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赶到王秀才家,却见王秀才正在乱发脾气。他一问才知道,王秀才的毛笔被老鼠给咬坏了,这大过年的,又没处去买,这可不耽误了他写字嘛。说完了气话,王秀才接过他递上来的腊野鸡,问他有啥事,王小四就讲了。王秀才听完,给逗得哈哈大笑。笑完了,他才无奈地说,他的狼毫被老鼠咬坏了,不然,他就给王小四写这幅字了。
王小四一听,惊得倒吸一口凉气:“天呐,你写字都用狼毫啊?世上哪有多少狼啊?这笔可名贵了。”王秀才一听,又是哈哈大笑,说王小四太外行了。狼毫的狼,说的那可是黄鼠狼。狼毫,就是用黄鼠狼尾巴上的毛做毛笔。虽然是黄鼠狼的尾巴毛,那也名贵得很了。王小四灵光一闪,问道:“我要是能逮来黄鼠狼给你做笔,那是不是也能赚上些钱?”王秀才一拍手说:“当然能赚钱。一条良品黄鼠狼尾巴,贵过一头黄牛!可那黄鼠狼,实在难捉呀。”
王小四心念一转,忽然想到了赵三九给他写的那幅字:出门见鹰。他捉黄鼠狼难,可老鹰捉黄鼠狼就容易了。他早就听说过熬鹰的技艺,他可以试着来呀。于是,他就翻山越岭,爬到凤凰山主峰一侧的悬崖上,攀上老鹰巢,捉来了几只幼鹰。老鹰护崽,可怕了他的弹弓子,也只能清啸几声,就此远去。他带着幼鹰回家后,悉心调教,那几只幼鹰果然都被他驯熟了,已然十分听话。秋收以后,旷野上干净了,正适合鹰的活动。每到傍晚时候,他就带着鹰出来狩猎,每有所获,卖给城里的制笔人,果然大赚其钱。他夜晚奔忙,白天就在家睡大觉了。
赵三九惊得瞠目结舌,好半天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