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两个人在一起呆久了,即便是同性,也会有心灵相通的时候。
他用纸巾拭了拭弄湿的脸颊,问我啤酒还要不要,还要的话,红烧大肠还要不要。
我告诉他,啤酒还要,但红烧大肠坚决不要,再加一碟花生米佐酒吧。
大李乘着酒兴,又要跟我讲他已经讲了上千遍的艳遇。
这里必须介绍一下,大李大学毕业后供职于一家全球五百强的超市,分管两个部门,手底下促销员就逾百人,在公司可谓举足轻重。百分之九十的促销员曾经为他的艳情生活涂抹过或浓或淡的色彩。
对于这一点,我艳羡至极,但无法效仿。时至今日,我还在狗屁大学里攻读艰深晦涩的物理学研究生。“攻读”这个词汇屡次被我厚颜无耻地引用,曾经撩起广泛的骚乱。我的那些可亲可恨的兄弟们一听到攻读两个字从我口中吐出,即便香气如兰,如缕不绝,他们也要群起而唾弃我,弄得我一脸臭不可闻的口水。
关于我,暂且按下不表。
大李开始讲他的罗马荒银史。
旁边一对正在吃饭的情侣,女的一直说个不停,还不时问那男的:是不是啊,亲爱的?
那男的一个劲埋头苦吃,吃的居然也是红烧大肠。
他大约是看到大李吃的那么有滋有味才点的吧。
女的停下筷子,专门说话:红烧大肠味道不错吧,看你那馋相,昨晚累坏了吧,都怪我,太任性了,哎,是不是啊,亲爱的?哎,你怎么不说话,光顾着吃啊?哎,是不是啊,亲爱的?
那男的从被他糟蹋得面目全非的红烧大肠里抬起头来,女的便扑哧一笑:你怎么吃成这样啊?你这样要是到我家去,我爸妈保准不会看上你的,你说是不是啊,亲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