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英国,时时见到野生动物。多年前仍是学生时,曾寄居英格兰东南部肯特郡的乡间。每在秋凉之际,房东老太太总在日暮时,把一盘花生、一碗牛奶置于花园的灌木丛旁。问其故,答曰:“花园之中草长之处,原来有一个刺猬家庭隐居多年,它们隐避于炎夏,出没于深秋,待入夜时请随我一觅行踪。”
时近半夜,房东太太打起手电筒,领我到后门,悄悄打开,果然看见三两团灰褐色的刺猬,绒球似的挤在碗碟前觅食。房东老太太说:“十多年来,这几位不速之客,每至此节令,必出而觅食,一直相安无事,这几只已是刺猬家族的第三代了。”我躬身以双手掬了一只在掌心,刺猬胆小,缩成一团,像一只硕大的松果,两只贼亮贼亮的小眼睛藏在一球肉刺之中,目光炯炯,与我对视。在那一刻,我想起幼时听过的许多童话故事——刺猬妈妈带着两只小刺猬在森林里觅食,看见满草地的野草莓,刺猬妈妈缩成一只皮球,在地上来回打滚,尖尖的刺把野草莓扎了满满的一身。这便是两只小刺猬生平所学的第一课。
刺猬与我四目凝视的时候,我感到手中捧着的是一则童话,而童年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刺猬的身子冰冷,全身的刺短而且钝,不如想象中的那么锋利,并不是十分扎手。放在地上,它又以两只短小的前足抓住花生贪婪地大嚼,好像非常见不得光似的,像天地间一个小小的难民。
此后,看见刺猬的次数不少,但多在公路上。冬天的清晨驾车上路,在郊区马路常见刺猬、野兔、野狐被车碾毙的无数尸首。兔狐尸首多被车轮碾得血肉模糊,唯独刺猬被压得扁扁的,像一块圆饼,虽未及兔狐之壮烈,但得保全尸,也是一种福分。
乡间本是自然,是刺猬等动物的家园,人类现代文明的高速水泥道开进来,不但是对自然的侵略,奔驰的车轮经过之处,也碾碎了自己的童年。当高楼大厦的钢铁森林在地平线的一端崛起,童话与刺猬一样,也就失去了起码的容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