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散发招嫖信息,设圈套引诱他人入瓮后,打着卖淫女亲属的幌子,对嫖客实施敲诈勒索并趁机盗窃,通过这种“仙人跳”的方式敲诈勒索的竟是两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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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事儿
未满18岁的孙某出生在农村,自幼跟随爷爷生活,因疏于管教,初中辍学后便四处游荡,曾因在外地宾馆投放招嫖小广告,3次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2016年1月,孙某通过微信结识了和他同岁的卖淫女李某。经过预谋,孙某、李某伙同姜某(另案处理)到许昌火车站附近的宾馆发放招嫖卡片,试图以此为圈套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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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9点,宾馆房客刘某按照招嫖卡片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孙某,孙某立刻安排李某到刘某的房间。半个小时后,接到李某发来的短信后,孙某便和姜某冒充李某的表哥进入该宾馆房间内,以抓捕嫖娼相要挟,拍照勒索,敲诈刘某3700元人民币、50元港币及手表一块(后经鉴定该手表价值399元)。孙某在离开酒店房间时,还偷走了刘某的一部价值2984元的平板电脑。事后,三人将所得财物分肥。
案发后,李某和姜某迅速被抓获,孙某主动投案自首,警方追回手表一块、平板电脑一部,孙某亲属退赃3000元,已全部发还被害人。
庭审中,法院了解到孙某孝顺老人,因家人疏于管理、法律意识淡薄而犯下错误。李某从小失去了父亲,母亲改嫁后常年在上海打工,缺乏家庭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