一组织可说是明朝的“特产”。1368年,朱元璋登上皇帝的宝座。他出身贫贱,既当过和尚,也做过叫花子,对这些早年经历,他自知无法掩盖,但又十分忌讳,加上他取得皇权十分不易,比谁都清楚忠诚的重要性,于是就采用了特务手段来侦查臣下的言行。洪武初年,朱元璋设置了“检校”这么一个官职,专门四处打听在京城的大小衙门官吏有没有不公不法之事,对风传的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也不放过。由于检校只能侦查而没有权力逮捕、判刑,朱元璋就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革禁卫军,建立了12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锦衣卫的穿着很讲究,在正式场合,锦衣卫指挥一级的官员身穿大红蟒衣或金黄色飞鱼服、戴乌纱帽、披銮带、佩绣春刀,一般场合则穿大红便服:千户、百户等下级官员身穿青绿色锦服,一般场合则穿青绿便服。
三大职能锦衣卫的职能主要是“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其首领称为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而很少像很多影视剧里演绎的由太监担任。
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
至于“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犯人,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南北镇抚司的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他们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明朝一代,缇骑数量最少1000人,最多达6万之多。
“掌刑狱”是锦衣卫的第三项职能。据《明史》记载,锦衣卫常用的刑具有18套,包括杖刑、夹棍、脑箍、拦马棍、钉指等。杖刑的执行特别有讲究。一旦有哪位倒了霉的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会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绑双手,押至行刑地点,被裹在一个大布袋里,随着一声“打”字,棍棒就如雨点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行刑的锦衣卫校尉能够根据司礼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的暗示准确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这两人两脚八字形张开,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条活命;反之,如果脚尖向内靠拢,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杖刑对明朝官员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伤害,场面血腥,旁观者常看得直发抖,但明朝的皇帝却乐此不疲,他们要的就是这种杀鸡吓猴的效果。魏忠贤时期,锦衣卫的残暴达到了极致。魏忠贤与朝中大臣杨涟等人不睦,欲置之死地而后快。锦衣卫逮捕了杨涟的朋友汪文言,严刑拷打了两个多月,想让他供出杨涟等人受贿的情况,汪文言至死不肯承认,受刑气绝。负责审狱的锦衣卫官许显纯就捏造了一个狱词,将杨涟等人诬陷下狱。一起下狱的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宣等六人被称为“六君子”。杨涟最终被折磨而死。死后7天,家人才被通知前去认领尸体,此时尸体只剩下几根残骨、几片血衣,惨不忍睹。
正直的锦衣卫凤毛麟角锦衣卫中,也出过袁彬这样正直的指挥使。景泰八年(1457年)发生了“夺门之变”,太监曹吉祥及大将石亨拥戴明英宗复辟。英宗重新登位,害怕朝臣有二心,遂“倚锦衣卫官校为耳目”,命袁彬执掌锦衣卫。袁彬被提拔主要是因为土木堡之败,他与英宗一同被俘后,他始终尽心尽力伺候英宗。袁彬为人温良恭顺,善于言读而不善于搏击,且权力欲不强,后来干脆辞去锦衣卫指挥使的官职。
但终明一朝,锦衣卫等特务机构制造的恐怖气氛,极大影响了皇帝与官僚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难怪有人说,“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主要指由司礼太监掌握的东厂,以及京卫系统中的锦衣卫)。”
选自《环球人物》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