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故事发生在元朝仁宗延佑元年夏天。陕西人王三和妻子吴氏在京城开了一家小酒馆。吴氏天生丽质,身材曼妙,又做得一手好菜,小两口的生意过得还算顺当。?
这一日,王三和妻子商量,决定重置桌椅,扩大规模,也好多挣些银子,准备以后多置些田地,回乡过安稳的日子。很快,王三找到一家木工作坊,和老板李五就相应事项达成一致,王三交了定银,订做数套桌椅。
不久,按照约定,李五带着先期做好的样品来到了王三的小酒馆。说来也巧,王三的表弟张兴正好来京城谋生,暂住在王三家里。张兴也做得一手好木器,看了李五的样品,他找出很多毛病,列出了瑕疵,并鼓动表哥退了约定,由他来亲手打造。张兴这样做,一是自己初来乍到可以展示手艺,以此赢得街坊信任从而立住脚跟;二来还可以为表哥省一笔银子,实在是两全其美。
王三觉得表弟说得有理,就推脱自己不满意李五的手艺,不符合自己的订做要求,要李五退还收取的定钱。李五一听不乐意了,说自己为此准备了大量材料,又专门带样品让事主修正,现在既然反悔,王三应当赔偿自己的损失才是。两人话不投机,竟扭打起来。众人忙将两人劝开,这可惹恼了在京城混饭的李五,他哪里受得了这气,扬言一定要报复王三,让王三等着瞧。
李五离开后,王三召集一帮好友在酒馆吃酒。说起今日打架之事,众人都劝说王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出些银子让一步就算了。表弟张兴称事情都是因自己而起,便多喝了几杯,时间不大便醉倒在桌上。王三和伙计将表弟搀扶到后院小屋内睡觉,酒过三巡,又都打过了通关,大家有说有笑,带着醉意各自散去了。
第二天早上,发生了一件怪事,王三不见了。妻子吴氏称自己昨晚睡得早,可一直等到半夜也不见王三进屋。表弟张兴酒后睡在后院,天亮才醒来,也不知表哥的去向。想到昨日打架之事,吴氏怀疑一定和木器作坊的李五有关,就找人拟了状纸把李五告到了警巡院。警巡院是元朝在京城设立的地方司法行政机构,主管刑狱诉讼和纠纷。
主办官听了吴氏的哭诉后,觉得事出有因,就命差役把李五拘拿审问,经过严刑拷打,由于忍受不住肉体之痛,李五只好承认自己雇凶杀人,并把具体详情一一道来,并称事后把王三的尸体扔进了城西的河里。可是,验尸官按照李五的招供,却没有在河中找到王三的尸体。
按元代的法律,主办官不亲自验尸,而是由验尸官验尸,然后出具保证书,从而作为定案的依据。这下可忙坏了刚刚上任的主办官,犯人已经招供,眼看着自己侦破了一起命案,上一级长官也催着上报结案,只好硬着头皮让两名验尸官立下军令状,限定十日内找到尸体,否则就要处罚两人。
两名验尸官不敢怠慢,心想不能让刚上任的主子丢了脸面,就抓紧寻找。可是眼看着十天的期限到了,费了好多工夫,仍然没有找到受害人的尸体。主办官下令,用竹板责打他们,之后又设定了五日的期限,两人依然没有找到,又继续严历责打。就这样连续责打了三次。面对无休止的责打,两人一商量,干脆随便弄个尸体用来顶事。
于是,一天傍晚时分,两人准备在河边弄死一个乞丐,但是等了好久,也没有合适的目标出现。这时,正好看到一头驴驮着一个人过桥,那人俯着身子,看不清脸。见天色已晚,两人一拥而上,把俯在驴身上的人推下河,放跑了驴子。
看看河里没有了动静,两人急忙打捞尸体,可是等捞上一看,死人是一名老者,身上有一处致命的刀伤。两人不禁害怕起来,因这老者与王三年龄相差太大,交不了差如何是好。两人便商定把尸体先藏在一臭水沟内,待尸体腐烂无法辨认时再取出。
二
过了一段时间,两人又一次受了板子的责打,便取出已经腐烂的尸体,草草检验后上报主官。
官员闻之大喜,即刻通知苦主前来辨认。吴氏对着腐烂的尸体大哭,并称夫君死状太惨,请求马上为丈夫做法招魂,并把自己的贵重手饰物品一同放在棺材内下葬,好让丈夫早日入土为安。就这样,一桩杀人官司很快定案,并按规定报送上一级官府批准。
上级的官文还没有批复,忽一日,一干民众扭送着一个年轻人来到官府。原来,骑驴老人失踪后,家人一直苦苦寻找。偶然在街上发现一个叫卖驴子的青年,其驴从特征上看与自家饲养的驴子无异。那人自称是捡来的,但又说不清楚具体来历,家人怀疑定是他杀了老人,劫了钱财,得了驴子。
官员立刻过堂审讯此人,但其拒不承认有杀人行为。在动用大刑之后,由于此人身体虚弱,经不起折腾,不久竟然染病死在了牢里。
过了不久,李五的案子终于有了批复,李五最终因谋杀罪被处以斩刑。临刑时,李五大呼冤枉,声嘶力竭,围观人们无不为之动容,但又无可奈何。
一年后,新上任的肃政廉访司王泽在无意中发现了这个案件,觉得疑点较多。仅仅因为几套木器就雇凶杀人有违常理;王三在自家喝酒后失踪,伙计亲人竟全然不知;尸体腐烂严重无法辨认,怎能断定就是本人;李五的表弟张兴又为何多次上书为其表哥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