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弗朗西斯科是西部最繁华的城市,我一个人用蹩脚的英文在这里生活了一个星期,然后我打算去那家会计师事务所看看那个我曾经的女神。
傍晚五点,我打开手机,看到女神微博的状态是:下班了,接儿子去。
我戴上墨镜,走到马路对面,点起一根烟。
许久,我看到了那个身影。穿着一件制服装,黑丝,高跟。头发被染成棕色。面庞那是那么的白皙光泽,却增添了许多气质。算一下,她今年也该29岁了。
她从公司出来,一路向东走去,我在马路对面紧跟着她,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跟着她,或许,我想多看她几眼,看看她现在过的怎样,自问真的已经没有爱的感觉了,却有些念着青春时光的那些种种幼稚,快乐,那些属于我们的似水年华,铅华洗尽,重新回首时分,竟有些恍然隔世的错觉。那一幕一幕在她的背影里从我眼前闪过。我噙着眼泪继续跟着她。我以为那么刻骨铭心的爱,即使淡薄了那么多年,在重逢的时候,我还会怦然心动,但除了回忆,什么都没有,此时的我,只希望她过的幸福,开心,然后我悄悄的离开。
她走过了两个街区,进入了一所幼儿园,许久,牵着一个男孩走出来。看着那个男孩,我有些许失落,样子真的有些难看,完全没有当年看到他高富帅的父亲的高贵气质和别致的五官。我暗忖,不会又是新一代美利坚屌丝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