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民间故事占据了很大的地位。在许许多多的故事中,我们不仅感受到了听故事的快乐,更感受到了传统文化。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谋害亲夫案的民间故事,下面请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谋害亲夫案吧。
>清朝同治年间,山腰有一个"状元"叫庄三。这"状元"不是皇帝钦点的科举头名,而是他善写状纸为民伸冤,乡人在他成为闽南的名讼师后对他的美称。庄三因此得罪了处处想徇私枉法的县官,县官视他如眼中钉、肉中刺,一心想陷害他,除掉他。于是罗织了一大堆"莫须有"的罪名,一天带一队兵马前去乡里逮捕庄三。士兵们把庄三的房子团团围住,只等县官一声令下就冲进去。庄三一看情势不妙,赶紧换上一条妻子的红裤,头罩铁锅,一手扶锅,一手拿锄头,边走出来边学着女人的声调哭骂说:"没主没户的庄三哇,你害得家里这么惨......"围剿的士兵以为是出来扒锅灰的女人,就任他出去了。县官捉不到庄三,后来就把他的亲戚朋友全抓走了。庄三一怒之下,跑到福州去告状。哪知福州知府听信县官的话,他反被关进了死牢。
死牢的隔壁关着一个女犯人,整日哭哭啼啼,大喊冤枉。庄三了解冤情后非常同情她。原来女犯人的丈夫是个教书先生,长期在外教书,每年冬至才拿钱回来与家人团聚。今年冬至丈夫却没有回来,害得她整夜睡不稳。第二日清早,婆婆突然问起她丈夫回来后到哪里去了,她觉得莫名其妙。婆婆霎时沉下脸来,指着靠在房门口的一把雨伞,责问:"哼哼,没来?这把雨伞不是他昨夜回来时带的吗?"她一看:奇了,这把雨伞确实是丈夫平时随身带的,难道他昨夜真的回来过?但他并没有进房,究竟会到哪里去了?婆婆不由分说,扯着她到府衙去。哪知知府只凭一把雨伞为证,就将她屈打成招,定了"与人通奸,害死亲夫"的罪名,将她投入死牢,等待下个月即秋后处决。
庄三细细一想,觉得知府所定的罪名证据不足,最起码也要找到她丈夫的尸首,就替她写了十六字诉状,让她托人将这状纸交上去。
福州知府接到诉状,展开一看,上面写着"我夫若死,我该赔命;我夫若在,谁赔我命?"十六个字,觉得字字在理,就不敢草菅人命了,把案子暂且搁下。
年关将近的一天凌晨,教书先生和他母亲匆匆赶来,救出了蒙冤受屈的妻子。原来,那日教书先生在回家路上遇见一个妇女要跳潭自杀,便救了她,问她为啥要自杀,她哭着诉说丈夫瘫痪在床,借来治病的钱债没有还清,债主日日追逼,她只好寻死了。教书先生可怜她,就将身上的十两银子全都给了她。他这时身无分文,到家怕妻子伤心,不敢直接进自己的房门,便先到母亲的房间,一直坐到三更,然后才回自己的房间,走到房门口,正好听见房里儿子在哭,妻子在哄道:"乖儿莫哭,你爹回来就有钱了,阿母给你买新衣,买好吃的?"教书先生听了,心里惭愧,不敢入房,便连夜赶回学堂去了,匆忙中忘了把自己的雨伞带上。谁知这一来给妻子惹来横祸,幸亏妻子在牢中碰到"状元"庄三,不然早已命丧黄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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