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组合居然如此凌厉,也许是近身肉搏激发了三个莽汉的血腥,他们居然比用枪杀的还痛快。此时晨曦已经照射进山林,透过树林,在白色的阳光下,厮杀仍然在继续。三个莽汉都衣衫破烂,满身伤口,人血狼血混在一起,犹如从地狱中走出恶魔。
“喝——”我背后的常哥叫了一声,逼退两只野狼,我回头望去,常哥此刻凶险无比。脚下三具禁卫军的尸体,周围还有四只野狼,其中有禁卫军,也有后来加入的普通货色。常哥腿上被猪大将军捅了个窟窿的地方,此刻又汩汩的冒出鲜血,一只野狼已经咬住了常哥握枪的手腕。
我想去救他,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面前两只不断扑过来的野狼,已经让我手忙脚乱了。
常哥完了,剩下的三只野狼一齐扑上去,将常哥扑倒在地上。常哥努力挣扎,但那只咬住常哥手腕的野狼却怎么也不松口。让人惊讶的是,凶残成性的野狼并没有扑倒常哥脖颈上张嘴便咬,而是分工明确的咬住了常哥的四肢。牙齿咬断骨头发出声音,“咔咔咔”的就像是在劈柴火。
这是要干什么,五马分尸吗?难不成狼群也流行车裂这种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