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的故事之险象环生
我新调到一个派出所,刚上班没有两个星期,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正准备出去打球,所长打电话给我,说我的辖区出事了,要我立刻去,配合分局治安大队行动。
警察很象战备值班的军队,一听到召唤,随时准备出发,很久以前,呼机几千元一个的时候,警察虽然经费不足,还是忍痛每个人配了一个,这是工作的必需品。要保证警力随叫随到。可惜,现在虽然手机只有千元左右,再也不配发了。
在辖区的小巷深处,治安大队的同事已经穿便服在那里了,戴队长和我讲了下情况,他们接到举报,在小巷子里面有人贩卖伪劣鞭炮,他们已经查到存货地址,但是没有人出来。他们在那埋伏呢。
放鞭炮是中国人的一项习俗,但是每年引发的恶果也非常多,。鞭炮炸伤人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情,经常有孩子,点着鞭炮,朝人乱仍。孩子虽然是无邪的,但是鞭炮的爆炸效果是终身和无情的,我是主张禁止鞭炮的燃放的,至少只能在指定的地点燃放,或者由政府组织播放鞭炮的音响,以营造氛围,当然,这都是理想状态,至少现阶段,很多中小城市,不现实。
贩卖没有合格证的鞭炮。无疑是一项暴利的活动,劣质鞭炮当然是危害大,谁都知道,但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因为后面的巨大利润驱使。马克思几百年前就说过三〇〇%的利润就使人冒绞首的危险了。中国俗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喜欢看武侠小说的人都知道,练习邪派武功。功力增长的的确快,但副作用极大。
我们一起在那附近埋伏了半天,还是没有人来,我觉得可能已经打草惊蛇了,既然人赃并获不可能,那先查抄掉再说。戴队长不同意,门如果强行打开,万一里面不是伪劣鞭炮,群众要投诉的,我们就被动了。到底他经历的事情多,看的全面,于是再等。
又等了很久,还是没有人来,我耐不住了,对戴队长说,这样。我去调查下情况,你们在这守着,分头行动,他同意了。
我通过外围调查,知道了储藏鞭炮的房子是主家租给那人的,既然找不到租的人,不如迂回包抄,找主家把门打开也一样,我找到主家,义正辞严得告诉他,提供出租房为违法活动创造条件,也是违法,要处理的。主家吓坏了(当然也不是骗他,只是没有告诉他,如果不是明知的,情节很轻微,)
主家主动砸开了门锁,我们进去一看,不禁有些惊叹了,简直是个小型弹药库啊,里面各种类型的鞭炮,烟花,都是没有厂名厂址址的,本身就是劣质产品,而且没有任何的防火措施,万一,走路的人不小心丢个烟头,引起爆炸的可能性相当大,虽然这是个僻静的巷子,可是出在老居民区,人口密集,整天都有人在家的,一旦爆炸,伤亡人数肯定在三人以上,算特大事故。
万一那天来临,是什么结果?
网上铺天盖地的谩骂,警察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这么多的烟花爆竹放在那里,居然没有认真检查,社区警察是干什么的?相信很多看帖子的热血青年一定义愤填膺。
重大事故要追究责任的,作为现任的社区警察,肯定是有责任的,到底有多大的责任,这就说不清了,毕竟对情节有着可裁量性。见仁见智,
刑法有规定,公务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炸死了三个人,肯定是重大事故了,责任也有,我就完蛋了,警察是当不成了,还得坐牢,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能力很一般,但是作事情还是勤勤恳恳的,怎么一下子就成了罪人呢?
冤枉吗?肯定是冤枉的,社区警察是本职,,但是在警力缺乏的情况下,那不是每个人唯一工作,大家都是“一警多能”的,还要值110班,刑警队审查人不够,要去。群体性事件要去,重大活动保卫要去,杂事是很多的。
这些可以成为你推辞责任的理由吗?答案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