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还是像条狗一样学习,只不过不是疯狗,可是强中自有强中手,成绩一直在中游徘徊。
快到文理分班了,屌丝去了文科班,因为这个学校的文史类是全市最好的,外加屌丝当时年幼单纯,就是图森剖,丧母太木死内异物!
“王同学,你能说一下你为什么要去学习文史类科目吗?你的理工类科目也不是很差啊。”
“因为我想改变这个社会,改变ZZ结构,所以我要学习文史。”
“。。。。。。。。。”
如果在现代,我也许会被请喝茶吧。
那时候,有一座图书大厦在这个城市重修完了,屌丝的口袋也比原来要鼓了,就去买了一本国富论,并且没事的时候就查字典在那看,虽然到了现在屌丝也不能完全读懂。
因为那是全英文版的,有字典那么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