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人骂杀千刀的!那意思就是诅咒这个人被凌迟处死。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自秦起凌迟就是死刑中最重的刑罚,称剐刑又叫凌迟,所以称为凌迟处死,一般剐刑会根据所犯之罪来量刑,最轻的为八刀,面部一刀、四肢各一刀、前胸一刀、后背一刀、私处一刀;最重的要剐三千六百刀,将一张渔网缠在犯人身上,每个网眼都要割一刀,所以又称鱼鳞剐。不过,历史上被执行剐刑的还没有能熬过3600刀的。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来揭秘吧据悉犯人若未割满所规定的刀数就断气了,刽子手也要受罚。
在古典小说中,往往亦可看到“处以极刑”的说法。所谓“极刑”,就是指“陵迟”,一般都写作“凌迟”。陵迟,原指山陵的斜坡,有逐渐低下去的意思。转用于死刑,即是在执行时,把死囚身上的肉零刀碎割,使受刑者慢慢地死去,以加重其痛苦。这是我国古代酷刑的一种,俗称为“剐”,民间也叫作“千刀万剐”。
凌迟始于何时,说法不一,通常认为始于五代。元、明、清均将凌迟列入正条。这种极为残忍的死刑,常用以处治“大逆”及“逆伦”等罪犯。《大明律·刑律》就明确规定:“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恶逆”之罪,如子杀父、妻杀夫、奴仆杀主人等一类的罪犯,也多处以凌迟。点击进入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