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包计:
清朝咸丰年间,河南张家庄首富张员外成亲不到一年就病逝了,张员外是家中独子,又没有留下一儿半女,他死后,家里只剩下年迈的父母和娇妻叶菊红,叶菊红只有十八岁哪!张家族人的眼睛都盯着张员外的万贯财产,他们纷纷以“延续张家香火”为由,争先恐后地想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叶菊红,叶菊红婉言谢绝了,她说:“我还没有到二十岁就不幸成了未亡之人,若过继一个年幼的孩子给我,我没有抚养的经验;若过继一个年龄稍大的,又恐难避男女之嫌,所以,请再过二十年,那时我成了老妇,则唯命是从。”族人们虽然一万个不情愿,但叶菊红说得合情合理,他们无可奈何,只得作罢。族人们不肯就这样罢休,便聚集在一起商议,说是叶菊红年轻貌美,独身寡居,长此以往,寂寞难耐,怎么可能安分守己一辈子呢?于是,他们花钱买通了叶菊红身边的一个贴身丫鬟,让这个丫鬟日夜监视叶菊红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旦发现她有不轨行为,立即向族人们报告。
族人们推测得还真不差,没过多久,果然有事了:张员外在世时,聘请了姑表兄长、同村书生祝锦山当家里的账房先生,祝锦山早已成家。张员外死后,张家没有了主事的,表哥祝锦山自然而然地帮叶菊红处理一些家务事,他和表弟媳两人,一个是风流儒雅的青年,一个是花容月貌的寡妇,天长日久,难免生情。
一开始,两人还比较谨慎,祝锦山只是在白天偷偷和叶菊红相会,可慢慢地,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祝锦山索性夜不归宿,和叶菊红明铺暗盖。
那个贴身丫鬟早已被收买,她将两人的奸情报告了族人,一天晚上,那丫鬟做内应,张家族内一群人一拥而进,直扑叶菊红的房间,将赤身****的两人用被褥包裹起来,七手八脚地捆绑得结结实实,一路抬着,来到县衙。这时已是三更时分,衙门早已关闭,巡更的吏卒见是捉奸的,就把捆绑在一起的两人安置在一间馆舍里,门口由吏卒把守,族人们则被安排在另外一间馆舍里休息,等天亮老爷升堂后再去告状。
叶菊红和祝锦山刚刚被族人们抬出村子,张家庄的好多人便知道了这事,祝锦山的妻子倪氏也听到了这消息,她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不知道是啥滋味,思来想去,她还是当即来到同村陈讼师家里,恳求他想方设法营救丈夫。陈讼师笑了笑,说:“你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另寻新欢,你不痛恨他,反而要我救他,这是为何?”
倪氏流着眼泪说:“我丈夫只是一时糊涂,做了错事,先生若能大发慈悲,设法救他一次,我料他经过这次惊吓,以后定会改邪归正;再说他毕竟是我丈夫,没有他,我们孤儿寡母今后可怎么活呀?”
倪氏不计前嫌,一心救夫,这让陈讼师大为感动,顿生恻隐之心,他想了想,面有难色地说:“俗话说,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如今你丈夫已被人家当场捉拿,还能有什么办法可想呢?”倪氏听了连连乞求陈讼师:“只要你肯救,就一定能想出办法来的。”陈讼师沉思了一会儿,说:“那我就试试吧。”
第二天,县令升堂,张家族人来到堂上,状告叶菊红和祝锦山通奸一事。那县令姓刘,听了这有伤风化之事,自然十分恼怒,他让人把衣裤送到馆舍,让叶菊红和祝锦山穿上,然后先传讯了祝锦山。
祝锦山被带到大堂,刘县令问道:“祝锦山,你身为读书人,怎么能做出如此寡廉少耻之事呢?”祝锦山听罢,理直气壮地答道:“我们并无什么奸情,而是夫妻同居一室,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只因张家族人有意侵夺张员外的家产而迁怒于晚生,无端地把我们夫妻捆绑到县衙,让我们受此奇耻大辱,还望大人为晚生作主。”
刘县令见祝锦山如此沉着、冷静,完全没有通奸被捉后的狼狈,顿时奇怪起来:“你们夫妻两人怎么会一起住在张家?”
祝锦山告诉刘县令:他和张员外是姑表兄弟,几年前即在张家管账,张员外病故后,因和表弟媳两人孤男寡女,多有不便,为避免闲言碎语,就和妻子同宿于张家……如此这般,说得振振有词。张家族人们听了大怒,大骂祝锦山一派胡言。刘县令说:“原告和被告究竟谁在说谎,只要把馆舍里关押的女人带到堂上,一切自会不言而喻。”说罢,当即命人从馆舍把女人带到大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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