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的冬天和北京一样寒冷,火锅理所当然成为中国留学生聚会的首选,只是每周一次的聚会,到临近圣诞节时,连重庆的同学都不愿再吃。
下次每人做一道拿手菜吧,有人提议。
来美国后,我几乎没再做过中餐,在超市里挑选好半天,还是把排骨和莲藕放在购物车里。上回煲汤这种费神费力的细致活儿,好像已经是很久以前了。
在厨房洗菜时,旁边有个一无所长的男生打下手,笨手笨脚把所有食材混在一起。我实在看不下去,帮忙一起整理。
那天是平安夜,灰沉沉的天空落着大雪,电饭煲咕嘟咕嘟唱着歌儿,往日的记忆突然翻腾着涌上来,那味道像一杯红茶,带着青春特有的甘和涩。
一
那也是一个平安夜,我在路上遇见烂醉的徐乔逸,他栽在雪堆里狂吐。零下十几度的气温,我好心把他捡回家。
扶着他往沙发上躺时,不小心踩到他的脚,结果自己也支撑不住,摔倒在他身上。
他有着一双纤长浓密的睫毛,轻扫过我的脸颊,好像天鹅绒一样,有些柔软又有些痒。
以前我爸酒醒后,妈妈总会熬一碗小米粥。第二天一大早,我特意起来熬小米粥。
清醒后的徐乔逸带着礼貌的疏离,他微笑着对我说:“昨天真是多谢你了。”
我还没想好,要怎么面对这样的徐乔逸,而他接下来的举动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笑话。
他从钱包里拿出两张粉色的毛爷爷,放在面前的茶几上。
“抱歉,弄脏了你的大衣,应该要拿去干洗吧。”
这种时候该说什么好,不用谢还是钱太多?
也许是看出我的不悦,徐乔逸又掏出手机:“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一下电话吗?改天请你吃饭。”
如果说徐乔逸那天的表现有什么不够完美的地方,大概是他临走前也没想起要问我的名字。
“那就不打扰了,我走了。”徐乔逸穿上外套,我还没来得及说自己煮了小米粥,他就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
桌上的两碗南瓜小米粥温度刚刚好,我喝完一碗,又拿过对面的另一碗,边喝边想,他保存自己的号码时,姓名一栏输入的是什么呢?
这个狼狈的开始,似乎只比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好上那么一点点。
二
徐乔逸在宿醉后开始走学霸路线,每天在图书馆自习。我坐在他的斜后方,距离刚刚好,一抬头就能看到他挺拔而清癯的背影。
一天中午,我趁他去吃饭时偷吃掉他桌上仅剩的3颗巧克力。
孔乙己说读书人偷不算偷,我也安慰自己,追男生偷也不算偷。
我沉住气在他桌上留下一张字条:同学,真是不好意思,我贫血,谢谢你的3颗巧克力。你向右后方转身,第二排桌子就能看到我。
徐乔逸回来看到我,眼神充满疑惑。
“原来我们是同校。”我装作一副很吃惊的样子。
“你也在这里。”他客气而疏远地微笑,答案也是滴水不漏。
即使这样,我还是忍不住跟他说:“我吃了你的巧克力,要不请你吃晚饭吧?”
“不”字已经到了嘴边,大概是终于想起这张救命恩人的脸,他改口道:“怎么说也算是你救了我,应该我请你的。这几天忙着考试,差点儿把这事儿给忘了。”
那顿饭吃得还算愉快,我们聊了聊自己的专业,喜欢的电影书籍,天南海北,不知怎么就说到那个平安夜。
“被追求3年的女生拒绝,手机被偷,错过最后一班地铁,一个多小时也没打到车,还有比这更倒霉的吗?”徐乔逸苦笑着,轻描淡写地说。
“当然有了。”好一会儿,我才慢吞吞地说。因为听到了 “追求3年的女生”几个字,我的反应和语速都明显下降了很多。
“我在小区门口开车差点儿追尾,送朋友回家被疯狗追着跑,遇见你之前还平地摔了一跤。你说我们俩是不是同病相怜?”
我把手上还没痊愈的伤口给他看,他竟然笑出了声。
冬日午后的玻璃,流淌着柔和的光芒,被阳光渲染成金色的徐乔逸,在逆光里对我伸出手,说:“你好,倒霉病病友。”
三
说起来,那一年我有过一段快乐安宁的时光。
正式认识徐乔逸之后,他也慢慢习惯和我一起上自习。他忙着做雅思真题,我则借阅一堆杂志小说。
那年五一节,他说要去秦皇岛,我也毫不犹豫地跟着去了。
到了秦皇岛的火车站台,我还没从“跟徐乔逸单独出游”的喜悦中回过神来,便看见一个长相酷似宋智孝的女生在笑着挥手。
他们好久不见,女生依旧可以笑嘻嘻地拍他肩膀,熟络地打招呼。女生叫杨桢,落落大方,请我们去吃海鲜。
看着一盘盘小龙虾、扇贝、牡蛎端上来,杨桢热情地招呼着,可我脸上极力伪装的笑容还是一点点垮下来——我对海鲜过敏,而这件事我不止一次地告诉过徐乔逸。
也许是出于嫉妒,也许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感,我对所有的海鲜都来者不拒,还喝了几杯啤酒。结果当然如我所愿,过敏,进医院。
杨桢焦急地陪着我去医院,一路上不断数落徐乔逸,连连向我道歉,责备自己的招待不周。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徐乔逸执意要来秦皇岛的原因。原来杨桢当晚有一场演出,她是乐队主唱。
我躺着输液,徐乔逸坐在一旁陪我聊天。当我絮絮地跟他说小时候第一次海鲜过敏满身起疙瘩妈妈被吓哭了的事情,说到一半突然刹住口。徐乔逸根本没有听我讲话,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微笑走神。
既然都大度到陪他来看女神的演出,何不再成人之美一次呢?
我跟徐乔逸说,去看她演出吧。
第二天,他们十指相扣,出现在我的病床前。
对我来说,放弃徐乔逸,就像自己一砖一瓦,费尽心力盖起一座城堡,再亲手把它推倒。
回校后,我开始了白天上课、自习,晚上跟着导师做实验的日子,每天忙到整个人都昏天黑地。
四
拍完毕业照那晚,我在校门口遇见徐乔逸。他胃痛得直不起身,我看不下去,只好扶着他回宿舍。
毕业季即分手季,纵然深情如徐乔逸,也未能免俗,加入到这盛大又悲伤的典礼中,杨桢远赴意大利留学。
徐乔逸为了杨桢形销骨立,而我,傻站在男生楼下,等他舍友下来接他。
他站不住,半拖半抱地靠在我身上,下巴搭在我肩上。我们看上去像一对毕业在即、难舍难分的情侣,进进出出的男生投来各色目光,可我一点儿也不开心。
他在我耳边喃喃自语:“我留不住她,我也追不上她,我真是不长记性。”
是啊,我们都在做不长记性的事。
第二天晚上9点多,接到我的电话,徐乔逸的声音里满是吃惊。他刚刚加完班,我煮了粥,送到他楼下。
他忘记了,我是个习惯较真的人,很多他不经意间的玩笑我都信以为真。
前一天知道我实习期间住在家里,每天下班都捣鼓好吃的,他说自己每天不能按时吃饭,患上慢性胃炎,要是有人做饭多好。
说者无心,听者早已百转千回。
那段时间,白天要去公司实习,下班赶紧做好饭给徐乔逸送去,晚上还要赶毕业论文。可是那种站在地铁上都能睡着的日子,因为手里拎着的温热饭盒,因为徐乔逸慢慢好起来的胃口,都被蒙上了一层柔和的色彩,在记忆里散发着暖暖光芒。
我记得第一次请徐乔逸来家里吃饭,我在厨房忙碌,他热心地想要帮忙,却笨手笨脚,连油菜和菠菜都分不清。
看着要做莲藕排骨汤的藕片被切成了藕块,我真是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推着他出了厨房。
那天的排骨汤格外好吃,氤氲的热气里我觉得自己连笑容都染上了清甜的香气,厨房里油烟的味道成了记忆里最甜蜜的味道。
五
所有的故事都该有个结局,我却一直希望结局能来得晚一些,毕竟一早就知道,我们之间不太可能有happy ending。
再想起那个初冬下着冰雨的晚上,我仍然觉得曾经粉碎性骨折过的膝盖会隐隐作痛。
11月中,通暖气的前一天突然下起大雨。担心徐乔逸被大雨困住,我赶紧打电话过去,他说今天感冒没去上班。
我去嘉和一品给他买了些粥和清淡的菜品,打着伞匆匆往前走。路上的地砖缺了一块,雨天地滑,我正好陷进去。膝盖猛地跪在地上重重地撞了一下,几秒钟后刺骨的疼痛绵延到全身,衣裤湿透了,粥盒撒落一地。
然而,风雨飘忽凄凉,却没有驱散给徐乔逸买宵夜的执念。我又一步步走回嘉和一品。
重新点完菜,把粥抱紧怀里,我这次小心翼翼地看地面,走得很慢。
快走到他公寓楼下时,看到一对拥抱的身影,男人穿的灰色大衣很眼熟,再走近一点,原来真的是他和杨桢。
一阵大风掀翻我手里的伞,在全身湿透之前我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惊动不远处的一对男女。
隔着雨帘,徐乔逸只是遥遥望着我,一言不发。他一手拿着伞,一手揽着杨桢,11月的冰雨瓢泼而下,从头到尾,他没有一秒钟想过要替我撑伞挡雨。
几秒钟后,在我的注视下,徐乔逸扭头搂着杨桢进了公寓。
不喜欢就是如此吝啬,吝啬到不肯为我淋一滴雨,吝啬到不肯认真解释一句,吝啬到永远可以熟视无睹。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才明白,自己的坚持早已毫无意义。我的对手不是杨桢,而是徐乔逸的心意。死缠烂打端茶送水嘘寒问暖,我都一一试遍,而那个人全部看不见。
“能遇见你,大概就是命运给我的礼物,但好运气总是有限的。我一直坚持着喜欢你,却无法变成你钟爱的模样。我们,说再见吧。”这是我发给徐乔逸的最后一段话。
写下这段话时我躺在医院里,右腿膝盖粉碎性骨折,钉着钢钉打着石膏,究其原因是那个雨天狠狠摔倒的一跤。
我担心自己会反悔,以最快的速度申请到波士顿大学的研究生,年复一年,那个人,那些事,总会成为过去。
后来听说,我走之后,徐乔逸像疯了一样到处找我,我知道时还会心痛难忍。只是,这些都早已没有意义。
李碧华说,所谓多余,就是夏天的棉袄,冬天的蒲扇,和我心冷之后你的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