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毕淑敏
我到40多岁的时候才觉得幸福是那么重要,此前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幸福的人。后来我才知道,是我错了,幸福不是那么惊天动地的,不是那么大张旗鼓的,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需要很多的金钱、需要那种万丈光芒的时刻。只要我们每一个人努力去争取、去奋斗,我们就会享有自己的幸福。
我最早关注到幸福这个问题,其实还是得益于一位德国的哲学家费尔巴哈。他说过,人活着的第一要务就是要使自己幸福。我当时看到这个说法挺惊讶的。我们会觉得我们有很多的小目标,我们会被这个社会的大的舆论所引导,被一些潮流所裹挟。可是,你一定要清楚,这一生你最重要的事情是让自己幸福。
我刚才说过,我到4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这些事情,源于那时我看到一个小的故事:
西方某个国家在进行的一个调查研究,题目是“谁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在报纸上发出了征集答案的征文,成千上万的信函就飞到了报社。报社组织了一个评选委员会,想看看民众中对于幸福、对于谁是最幸福的人有怎样的答案。最后,按照得票的多少,第一名是给自己的孩子洗完澡后怀抱婴儿的妈妈;第二名是给病人治好了病后目送那个病人远去的医生;第三名是,孩子在海滩上自己筑起一个沙堡,夕阳西下的时候,这个孩子看着自己筑起的沙堡时自得其乐的微笑;第四名是给自己的作品划上句号的作家。
我看到这个答案以后,心里充满了悲凉。在某种程度上,这四种幸福在那个时候的我身上其实都已经历过。我有孩子,给他洗过澡,有抱过他的时候;我原来是医生,也有治好病人目送病人出院的时候;我可能没有在海滩上筑起过沙堡,但是在我们家附近工地上的沙堆挖过坑,然后看着旁边的人不小心掉进去;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写作,所以也给自己作品划上过句号。我之所以难过,是因为我集这些幸福于一身,可是我未曾感到幸福。我想,不是世界错了,是我自己错了。我对于幸福的认识和把握,对它的追求,其实有重大的误区。就在这种情况下,我写了一篇散文叫《提醒幸福》,后来收入全国统编教材二年级语文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