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老总去郊区的库房基地,刚刚拐上那条坑坑洼洼的路,借着车灯的光亮,隐约见前方不远的路中央,有团黄乎乎,毛茸茸的小东西。老总放慢车速,靠近后看清是只猫。老总极是客气地按了按喇叭,提醒它行个方便让让路。奇怪地是,这只猫并不惊慌,更无让路之意,反而眯着眼睛,挺直了身子,有点象个严格执法的黄猫警长。无奈,老总停下车,走了过去。这猫也不躲避,反而冲着老总“咪咪”叫了两声。老总弯腰抱起小猫,心升恻隐,唉,又是一只被主人抛弃的流浪猫。既是无家可归了,干脆带回了库房基地。
于是,公司的库房基地除了“狗大叔”之外,又多了“猫小妹”。
猫小妹圆脸圆眼圆鼻头,神态玲珑秀美,叫声圆润怡人,举止优雅大方。无论如何你看不出这是一只流浪猫。“猫小妹”不挑食,且食量大的惊人,不管是炖土豆,还是馒头,米饭,只要沾点荤汤,不吃个肚圆不罢休。吃饱喝足,不声不响地退到一边,伸舌抹嘴,环顾四周,似乎对自己的新环境表现出一副比较满足的样子。于是,开始了她在公司基地的幸福生活。
小时候就听过一句已成理所当然的共识之言:“猫是奸臣狗是忠臣”。其意是说,猫的特性是嫌贫爱富,哪里舒服,哪里有好吃的就奔哪儿。这一点跟狗截然不同。本来就没指望“猫小妹”能在公司长住,以为她吃饱喝好又去浪迹天涯寻找新的自由去了。让人想不到的是,“猫小妹”重情重义,她似乎理解了公司上下人员对她的善待,一晃几个月过去了。“咪咪秀”居然不出大门一步,在院内以主人的身份无拘无束地快乐生活着。
“猫小妹”跟公司职员的关系很和谐,她比较懂礼貌,比如,俺每天一进门,会跑过来,“咪咪”叫着迎接俺,然后跟着俺走进办公室,待我坐定,打开电脑,她会毫不客气地跳到我的腿上,挺直身子,睁着一双灵动的眼睛,圆圆的脑袋随着鼠标的移动转来转去,极是认真的检查着俺的工作。见俺忙着工作,顾不上搭理她,又会很知趣地用前爪开门走出屋子,蹲在门口的一侧,微眯着眼睛,享受着阳光的沐浴。当然,有的时候也会象个四平八稳的管家婆,在院里踱来踱去,或跟个顽皮的孩子一样蹿蹿房,爬爬树。
“猫小妹”的确很可爱,可是如此可爱的一只猫为什么却遭主人的遗弃?俺着实有点想不通。
公司的库房基地,从安保的考虑,公司里还有另一位不可或缺的角色:“狗大叔”。由于库房地处北京西郊的偏僻荒凉地带,几年来,狗大叔对库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功不可没。它性情暴烈,凶悍无比。对于一切入侵者,包括客户来访,狗大叔从没给过好脸色。即使客人被迎进屋,它也会不错眼珠地盯着会客室的门口,一刻不停地狂吠不止,直到以暴怒的吼声把你送走。你想,向来骄横粗蛮,目无生人的“狗大叔”,自然容不得“猫小妹”踏入它所管辖的地带,更难以容忍它的受宠地位受到动摇的威胁。
按理说,面对这样一个高大威武,粗暴野蛮的家伙,“猫小妹”应该识相点,惹不起躲的起,离它远远的,绕道而行呗!可她管你什么“狗大叔”“狗大爷”的,偏偏不问那么多。看似柔顺乖巧的性子里却蕴含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倔劲儿!这一点从她无视“狗大叔”的态度上足可看出。尽管狗大叔气的呼呼喘着粗气,瞪眼呲牙,时时做出一副发起攻击状。“猫小妹”照样在“狗大叔”的眼皮底下,蹿来蹿去,游串于宿舍,伙房,办公室,照样落落大方地迎送着公司的员工。照样在阳光下咪着眼睛晒太阳。照样擦脸抹嘴,专心致志地美自己的容。有时竟然还距狗大叔一二尺的地方做出一些试探性的挑逗。
老总平时不苟言笑,即使对猫狗之类的动物有爱惜之意,也轻易不善表露。可自从有一次“猫小妹”在床下玩耍时,把一只老总寻找多日的吉祥物“小葫芦”弹出来后,老总居然也时不时地逗她一下。只是那逗的方式有些简单,或用手指捅她一下,或故意高声呵斥。“猫小妹”可不吃这一套,她不躲避,不退缩,反而扬起前爪,迎战还击。
时间一长,俺慢慢悟出了“猫小妹”为什么不招主人待见了。
国人好养宠物,且多以猫狗为居多。对猫狗的不同态度大体上从流浪的数量上即可看出。且足以反映出国人与猫狗生活境况之间的微妙关系。以“猫小姐”的习性而言,骨子里并非永远属于恭顺可亲型,而是颇带点傲慢自尊,在日常生活中也喜欢争个我高你低。与人相处,人得把它伺候舒服了,它的肚子里才会满意地发出类似煮稀饭时的呼噜声,猫脸上露出的惬意表情是她反复与主人博弈后的成果。“猫小妹”常常会跳到俺的办公桌上,用犀利狡黠的目光与俺平等对视,在俺看来,她显然是在提出了一种要求,这就是与俺,也就是她的主人的关系至少是平辈。也许这就是她在追求一种所谓的平等。这一点,与狗大叔则不同了,狗大叔虽说看去凶狠,但它非常明确地懂得再怎么着,也还是主人的下属。时时刻刻都不忘对主人尽忠,懂得对主人恭恭敬敬。且这“狗大叔”还是个小贪官,外来者只要拿上一根火腿之类的肉食,稍加贿赂,对峙的紧张气氛倾刻间便会得到缓解。
因此,猫的这种争取平等的行为,这种想表现出一种不符合主人想象的自我尊严,恰恰违背了主人的原意,因此被主人遗弃的结局也就在所难免,她的悲剧也就拉开了序幕。由此,俺不难想象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流浪猫,相比之下而少有流浪狗了。因为象“猫小妹”们不明白,以自己“猫格”的卑微沦丧,换取蜗居于主人家中的那点尊严是做为宠物的应尽义务,如果违背这个原理,多数猫们会被弃,即使跑到大街上仍会有碍市容,难免被驱赶清除。不是所有的猫都有“猫小妹”这样的幸运,也不是所有的主人都如老总这样心善。所以,猫争取尊严的命运可想而知。因为,猫不会向狗儿一样每天趴在门口等待舔主人的脚趾头,讨主人的欢心。
所以,俺敢断定,那个发明“猫是奸臣”这个荒谬观点的家伙,肯定是个不懂猫性的无知者。(原创文字行者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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