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的故事:和别人开房间的女朋友
一个男孩报警,称他的大学生女朋友被人灌醉在宾馆里,要求警察解救。
很多朋友看到这里,估计哈哈大笑:这衰人,女朋友跑了,和别人开房间去了。
一笑而过。
未必那么简单,情况要复杂的多。
这个报警电话是从北京海淀区打来的,距离我们城市在千里之外。这是个电子时代,没有手机的人是很少的,用公用电话报警的人,90%是骚扰。剩下10%才是的确走投无路了。
如果报警人是在本地,可能是发觉前女友和别人开房间,感觉心头郁闷,要借警察之力,去骚扰下,让新人不爽,方解旧人失落之恨。这种情况警察去也是很尴尬的。你想板起脸训人,新新人类并不买你的帐,会直接反驳你:这是我们的自由,你们管的着吗?
再说了。中央都说了:在校大学生,只要到了法定年龄,可以在校结婚。结婚都可以,同居等什么又算什么呢?
还是要去的,如果女孩是被诱骗的呢?她突然悔悟了,想找人来解救。不敢告诉直接的同学,身边的人,靠不住,传出去不好。左思右想,觉得前男友还是个可以依靠的人。
什么叫强奸?违背妇女意志发生关系,即使那人是法定的丈夫,也不可以。
警察正准备出发,男孩打来电话,说是一场误会。不用去了。
难到是愚人节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