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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军对拼刺刀的战术认识。白刃战中,日军标准的刺杀准备姿势为一手握前护木,一手握枪托前段弯曲部,枪托稍下垂在支撑腿侧面,半斜向面对对手,刺刀尖略与眉平。因个矮,采取这种姿势后,枪从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护住全身的要害部位,而当对手进攻时,只到枪尖一甩,就可以向前突刺。这种姿势一摆,枪口只能对着斜上方的天空,而不可能对着对手的方向,因此一旦展开白刃战,开枪的机会会比向前突刺的机会要小的多,在肉搏战的时候只要能快过一秒就可以将对手置于死地。另外日本人虽身材较矮,但由于营养和训练好,却普遍要比当时的中国军队重上几公斤,相对速度和爆发力要强于中国军队,因此在一对一的拼杀中,能占到很大的优势。还有就是当日本如果在拼刺刀的时候时刻记着要开枪的话,手指头就必须放在扳机上。一是容易造成走火,导致误伤己方人员。二是手指不能全力握枪在拼杀的时候就不可能使得上劲。三是心里一直想着要放枪,就不可能全神贯注地进行白刃战,而一旦子弹退膛就只有全力一拼了。四是三八式步枪太长,转动枪口瞄准对方的力距也长,如果对方不是出现在正前方,转动枪口的时间太长,可能枪口还未到位,自己已经被刺倒,这时候使用枪托进行打击无疑是更为方便的作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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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日军拼刺时能够有效射击的机会很少,保留枪膛中的子弹,取得战果的机会微乎其微,反而影响了肉搏动作的质量。因此,日军在拼刺刀前一定要先退出枪膛中的子弹是有明确目的性,与武士道精神没有任何关系,试想一个真正的武士怎么会屠杀那么多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二战时期,中国军队之所以没有白刃战必须退掉子弹的条令,是因为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刺杀技术与训练远远不如日军。因此即便容易误伤自己人,也要保留格斗中开枪的战术,以达到“几条命换他一条命也够本"的目的。二是中国军队的枪支质量较差,弹丸初速低,近距离击中后往往留在对方体内,杀伤力大,使之没有反抗的余地。三是有些中国军队,比如八路军掌握了一套相当有针对xing的如何在肉搏战中开枪的战术。当日本人与八路军即将进行拼刺刀的时候,在快要进行接触时,八路军会将枪中的子弹在统一的号令下,进行一次齐射,因为距离近,目标密集,就更有杀伤力,将其冲在前头的日本击伤或击毙,既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又扰乱敌人的阵型。而在对刺之前,枪膛里还有子弹的八路军战士会抢先在日本兵的腿上打一枪,由于身体尚未正式接触,开枪时日本兵无法乘机进攻,射击时又是压低枪口朝下打的,在打穿日本兵的大腿后,如有子弹穿出也只钻到地里,不会引起自身伤亡。更重要的是拼刺刀时日本大腿受伤,步伐就会乱,八路军就可以从容将日本击败。另外还有许多基层的指挥员会拿着毛瑟手枪(驳壳枪)趁乱对日本开枪,由于八路军同日本拼刺刀时战术多样,因此在与日本的白刃战中八路军就能取得不小的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