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传奇】谁能拯救她(5)

 
【中篇传奇】谁能拯救她(5)
2015-01-11 21:33:28 /故事大全

其实,娘家兄弟的话只说对了一小半,更大的后患还在后面呢。李金妹心里比谁都清楚,万一真的领养成功,让这个孩子的户口报进门,那么,就意味着家中所有的财产,至少有三分之一归属到这个小野种的名分下了,如果自己有一天终老去世了,那更惨,就是完全彻底地人财两空啦!

不!决不!自己辛辛苦苦了一辈子撑起的几百万家产,是说什么也不情愿就此拱手相让给那个小野种与那个坏女人的!

于是,怒火中烧的李金妹,再次找到了唐律师:“我要告他重婚罪,让他去吃官司!我决不能让他们的目的达到!”

“告他重婚罪?这事恐怕就难了。”没想到唐律师像嚼破了鱼胆似的直皱眉。

“这有什么难,孩子都生下来了,还怕他赖账不成?他要赖,给他做亲子鉴定不就完了?!”李金妹被唐律师皱起的眉头惹得心烦,不耐烦地嚷了起来,“唐律师,这场官司我打定了,不管花多少钱,我都要把这个无法无天的家伙送进监狱里!”

“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法律的规定呀。”说到这里,唐律师从书架上取下厚厚一本法律书籍,轻车熟路地翻到了其中的一页上,并一字一句地读给了李金妹听:“重婚行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律重婚行为构成的重婚罪,即经过婚姻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重婚。法律重婚是以完成结婚登记作为非法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至于双方是否同居,是否进行性生活等都无法改变婚姻关系成立的事实。第二种是事实重婚行为构成的重婚罪,即事实重婚,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群众公认的重婚形式。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作出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斗大的字不认一箩筐的李金妹,哪听得懂这种咬文嚼字的文句?于是,唐律师又尽量用通俗明白的口语,向李金妹作了一番解释:“说白了吧,只有掌握了两种证据,才能告对方重婚罪,一种是刘招根又和那个女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一种是左邻右舍都能证明他们是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的,而且上述两种证据,都须是书证形式的。”

“第一种是不可能的,因为自从我发现刘招根在外包二奶后,我就把家里的户口簿什么的都藏了起来,就连他的身份证,也捏在了我的手中。”李金妹说道。

“那么,只有第二种证据了,你能让孔叶芳家的左邻右舍站出来作证吗?能让他们为你写下说明他们俩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书面证明吗?”

“恐怕也不能。”李金妹目光呆滞地缓缓摇着头,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现在这种年头,还有谁肯站出来作这种证呀?就算肯,也不敢的呀!”

“是呀,如今的人呀,真用得上人心不古这句成语了,就算你给他们更多的钱,他们也未必敢亲笔写下这纸书证,何况到时候证人还必须出庭作证呢。”唐律师咂着嘴补充道。

“那么,照此说,人民政府也拿姓刘的没有任何办法了吗?”绝望中,李金妹流下了痛苦的眼泪,呜咽了起来。

“不是人民政府,而是法律,这新修改的婚姻法。”唐律师纠正了李金妹的观点。

“那我可怎么办呀?我还怎么活下去呀?唐律师,你可得帮帮我、救救我呀!”情急中,李金妹竟浑身颤抖,扑通一声跪在了唐律师面前,“儿子没了,总不能再让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我辛辛苦苦了大半辈子攒下的家产,再白白地奉送给人家呀,再眼睁睁地看着人家大摇大摆地住到我家里来,骑在我脖子上拉屎呀!”

“你别这样嘛,办法总还是有的,但一切都得由你自己拿主张。”唐律师一边扶起李金妹,一边说道。

“只要能告他吃官司,我什么主张都敢拿。”

“告他吃官司是不可能的了,现在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一条路,那就离开他,永远地离开他。”

“你是说让我和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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