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心语:女孩,请注意反抗的策略
昨天看到一则消息,很痛心。
两名女白领在寓所遇害,该知情者推测,歹徒从窗户爬进去后,刚好被躺在床上的小匡发现,柔弱的她毫不犹豫上前反击,但被歹徒摁倒在床边,继而遭到歹徒凶器多次重击头部致死。在厕所的小贾听到小匡的呼叫后,想出来帮忙,不料刚打开厕所门就被歹徒迎头一刀,失血过多死亡。
我不想谴责歹徒的凶残,怎么谴责都不过分,但于事无补。只想在这里提醒女孩子们,请注意反抗的策略,财物的损失只是暂时的,保全自己最重要,不做无谓的牺牲。
歹徒是凶残,但是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取财,在不被逼迫到绝路的时候,他也是不至于铤而走险的,只有他自己觉得你对他产生了巨大威胁的时候,他才会下狠手,这个例子中,可能歹徒被小匡发现后,准备逃窜,小匡奋力阻拦,歹徒觉得不下手就逃不掉了,下手就重了,杀了小匡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连看到的小贾一起杀了。因为小贾也对他产生了直接威胁。
我的建议是,在没有外界援助的情况下,丢卒保车,这个例子中,两个白领这层楼就没有住人,短时间没有外援的,就不能贸然行动了。即使旁边住着特警,在来到之前,你被伤到要害,抢救不及时了,也没有价值。
如果歹徒没有发现自己,不做声。损失点财物也没有什么,记住歹徒的相貌,以便以后的警察侦查。
如果歹徒已经发现了你,建议狂叫一声,然后往后退,最好退出歹徒的视线,为什么要喊,给歹徒增加心理压力,觉得随时有人会来,惊慌失措而逃窜,你脱离了他的视线,他的心理觉得你不会对他构成威胁了,你相对也就安全了。
有人问,现在不是提倡见义勇为吗?你的观点不是和见义勇为精神相悖吗?
我说一点都不,见义勇为先要以保全自己为前提,才谈得上有价值,在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小偷处于绝对的劣势,你不敢声张,当然不行,在歹徒绝对强势的情况下,就要先保全自己。人是最有价值的,应该以人为本。
据说,现在的《小学生守则》取消了关于见义勇为的条款,觉得非常对,能者多劳,没有能力情况下。保全自己就是最大的贡献。
我最喜欢引用伏契克的一句名言“人们,我是爱你们的,你们可要警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