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驻华期间,侮辱妇女案件时有发生,媒体也多有公开报道;沈崇案并非个例
1947年1月5日的《新华日报》,曾发表《一年来美军侮辱我国女同胞的事实举隅》,罗列了各地媒体对美军士兵侮辱中国女性的报道,从1946年1月到12月共15起。如“四月十日,上海《辛报》载,某女中学生放学经过‘美国军人俱乐部’所在地桥弄,两个美国水兵从三轮车上跳出,‘老鹰捉小鸡般的抓住一个女学生,拖回车上,两个水兵狂搂着她。’”又如“六月二十八日,重庆美兵四名,竟公然闯入会仙大厦旅社女浴室,对正在沐浴的妇女百般侮辱,复纠集美兵二十余人将该旅行大肆捣乱。”文章所列事件大都止于性骚扰,或意图强奸未遂,属于“奸淫”的包括沈崇案在内有三起,另有一起致妇女重伤。
上海《文汇报》驻津记者李西成说,他当年在天津看到“美国士兵三五成群地溜达街头或开着吉普车横冲直撞,口里打着口哨,嚎叫着,还常常用纸球或摔炮,掷向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女学生,有不幸命中的,他们便纵声大笑。”从驻华美军的这些日常表现来看,沈崇案之发生并不意外。…[详细]
沈崇案发生后,由私营通讯社率先发出消息,稍后多家报纸不顾当局禁令跟进报道
12月25日,亚光社总编辑王柱宇从一个黄包车夫那里得知了沈崇案,随即编发了一条题为“女生看电影,归途被侮辱”的稿件:“大学女生某,年十九岁。昨晚九时,赴平安电影院看最后一场《民族至上》影片。散场后,忽见身后有美兵二人尾随。迄行至东单大操场地方,该二美兵即对该女施以无礼。该女一人难敌四手,大呼救命。适有行路人闻知,急赴内七分局一段报告。由警士电知中美警宪兵联络室,派员赴肇事地点查看。美兵已逃去其一,当将余一美兵带走。该女生被强奸后,送往警察医院,检查后,转送警局办理。”这则消息除了事发时间有错(沈崇被美兵纠缠是在电影放映前,而非散场后),其他内容都与事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