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怀着忏悔的心情,讲述我走上犯罪道路的经过。我不是文盲,但却是法盲,因目无国法,受哥儿们义气的驱使,跌进了罪恶的深渊。回想当初普法教育时,总想着自己不偷、不抢、不奸、不赌,不学法也不会犯法,法与自己无关。当走进高墙那一刻,我才知道学法懂法的重要性。
1987年,高考落榜后,我开了一家小饭馆。由于我喜爱交友,讲义气,生意上又公平买卖,童叟无欺,不说财源滚滚,也算生意兴隆。我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秦友,是想学秦琼“诚招天下客,义交八方友”。不久,便与两个哥们跪拜在刘、关、张像前,喝了血酒,结成生死兄弟,我被推为“龙头大哥”。
1993年4月11日,义弟赵某找我哭诉,说他被西关一伙流氓打了,要我替他出气。我本不愿去,几个兄弟七嘴八舌,说我空为大哥,不顾义气,还想当秦琼!我被激怒了,大侠聂政为朋友死在自己刀下,难道我就不能为朋友两肋插刀?走!报仇去!我头脑一热就领着兄弟们带着家伙找那帮流氓去了。打斗中,我用火药枪将对方一人两眼打瞎了,使其终身残废,我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生活费15000元。
我判刑的消息如同晴天霹雳,母亲经受不住打击病倒了,女友也与我分手了,我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被自己葬送了。罪犯,多么刺耳的字眼,它像一条无形的铁链,沉重地锁在我的脖子上,使我抬不起头。我向往自由,可此时自由却与我绝了缘。刚入狱时,我常认为自己行了“侠”,仗了“义”,即便是判刑入狱,也是判得其所,囚而无怨。后来,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又经过政府干部的耐心开导教育,我才认识到“义气”不是真正的友谊,认识到哥们义气其实就是旧社会江湖义气的变种,是封建意识、流氓帮派思想的一种表现,哥们义气大都是为了个人或小集团的私利,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不分是非界限,不辨美丑香臭、善恶荣辱的胡作非为。
越思越想越悔恨,我一枪打出的不是流芳百世的英名,而是我18年的牢狱生活和两个家庭的痛苦与悲剧。
我娘24岁守寡,把我这个独生子看成宝贝疙瘩,省吃俭用供我上学。记得有一次,娘卖了一篮子丝瓜,几十个鸡蛋,连同硬币一共13元5角钱,亲自送到学校里,叫我买点可口饭菜。我不忘娘的慈爱与希望,努力学习,奋发上进。在学校,我各门功课全优。
我虽未能继续深造,却事业有成,满心想让娘安享晚年,谁知却害得娘老来反受痛苦。我对不起亲娘,我愧为人子!
受害者和我一样,也是个独生子,且父母双亡,他和妻子带着两个幼小的女儿生活。我的犯罪使他家失去了生活支柱。一个女人既要照料双目失明的丈夫,又要抚养两个女儿,其艰难辛酸可想而知。因我所致,今生今世再也不能见到光明的受害者,他那痛苦更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悲剧已经酿成,我无法改变这一切,只希望我的忏悔,我的悲剧能唤醒那些仍以哥儿们义气自诩的年轻人———千万不要步我的后尘。
这是我,一个失足者沉重忏悔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