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刑拘了一个72岁的老人 于心不忍
4.5老人与一农妇在田间发生口角,老人一个洋铲划破农妇左脸,接警后,本来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比较明显的由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村一级调节解决,老人死也不承认伤人一事,双方谈不来,受害方整天到派出所要求处理,我们也传唤老人问话也不承认,一时也结不了案,也调解不下,受害方也整天打电话投诉督察,最终派出所快刀斩乱麻,伤情鉴定一出属轻伤,收集几分旁证材料,把老人拘了起来。像农村这种事,你想和谐处理别想,让他们去法院闹最好,派出所的行政成本浪费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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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师弟吧
你能回过来反思很好的
不过你讲的案例 鉴定结果应该是 轻微伤
而不是轻伤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