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掏肠手案:17岁女孩被暴徒扯出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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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掏肠手案:17岁女孩被暴徒扯出肠子
2016-12-13 13:24:44 /故事大全

掏肠手案一度轰动全国,因为暴徒的行凶手法十分残忍,又专挑少女下手。在掏肠手案中,被害人都是被强行把小肠从阴部扯出来,十分悲惨。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一个人可以这么残忍的对待女孩子呢?

2004年9月19日晚12时左右,张掖市甘州区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17岁的打工少女晶晶(化名)遭到了犯罪恶魔惨绝人寰的伤害,掏肠手用手或者是其他器物从打工妹下身深入腹腔,将小肠几乎全部拉出,其作案手段令人发指。

据其母亲李某讲,为了供姐姐和弟弟读书,懂事的晶晶从家里出来在甘州区东街一餐馆打工,据她了解,事发当晚,晶晶是在餐馆外面解手的时候被人冷不防用什么东西勒住脖子,这时晶晶赶紧求饶说:“叔叔,我是人,不是鬼。”但是罪犯仍然没有停手,直到晶晶失去知觉后,掏肠手对她实施凶残的犯罪,几分钟后,听到叫声的老板娘跑出来看了倒在地上的晶晶,并且摸到地上滑腻的肠子,就急忙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从医院了解到,晶晶病情诊断为腹部锐器伤,肠断裂,系被人用手或其他器物经下身深入腹部将小肠拉出,下身被完全撕裂。

该案发生后,在引起了张掖警方高度重视的同时,掏肠手案也引起了甘肃省公安厅和国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一位副部长通过网上看到这一消息后,当即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当地警方迅速破案、严惩凶手。张掖警方经过数日的艰苦奋战,终于9月29日将“掏肠”恶魔乔建国缉拿归案,经过突审,“掏肠”恶魔于9月30日下午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至此,震惊全国的“掏肠”惨案终于宣布告破。

据了解,8月12日,甘州区碱滩镇古城村19岁的少女小红(化名)在甘州区西关三社惨遭恶魔“掏肠”死亡后,甘州区公安局立即对该案展开了缜密侦察,正当该案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9月20日,在甘州区再次发生了同类性质的案件,该区大满镇平顺村17岁的少女晶晶(化名)在自己打工的甘州区东街惨遭恶魔“掏肠”,虽经抢救暂时挽回了性命,但其遭受的致命打击导致晶晶躺在病床上痛苦地挣扎。惨案的再次发生,不仅让全社会震惊了,也让正在破案的警方震怒了。张掖警方先后对500多人进行了全面排查,最终将作案嫌疑人确定在家住甘州区东湖小区某家属楼的一位名叫乔建国的人身上,经过9个昼夜的艰苦守侯和政策攻心,终于9月29日下午4时许将乔建国从其家中一举抓获。经过警方突审,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乔建国终于在9月30日下午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残害小红和晶晶的全部犯罪过程。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乔建国还向警方交代了自己实施的另外3起“掏肠”未遂案件。

当警方将犯罪掏肠手嫌疑人确定为乔建国以后,如何有效地抓捕乔建国成了警方面对的一大难题,因乔建国是有前科的累犯。为了确保抓捕乔建国的行动万无一失,警方一边在继续展开排查的同时,一边迅速确立抓捕方案,并根据乔建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情况,制定了三套抓捕方案。第一套方案是“智取”,警方将根据乔建国有过吸毒历史的情况,决定以做“尿检”为由,对其进行“智取”。第二套方案是“劝降”,警方准备以政策攻心和让其家人进行劝解的方式,让乔建国自己从家里走出来。第三套方案是“强攻”,警方准备在前两套方案都不能凑效的情况下,以“强攻”的方式对其进行抓捕,并在包围乔建国的同时,进行了专门的“强攻”演练。后来,由于乔建国以“跳楼自杀”相威胁,且由于他家住七楼,为了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警方没有采取“强攻”手段。但在警方准备采取“智取”的过程中,狡猾的乔建国始终拒绝与警方合作,拒不开门。同时,警方通过了望哨发现,乔建国不时的在窗口观察外面的动静。最后,警方采取了“劝降”的方式,动员其家人通过对乔建国的长时间规劝,乔建国最终自己走出家门,束手就擒。

乔建国,男,生于1970年11月5日出生在甘州区,身高1.82米,有吸毒、酗酒、盗窃的经历,初中文化程度。家庭背景:工人家庭排行老五乔建国的父母亲是某建筑公司的普通工人,早已退休。乔建国上有3个姐姐,1个哥哥,他本人排行老五,是家中最小的孩子。黑色履历:一次判刑两次劳教.

乔建国自幼受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宠爱,他脾气暴躁、好吃懒做,经常酒后在社会上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在未满18周岁时,他因参与了一次团伙盗窃案件,案发后被人举报,于1989年被张掖法院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1994年被减刑一年提前释放。

被释放后,乔建国仍然不思悔改,很快与他的狐朋狗友又勾结在一起,此时的他不仅仍然酗酒、闹事、盗窃,后来他竟然染上了毒品。乔建国因吸食毒品2次被劳教强制戒毒,最后一次被劳教是2001年5月17日,劳教期限为3年,2004年3月14日被提前两个月释放回家。

8月12日、9月20日,甘州区2次掏肠惨案发生后,张掖警方于9月29日将乔建国从其家中抓获,30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

2004年3月14日,从劳教所释放出来的乔建国,依然整日在甘州区一些酒吧酗酒滋事。8月11日,正在甘州区北街什字附近转悠的乔建国碰上了正在此处等待朋友的小红,乔建国见小红独身一人,遂上前与小红答话,强行要求小红与他“谈朋友”,并将自己3次坐牢等人生经历告诉了小红。当时,小红虽然拒绝了乔建国的无理要求,但乔建国依然强行要求小红12日与他约会。害怕受到纠缠的小红12日向自己打工的单位请假回家,探望父母,为了不耽误工作,小红当天下午返回甘州区。按约定的时间没有见到小红的乔建国大量酗酒后,开始到处寻找小红。不巧的是小红与胡乱转悠的乔建国在西关三社小红的租住地附近相遇,乔建国对小红进行了痛骂和训斥之后,强行跟随来到小红的宿舍,于当晚10时许,将小红从宿舍拽出,冒着大雨和泥泞,将小红拖到距小红住处500米左右的一片小树林中,将小红掐晕。随后害怕小红醒过来报案,在没有找到凶器下手的情况下,凶残的掏肠手乔建国竟然对小红实施了残忍的“掏肠”,直到确认小红死亡后,乔建国返回家中。

乔建国被释放后,在甘州区某酒吧酗酒时,曾与该酒吧一女服务生发生过争吵,为此乔建国怀恨在心,一直图谋报复,并多次对该服务生进行跟踪,掌握其行动规律,但都由于受到干扰,未能下手。9月19日深夜,乔建国与自己的朋友在甘州区某酒吧大量酗酒后,准备回家,发现曾与自己吵过架的东湖小区南门的一名保安正在值班,遂绕道准备经小区东门回家。不想在东街某牛肉面馆附近遇上了正好准备出去解手的晶晶,正在醉酒状态中的乔建国,看到晶晶的身影与曾和他吵过架的女服务生特别相像,遂尾随晶晶,在晶晶还没有进入厕所的时候,将其抓住开始掐晶晶的脖子,晶晶带当地口音的惊叫声使乔建国意识到他认错了人,但乔建国害怕晶晶报警,遂将其掐晕,从厕所旁边拖到就近的一个楼道口,对晶晶实施了残忍的“掏肠”。听到晶晶惨叫声后,赶出来寻找晶晶的面馆老板娘惊吓跑了乔建国,趁着夜黑人静,乔建国迅速逃离现场,然后回家睡觉。

在调查中了解到,除了这两起令人发指的惨案外,掏肠手乔建国还对另外3名妇女也曾试图下过毒手,但都由于被人发现而未能得逞。

2004年7月的一个深夜,纵酒后的乔建国在甘州区某烤肉店附近转悠,发现一名妇女正在孤身一人打电话,乔建国遂迅速上前,掐住该妇女的脖子,图谋下手,不料该女子的大声呼救使正好在附近的她的丈夫听到,在其丈夫跑去救人时,乔建国落荒而逃。

令人不能想象的是,8月12日,小红惨死之后仅仅3天时间,8月15日,乔建国再次伸出了自己罪恶的手。当天深夜,乔建国到甘州区某酒厂对面的一小区去讨帐,在楼道中碰到一名妇女,乔建国强行要求该妇女将其带到住处,与该妇女发生关系后,将其拖到外面欲杀人灭口,被行人发现,乔建国逃走。

而在晶晶惨遭毒手的前一天夜晚,酗酒后的乔建国在甘州区某医院附近发现一名孤身妇女,遂上前掐住其脖子,正欲下毒手时,突然接连而来的出租车灯光将其吓跑,该妇女幸免于难。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漏,乔建国被抓获后,他基本上向警方承认了以上三起案件是他自己所为,只是对8月15日晚的这起案件,乔建国认为是该妇女自愿的行为,而不是他有意实施的。

乔建国做了如此多令人发指的惨案,那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他心理变态,还是他另有企图呢?原来这所有的一切,都源于他有3次坐牢的经历后,对社会不满,图谋报复。

据了解,乔建国在向警方交代自己的作案动机时告诉办案人员,他坐过3次牢,在牢狱中受了不该受的苦,出来以后又被别人看不起。他自己认为,虽然自己盗窃、吸毒,但本“不该”坐牢,现在他已经被社会“遗弃”了,他的青春也浪费在了牢狱之中,而他被“遗弃”和浪费青春的一切根源,都是3次牢狱生活造成的,因此他痛恨社会,所以常常想着以残忍的手段报复社会,报复不愿意跟他打交道的妇女,最后他将报复的目标选择在那些无辜的女性身上。这样残忍的一个凶手,在实施他自己报复社会的罪恶的同时,竟然还若无其事的和一名女子谈恋爱,并且还准备于近期结婚,这实在是一个令人无法理解的凶手。

据了解,2004年3月14日,乔建国从劳教所释放出来以后,4月份在某酒吧喝酒时,认识了一名女子,两人很快确认了恋爱关系并同居。但此时的乔建国并没有把这份幸福看作是自己新生活的开始,他一边谈着恋爱,一边却用沾满鲜血的双手到处行凶。8月10日,他的女友上了北京,8月12日,他就杀死小红,之后他本人于8月27日也赶到北京与女友会面。9月17日,当他第二次和女友在北京会面返回后,仅3天时间,他就再次对晶晶实施了残忍的“掏肠”惨案。这一切他做得是那样的从容,就连他的女友都没有发现任何破绽和反常。之后,他竟然打电话告诉在北京的女友,让女友在中秋节前赶回张掖团聚,之后准备结婚。他的家人也欣喜地开始收拾新房,做结婚前的准备工作。人们无法想象,当他面对自己的女友和家人,想起被他残害致死的小红和正在病床上正在痛苦蜷曲的晶晶以及那血淋淋的场面时,不知道他内心到底在想些什么?当他将那沾满鲜血的双手伸向亲人面前时,不知道他是否产生过些许的忏悔?

做了“掏肠”惨案的乔建国,作案后虽然在家人面前装的若无其事,并和自己的女友还两次上北京准备开面馆,其实这些并不能掩饰他内心的恐惧和害怕被警方抓获的紧张。

据了解,从9月20日乔建国最后一次残害晶晶以后,一直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在警方将其包围之后,他虽然与警方对抗,并在电话中告诉自己的家人,“掏肠”惨案不是他所为,但所有的这些都只是自己给自己一时壮胆的做法。其实,当他发现自己被警察包围以后,他难以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整天整夜不敢睡觉,在窥探外面动静的同时,他将自己家中所存的6瓶半白酒全部喝光,直到最后为了证明自己“清白”,从家里走出来被警察抓获时,他依然是满身的酒气。正因为如此,他给自己的家人造成的假象是,他确实没有做过“掏肠”惨案,而他的家人至今也不相信乔建国就是“掏肠”恶魔。

乔建国的残忍,的确令人震惊和发指,这样一个毫无人性的疯狂恶魔,在交代完自己的罪行后,向警方说的一番话,就如同他“一边杀人、一边恋爱”令人感到惊讶和不齿。据了解,乔建国在向警方供认了自己的所有犯罪事实之后,他竟然说出了令警方都感到惊讶的话语。他说,他明知道自己罪大恶极,已经是必死无疑,他现在已经别无所求,只希望和要求警方能替自己安慰安慰他年迈的父母,不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难过。

这也许是乔建国这个“掏肠”恶魔人性中最真实的一面,这也许是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忏悔。但人们同样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他知道年迈的父母为自己操碎了心,熬干了心血,但他为什么就不能早一些悔过自新、重新做人,而是非要自断前程,走上一条不归之路呢?

2005年1月17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掏肠”案进行公开宣判,“掏肠恶魔”乔建国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分别判决乔建国赔偿受害人小红(化名)和晶晶(化名)附带民事诉讼经济赔偿4695.5元和8716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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