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第安人中有一种风俗,当杀死一个敌人时,胜利者就在自己的帽子上插一根羽毛,这是荣誉的象征。在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做法。清代,皇帝若是表彰一个臣子,通常是赐他顶戴花翎。能够得到这种赏赐是每个人臣梦寐以求的事,足以光宗耀祖。那么,顶戴花翎象征什么呢?
顶戴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则严加惩处;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我们先说顶戴。清臣通常在举行隆重大典时都要戴上朝冠。朝冠上的顶子是区别清朝官员品级的重要标识。顶子又叫“顶戴”,是指所戴冠顶镶嵌的宝石。“顶戴”分朝冠用及吉服冠用两种。朝冠顶子共有三层:上为尖形宝石,中为球形宝珠,下为金属底座。
吉服冠顶子比较简单,只有球形宝珠及金属底座两部分,底座用金的,也有用铜的,上面镂刻花纹。顶珠的颜色及材料有多种,反映不同官员的品级,按照清朝礼仪:官一品用红宝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阴文镂花金顶,九品用阳文镂花金顶。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未入流者顶与九品相同。到了清康熙以后,用玻璃代替了宝石,一品为亮红顶,二品为涅红顶,三品为亮蓝顶,四品为涅蓝顶,五品为亮白顶,六品为涅白顶。至于七品的素金顶,亦被黄铜所替了。
顶戴花翎接下来,我们再讲讲花翎。花翎(孔雀翎)是翎子的一种,此外还有蓝翎(羽制成)和染蓝翎(蓝靛染天鹅毛),以花翎为贵。花翎,也叫“孔雀翎”,是清代官员的冠饰,用孔雀翎毛饰于冠帽后,以单眼、双眼、三眼分功绩尊卑。
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宗室中,以贝子戴三眼花翎,最为尊贵,镇国公戴双眼花翎,为稍次;镇国将军等戴单眼花翎,为最次。而清朝爵位中最为显贵的亲王、郡王、贝勒,按清初的规定是不戴花翎的。
但乾隆年间,许多人以兼任内大臣等职务为由乞翎,因此之后亲王、郡王、贝勒开始佩戴三眼花翎。但已经赐有花翎者,遇到朝冠晋见时仍不能戴用。凡是由皇子分封的亲王、郡王都不赐戴花翎,这是因为戴花翎是“臣僚之冠”,而亲王、郡王、皇子等乃宗室贵位,戴翎子由有“纡尊”之嫌。
而即使在宗藩内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滥用;有资格享戴花翎的亲贵们要在十岁时,经过必要的骑、射两项考试,合格后才能戴用。但后来花翎赏赐渐多,就无需考试了。
另外,清代有品位的官员之例有花翎者,内廷王、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直省将军、内大臣等以及领侍卫府官、满员(满族官员)五品以上皆冠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者只能戴褐羽蓝翎,也就是俗称“野鸡翎子”了。而外任文臣无赐花翎者。
清代勋臣中,功勋卓著或恩宠有加者,仅仅能够得到皇上赏赐的双眼花翎。外任武臣中,非军功卓著不可蒙赐花翎。正因为此,后来的清代文官对奖戴花翎特别重视。除军功外,非“异常劳绩”不得褒奖花翎,而且,限定每案不得超过三名。
道光后期,花翎的赏赐范围渐大,各方面对国家有功之人均可赏戴花翎。光绪初年,大保案迭兴,加官加衔,各种新奇花样不可胜举,戴花翎者,满街行走了。这时花翎身价尽管已大不如前,但在吏部引见外地赴任低级官员时,在冠服方面仍有严格规定。若有花翎、蓝翎人员,其翎管不准用白玉,若用翡翠或带皮子玉者,都要以违例论处。
到清末,捐例大开,用钱也可以买到花翎戴,花翎为7000两实银,蓝翎为5000两实银,保案内就再没有保花翎者。
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王朝的统治被推翻,中国2000余年的封建帝制彻底覆灭,顶戴花翎作为一种等级制度的标志物,在其诞生600余年后也随着封建制度的结束而彻底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