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在日本

 
拾金不昧在日本
2015-02-12 12:42:53 /故事大全

文/徐静波

日本朝日电视台去年播了一档节目,谈到一个有趣的话题:一年中,日本人到底捡了多少钱交公?

电视台邀请了刚刚退休的刑警飞松五男先生来作答。这位老刑警报出的数据确实吓人一跳:根据警察厅的统计数据,2012年一年,日本全国捡到现金上交给警察的总额达到189亿日元(约12.6亿元人民币),其中东京都达30亿日元(约2亿元人民币)。而日本全国总人口为1.2亿。在拾金不昧上,日本人的表现很是不错。

有一次,我坐出租车到银座,掏出钱包付完钱,就把钱包落在出租车内。过了3个多小时,与朋友吃完饭想到付钱时,才想起钱包没了。与出租车公司联系后,公司的失物中心立即与各出租车联系,马上得到反馈的信息:“司机拿着,别担心。”第二天一早司机开着出租车把钱包送到我家,我被感动了好一阵子,因为钱包里当时有50万日元(约为3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当然,这位司机没有把钱包交给警察,所以,这一笔“拾金不昧”,还没有计算在警察厅的统计数据中。

看完节目,与日本友人聊天,问一个问题:“为什么日本人会做到拾金不昧?”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丢钱的人一定很着急,如果钱包丢的话,那么多的卡要重新办,更着急。”

第二个反应是:“拾到钱必须上交,不然会坐牢。”

于是,我理解到,日本人的拾金不昧,除了基本的道德心之外,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上网查询了一下日本法律对于“拾金不昧”到底有何规定。发现规定很有趣,既照顾到了丢失者的利益,也照顾到了拾钱者的利益,以及法律义务。

首先,日本刑法第254条规定,如果拾到东西不上交的话,就触犯“遗失物等横领罪”。获得此罪的人,将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款10万日元(约6300元人民币)。

罚款是小事,但是留下“横领罪”的刑事案底,则会影响一个人的就业,甚至银行贷款等,一生失去在社会中的信誉。

《遗失物法》还规定,如果失主找到失物后,必须向拾到者支付相当于遗失物实际价值的5%~20%的“报劳金”。日本社会通常的不成文规定,是10%。也就是说,我丢失的50万日元,在出租车司机送到我手里后,我应该支付给他5万日元的“报劳金”,但我记得好像只给了司机4万日元。他说了“谢谢”,就走了。但是,拾到者获取的“报劳金”必须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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