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最后一个故事,尤为惨烈。
必须写她。
是多年前曾经被媒体长篇推荐的一个报道:“十二岁女孩供养四个大学生哥哥,车祸死亡后全村披麻戴孝”。
山东范泽县龙周集来到加祥县后申庄。
一个叫春玲的小姑娘,随着母亲改嫁到给这里的木匠申树平。继父一家有四个正在读书的儿子。其中大儿子申建国在西安交大读书,其它三个儿子在县里读高中。 尽管家庭负担很重,但继父有一门高超的木工手艺,再加上一家人勤俭节约, 生活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1995年,继父工伤残疾,家庭经济来源断绝了。五个正在求学的孩子没了支撑,最后,12岁的小春玲“主动”辍学,供应2个即将高考的“二哥、三哥”,和正在读初中的四哥。
一个未成年的继女,种田收稻、煮饭拾柴、养育三个老人、贩运苹果槐米,为了给这几个“哥哥”筹集学费,她一次一次去县城卖血,用卖血的钱,一路供出了“哥哥”们,连最小的四哥,也离开了这个破烂的家,去了部队,临行,“妹妹”还从兜里拿出了一大把破烂的毛票,80多元,给“哥哥”去零花。
期间,大哥申建国读完了本科又考了研究生。二哥被上海同济大学录取,三哥被山东中医学院录取。
四哥打算考军校。
他们的“妹妹”,未成年的妹妹,在卖血,种棉花,推销草帽和黄豆。
1998年8月,卖血回来的路上,因为头晕眼花,她没躲过一辆满载钢筋的卡车,被当场碾死。
这个孩子“感天动地”的“义举”在当年被长篇累牍地报道,刊载于许多主流媒体,报道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继父和“哥哥们”对“妹妹”春玲的感念,爱护,大哥给带回了一条红围巾,二哥给带了一盒润肤霜。亲情满满,厚待养女,养女当然也是义薄云天。当代孝悌之典范——最后,她还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殊荣:一个未成年的外姓女儿,被葬入了申庄的祖坟林地!
她走了。十六岁。十二岁到十六岁。短暂的奴隶一样膏尽髓继的贡献的过程。被美其名曰为“牺牲”。
主流没有觉得这是“虐待、剥削、掠夺和难以想象的残酷”,主流觉得是大爱。
“哥哥”们有没有忏悔过,我们不知道。
她,就是一代又一代女性的作为祭品,成全男人亲属人生道路上的祭品的典范。须知,她在学校读书时,天资聪颖,一直名列前三!而四个身强力壮的成年男人,选择的是把三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老人抛下给她,选择的是由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卖血换来自己的学费!午夜梦回,他们的心,颤抖还是一如既往地坦然?这是她的命,对吗?
所以,我的兄弟,我无可救药的是一个女性崇拜者。
4.
女人,美好柔弱又如此生命强悍,她们敞开双腿任苦难和肮脏蹂躏,起身就张手兜住降生在饥饿匮乏中的孩子,她们转身背扛宿命和父亲丈夫的击打。在最坏的环境里,一个女人仍然会为她的孩子争取最好的可能。她们是生命,曙光,未来和泉源。她们理应得到更好的福利和法律赋权。
你问我为何对男性批评如此激烈?我的很多兄弟们,实实在在的问问自己,在享受了如此多的性别福利之后,你曾为自己的同胞姊妹,为自己的母亲女儿的福祉,做过什么?你们中的很多人甚至不认为这是个问题!就像那砍杀女儿的父亲、吸姊妹血成长的哥弟一样,从来没觉得这是个问题!
你问,像我这样声嘶力竭的女人们到底要什么?
我们要女胎儿的生存权,女婴儿的生存、健康和发展权。女童的安全和受教育的权利,少女有拥有独立意志的权力,成年女性有同工同酬、生育自主自由的权力,她们……应当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接受教育的自由,追求幸福的自由,不被剥削和压榨的自由,享受自己生而为人,而不是一件物品或货物或奴隶的自由。
作者:陈岚,代表作《背后》 ,微博签约自媒体,专栏作家,编剧,知名电视评论员,儿童救助机构“小希望之家”创始人。微博@作家陈岚,微信公众号:女拳文化(id:Nv_quan),转载请联系作者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