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二钗副册指的是红楼梦中除了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十二个花样年华的少女,在这金陵十二钗副册中,有很多让人觉得不解之处,例如本文要讲的为什么晴雯会排在袭人之前呢?接下来就详细的介绍吧。
《红楼梦》原著中明确给出了金陵十二钗正册,理论上读者群中应该没有关于金陵十二钗正册名单的序列问题之争,也不会有关于香菱排在副册名单第几位之辩。但是到了金陵十二钗副册情况就不一样了,原著中又副册名单上出现了两个芳名,即一是晴雯,二是袭人。至于其他江湖上流传的金陵十二钗副册、又副册名单,纯属红楼爱好者探佚、或者在所谓的确凿证据的指引下追踪出来的结果,绝不是曹雪芹的笔意。
这里只说金陵十二钗副册之晴雯与袭人。
金陵十二钗副册“判词”之一云:“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霁”是雨后初晴的意思,暗指晴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是说晴雯十岁的时候被赖大买去做丫头,赖大本身就是荣国府的下人,因而晴雯是奴才的奴才,后来晴雯又如同礼物一般被赖大孝敬给了贾母,但却没有一点奴性。她的爽直莽撞、肆无忌惮的性格针对的是每一个人:宝玉、黛玉、袭人等,在当时那种封建制度下,尤其是贾府那种名门望族,尤重封建礼教、卫道封建道德的府邸,她的任意而为、随性而作在旁人看来,实在不是一位好丫头的所作所为,她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摆正奴才的位置。即便是在要求宝玉爱自己上,她也是站在“人”这一个同样对等的高度上,绝不是奴颜卑膝、低声下气。“风流灵巧”句则要看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面前的一番话。她告晴雯,无非是说她要强、身为奴才却站在高处指点江山。但触动王夫人心思的却是“长得几分象林妹妹”的晴雯清狂太过,一口咬定她是妖精,再怀疑她并芳官四儿等人私情蜜意,勾引宝玉。因“长得太好”,无故担了“狐狸精”的罪名儿;“多情公子”当然就是宝玉了,“空牵念”就是指后来宝玉为晴雯所写的悼词《芙蓉女儿誄》,肉身虽亡,转眼已付尘土,但是毕竟有才子的千里寄相思、万里寄情怀。
“又副册”“判词”之二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袭人原名花珍珠,因宝玉知其姓氏为花,又是个知冷知热的丫头,且有陆游诗“花气袭人知昼暖”句,故改名为花袭人。小时候因家里没有饭吃,父母快要饿死了,才把她卖给贾府做丫环。她一开始服侍贾母,后服侍史湘云。贾母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又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任劳任怨,遂与了宝玉。她细挑身子,容长脸儿。她的所做所为似乎完全合乎当时的妇德标准和礼法对奴婢的要求。主子命令她服侍谁,她的心里便唯有谁,警幻仙姑授予宝玉云雨之事后,“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姣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情”,“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她不时规劝宝玉要读书博取功名,宝玉挨打后,她乘机在王夫人面前进言,大谈宝玉“男女不分”,建议“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吓得王夫人“如雷轰电掣的一般”,袭人因此取得了王夫人的宠信,王夫人把她升为“准姨娘”。宝玉出家后,她嫁给蒋玉函。
以上两节为晴雯、袭人两个角色在《红楼梦》中的基本情况,也是要探讨的为何作者安排晴雯在前,袭人在后的理论根基。正常人大概都可以从87版《红楼梦》、新版红楼和原著红楼中得到这样一个信息:晴雯的出场率,或者说曝光率远没有袭人高,再仔细一点就会发现晴雯甚至是在第七十八回就驾鹤西归了。而袭人呢?按照一百二十回版,不仅活着,还嫁得好。其次,袭人是直接被卖到贾府的丫鬟,而晴雯则是奴才的奴才,地位相对于袭人来说未免显得更低一级。再次,宝玉作为《红楼梦》重中之重的人物,其日常生活,包括吃、穿、用、住、行,绝大部分都是袭人监督甚至是一手操办的,可以说是亲力亲为、鞠躬尽瘁、无微不至;而晴雯就相对稍弱了些。最后,袭人在贾母、王夫人等高层管理者中有较好的口碑,王夫人甚至暗暗多给了袭人工钱,而晴雯呢,则是无故担了“狐狸精”的虚名,遭到王夫人的镇压、抵制,最后惨死家中。凡此种种,留给读者的印象当是袭人在《红楼梦》、甚至在贾宝玉的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晴雯则是徘徊在贾宝玉的身边,功劳不多,反而是得罪周遭人,惹事上身的角色。如此一来,读者就会觉得袭人应当是排在金陵十二钗副册之首的啊!为何看起来似乎名不见经传的晴雯抢了先机、夺得葵花宝座呢?
我想说的是,《红楼梦》作为中国文学宝库中的经典之又经典,自然是绝对有他经典之处的。他的经典就在于你不用怀疑,作者如此安排,就一定会有他的道理。作为普通读者,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去纠正作者的错误,对原著的文字指手画脚,而是去理解和解读作者如此而为的内涵和意义。基于这样的观点,我认为晴雯在前、袭人在后是理所当然的,是一定的、必然的,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