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闹洞房”的习俗古已有之,其出现伊始便被斥为“污风诡俗”。流传至今天,虽多以助兴热闹为由,其种种表现依然是对相关者极尽羞辱猥亵之能事,严重者甚至闹出人命。因此,无论以何种名目,这种建立在人格侮辱上的“变态婚俗”,都早应该被淘汰。
3、“弄婿”一项,对新郎百般刁难,殴打为乐,实为原始野蛮习俗
古代闹房即有“弄婿”一项,多见于北方游牧民族,“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戏乐”,男子要忍受棒打戏闹以证明能力,而被杖打至死的情况也有发生。
放到今日,这种野蛮习俗的演变形式为女方亲友对新郎百般刁难,或在闹房时对不能满足要求的新郎做殴打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