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了宛儿一万块钱,这叠钱塞在我外套的衣袋里,鼓鼓囊囊的。
我想我是解脱了,有了这一万块钱,我的礼金凑够了,可以回去结婚了,而且我的肾还在,我身体还很健康,我还有大把希望。
从偷钱到回到家乡,那段时间很漫长。我现在甚至都有点记不清了,一旦回想起来心就跳得厉害,迷迷糊糊地忆起十二月的北京、呼啸的寒冬、长鸣的火车,还有我死死抓着的一万块钱。
当我终于从荒凉之北回到暮夜之南,那一万块钱还在。我喉咙干得厉害,我不知道在火车上有没有喝水,我像惊弓之鸟,生怕我偷来的一万块丢了。
我回家了,带着宛儿的一万块。
老白那边还有没找我,可能他们以为我只是去潇洒了,他们不太相信我竟然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