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燕明
1949:葡萄牙的愚蠢选择
面对新中国的成立和人民解放军进军全国的步伐,葡萄牙当局同英国当局一样惴惴不安,甚至惶惶不可终日。
1949年1月,即解放军渡江前3个月,葡驻华公使丰赛嘉在提交葡外长马塔的一份长篇报告中,分析了葡萄牙在中国的殖民势力面临的严峻局势,认为共产党执政后的中国很可能会结束葡萄牙对澳门的统治。他提出一个典型的葡萄牙式的问题:一旦中共对澳门采取行动,“列强又会持什么态度?”
丰赛嘉说:“综观各方面情况,我们只能从以下两种立场中做出选择:一、美国立场,即如果新中国政府不对前政府签订的条约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对‘民主做出各种保证,则对新政权不予承认;二、英国立场,即设法尽早承认,以此对新政权表示欢迎和好感。”
葡国政府最初考虑追随英国。这不仅因为英国是葡萄牙的传统盟友,更重要的是英国也有一个与葡萄牙类似的香港问题。1949年1月葡外长马塔致电葡驻英大使贝克,说澳门兵力只够镇压共产党在澳门的挑衅,但不足以反击可能的所谓“入侵”。因此建议英国必须与葡萄牙一起协防解放军的进攻。
英国接到建议后犹豫了几个月。其间发生了英国紫石英号军舰与我渡江解放军发生武装冲突的事件。英国不想把事件闹大而殃及香港,况且他们知道葡萄牙善于渔利,又不会完全听命于英国政府。“两国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几经考虑,英国决定拒绝葡萄牙的建议。6月15日,英国政府告诉葡国政府,他们决定守卫香港,但是不能许诺在澳门受到攻击时给予军事上的援助。
无奈之下,葡萄牙当局把目光投向了美国,并很快得到回应。9月13日,美军第七舰队访问澳门,舰队指挥向澳督许诺,一旦澳门有难,他将率队前来协防。原来,美军第七舰队正在执行美国政府的一项使命,游说亚洲各国,孤立新中国,为盟友撑腰。
11月1日,英国政府向各国发出承认新中国的备忘录。葡国外交部回复,说他们不能不关注中国新政权对澳门的态度;目前还应考虑同西方国家采取相同态度的必要性。也就是說,葡国是否承认新中国,一是取决于中国政府的澳门立场,二是美国承认新中国,它才承认。
这样,新中国成立后,葡萄牙政府的对华政策一开始就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
1952:澳葡当局登门致歉
在中国领土上,澳门与广东不过一墙之隔,经济生活样样离不开祖国大陆。葡国同中国没有外交关系,不了解也不想了解中国。一旦澳门有事,中国方面并无大碍,而澳葡当局可就惨了。他们一般只能同广东交涉,要找中国政府,非求助第三方不可。
关闸是澳门连接内地的口岸。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葡方在关闸北中方一侧不远处偷设了一个岗亭,企图蚕食中方土地。到了1952年,这个岗亭仍在。7月25日,驻守岗亭的葡国士兵与我边防军士兵发生武装冲突。葡军首先开枪,我方进行自卫。双方交火长达两天,互有死伤。中方派人入澳交涉,提出葡方不但闯入中国地界,还首先开火,须负全部责任,遭葡方拒绝。8月2日,中方宣布封闭关闸通道,暂时断绝了澳门的生活资料来源。仅20天,澳葡当局便撑不住了,只能妥协,答应中方条件。由于两国没有邦交,中国边防军不承认葡方官员的身份,澳葡当局只好派澳门华人商会主席何贤(何厚铧之父)出面交涉。
8月23日,澳葡经济局长罗保在何贤等人陪同下,带着他签署的“道歉书”,通过关闸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边防局第五分局司令致歉。葡方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把岗位撤至关闸外葡方一侧,答应赔偿中方人民币4.4万元。
1966:澳葡总督签下认罪书
葡当局以落后的殖民主义方式治理澳门,澳葡当局的公职岗位几乎都由葡人或澳生葡人占据,中文教育和中国文化受到排斥。不仅统治者不懂中文,被统治者也不懂葡文,而且整个教育水平不高,难出人才。中华民族是重视教育的民族,澳门同胞也不例外。官方不办学,他们就坚持自办。
1966年7月,澳门氹仔岛的居民自筹经费修建小学。申请提交了3个月,仍未得到澳葡当局的任何答复。居民们决定在业已承租的地段先行开工。11月15日,澳葡当局以非法建筑为由派出警队拆除工程,与工人发生冲突,结果,40人被打伤,64人被捕,其中包括两名《澳门日报》记者。次日,氹仔街坊总会向澳葡当局提出惩处肇事者、谢罪、赔偿、释放被捕者等五项要求。18日,氹仔居民小学筹委会又进一步提出不得阻止建校、确保居民权利等五项要求,但是澳葡当局不是拖延敷衍便是一口回绝。这就激怒了澳门社会各界,抗议和冲突不断发生。12月3日,澳葡当局在总督府前开枪扫射前来示威的澳门师生,造成8人死亡、212人受伤、62人被捕,史称澳门“一二·三”惨案。
这一事件震惊了全中国,广东和各地红卫兵云集拱北,试图冲破解放军的阻拦,进入澳门解救阶级兄弟和骨肉同胞。国际社会也反响巨大。12月5日,联合国托管理事会通过了亚非组提交的一份因美英阻挠而没有实施的议案,建议安理会敦促各国与葡断交,并对其实行经济制裁。
由于问题严重,葡国政府不得不通过驻法大使联系中国政府以平息事态。中国政府答复得十分巧妙:澳门所发生的事情是地方问题,应与广东地方政府磋商解决。澳葡当局被迫吞下无邦交的苦果,屈尊去找广东地方政府联系。12月9日,广东省人民委员会派了一位外事处处长,直截了当地要求澳葡当局无条件接受澳门居民及群众团体的全部要求。10天后,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又限期澳葡当局携具体方案前来谈判。22日,双方会谈的结果是,葡方接受中方的全部要求。最后,中方拿出一份拟就的澳葡当局“认罪书”,令葡方人员带回去,请他们的总督在上面签字。
这份由中方起草的澳葡当局“认罪书”,葡文译为“投降书”,在里斯本引起了巨大的惊恐和激烈的争论,被葡方视为奇耻大辱。争论双方都认为,这是让他们在遭受耻辱和放弃澳门之间进行选择。
1967年1月29日,澳葡总督嘉乐庇在国内争论不休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书”,毕竟他负不起放弃澳门的责任。
1979:神秘的中葡建交
从1966年氹仔居民办学事件中,葡萄牙政府似乎终于搞明白了,澳门并不是他们的领土。葡外长诺格拉在一次内阁会议中指出:“我们从未真正拥有澳门的主权,我们的生存,全赖中国的善意,并一直与其分享权威。”葡总理萨查拉也认为,“我们早已不是主权的拥有者,而是在他人的监督之下,经营这块共管地。”
1974年4月,葡萄牙发生军事政变,推翻了独裁统治。新政府决定放弃海外殖民主义制度,在澳门问题上向中国立场靠拢。新外长苏亚雷斯在新闻发布会上声称,葡萄牙希望同中国探讨澳门的未来,并且希望同北京建立关系;澳门并不是一块殖民地,而是葡萄牙行使主权的一个商业中心。
1975年1月,葡外交部照会台湾当局,宣布断交,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随着葡国对华政策的转变,中葡两国关系越来越密切,双方的往来交流也不断加深和拓展。1978年1月9日,两国建交及澳门问题的正式谈判在巴黎展开。双方代表分别是中国驻法大使韩克华和葡萄牙驻法大使马尔丁斯。谈判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建交谈判,另一部分是秘密的澳门问题谈判。整个谈判进行得十分顺利,但一直到中美建交之后才落下帷幕。这也体现了葡萄牙要与美国保持一致的外交传统政策。
1979年2月8日,韩克华和马尔丁斯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巴黎签署《联合公报》,从即日起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双方同时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谈话纪要》。这份文件当时没有公布,为中葡建交谈判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国际社会很长时间都不知道这份文件。正与中国交涉香港问题的英国当局颇感奇怪,又抱有期待:为什么中葡建交不提澳门前途?也许中国允许葡人继续控制澳门?
这份文件以双方各自声明的形式确认澳门是中国领土,将归还中国。至于何时归还,以及以何种形式归还,将来由两国政府在适当时候通过谈判方式解决。
1986:收回澳门主权的谈判
中国政府把收回澳门主权的中葡谈判安排在1986年。双方几经商议,决定从6月30日正式开始,地点选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中方代表团团长是外交部副部长周南,葡方代表团团长为葡驻联合国大使梅迪纳。谈判共进行了4轮,历时9个月。
此前,中英香港问题谈判一波三折,最终于1984年12月签署了《联合声明》。中英谈判的障碍在香港主权的归属。在中葡之间,这样的原则问题已由两国在建交时解决,双方都认为澳门是中国领土。加上中方决定对澳门也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中葡谈判不仅应当比中英谈判来得容易,而且可以结合澳门的具体情况仿照中英谈判的议程和已达成的协议。
但是葡方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却与中方有些不同。在他们看来,借鉴香港的经验意味着攀比英国,也就是说,葡萄牙得到的待遇和好处,只能比英国多,不能比英国少。哪怕仅仅是面子,它也要争。葡方曾提议谈判地点应在北京和里斯本两地轮流进行,目的是尽可能地拉长谈判时间。英国人谈了两年多,葡萄牙人至少也要谈一年,以便让外界看来他们不是简单地接受中国的立场,否则太没面子。
第一轮谈判确定议程,共两天。葡方接受了中方建议的三大议题,即澳门回归的时间,过渡时期的安排,中国对澳门的政策。
第二轮谈判,9月1日—2日,进入实质问题。中方提交了解决澳门问题的全部协议文件草案,包括两国政府的《联合声明》,及其附件《中国政府对澳门问题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和《关于过渡时期的安排》,还有关于国籍问题的中方备忘录。葡方没有拿出任何文件的草案,只说要对中方的草案进行认真研究。
葡方看了中方备忘录后对国籍问题提出异议。中国实行单一国籍制。中国血统的人侨居国外,可以选择居住国的国籍,那将自动失去中国国籍;如果居住国内,他们不能选擇外国国籍。相反,居于中国的外国血统居民,包括澳门“土生”葡人,如果不选择中国国籍,中国政府可以承认他们的外国国籍,把他们当作侨民,但是他们的参政权要受到一些限制。葡国承认双重国籍,把国籍归属等同于所持护照。澳门居民无论什么血统只要持有葡萄牙政府护照,包括澳葡当局护照,就会被视为葡萄牙公民。至于他们是否也算中国公民,葡国政府不管。持葡国护照的澳门人大约占澳门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中华人又占绝大多数。如果把他们都划为葡萄牙公民,未来澳门特区将难以管理。
这种分歧是由两国不同法律造成的,似乎不好解决。但是在第三轮谈判时(10月21日—22日)还是解决了。中方采取了灵活的作法,澳门回归后,持葡国护照的华人仍然可以在国外使用原有护照,但是他们都属中国公民。葡方也有回应,规定澳门回归后任何人不得由于同澳门的关系而取得葡萄牙公民的资格。至于“土生”葡人,后来的《联合声明》加了一句:“在澳门的葡萄牙后裔居民的利益将依法得到保护。”
三轮谈判按期完成。11月17日—22日,周南副外长应邀访问葡萄牙,但其间又出现了问题。周南刚下飞机的当天,葡萄牙总统苏亚雷斯就向他提出,20世纪内交还澳门不合适,时间太早,应该考虑在21世纪来解决澳门问题。
收回澳门主权的时间本是中国主权内决定的事情。邓小平早在1984年10月就提出了澳门回归的时间问题。他着眼于对香港是否有利,并曾考虑澳门比香港回归早些、晚些、或同时几种方案。后来香港问题比较顺利,为了争取葡方的合作,中国政府决定把早或晚的问题拿到谈判中解决,但前提是在20世纪内中国必须收回澳门主权。
谈判时,中方提议,1997年收回香港主权的同时也收回澳门主权。葡方则是尽可能地向后拖。他们认为,中国给英国12年的过渡期,给葡萄牙的过渡期也不应少于这个数,这关乎国家的尊严。还提出一个非常可笑的说法:我们不争主权,中国则应该让澳葡历史凑个整儿。当时,葡萄牙政界和媒体都大肆鼓吹难以接受中国在2000年之前收回澳门主权。原来葡方邀请周南副外长访问,是为了把在北京解决不了的问题拿到里斯本来,利用东道主的地位压中方妥协。
周南严词拒绝了葡方的无理要求。葡萄牙人所谓的面子,不过是想继续其殖民者的风光,而中国坚持20世纪收回澳门主权则在于维护中国主权的尊严。离葡前,周南在机场指出:“在20世纪末,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是10亿中国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中国政府的决心。”
可笑的是,葡萄牙政府准备召开最高国务会议讨论澳门问题时,竟发现1979年中葡建交时达成的秘密文件《关于澳门问题的谈话纪要》丢失了。先是总理站出来表示,他根本不知道这份文件;接着总统府发言人又说,中葡建交时从来没有过什么秘密协议。但是前任总统和外交部长却肯定这份文件的存在,说该文件不在总理办公室的档案处,就在外交部的保险柜里。
这份文件终于被找到了。1987年1月6日,葡总理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公布了文件,与会者才没有什么话说。会议决定接受中国政府的决定,就在20世纪内解决澳门归还中国的问题,时间定在最后一天,1999年12月31日交还澳门。当葡方代表把结果告知中方时,周南表示,12月25日,你们不是要过圣诞节吗?接着是放新年长假,长假期间搞回归庆典,合适吗?他建议是不是稍微提前一点?几天后,葡萄牙政府接受了这一建议,把澳门回归时间最终定在12月20日。
1987年3月18日—23日,中葡举行第四轮谈判,4月13日,中葡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联合声明》,包括附件《中国政府对澳门的基本政策的具体说明》和《关于过渡时期的安排》。1988年1月15日,《联合声明》生效,澳门过渡期由此时正式开始。
选自《党史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