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期间,贺龙率部队驻扎在衡水武强县东唐旺村。一天,他开完会,去菩萨庙台子上和几个村里老人拉起家常。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带来的烟丝让大家抽,大家显得有些拘谨。贺龙逐人递烟,说:“客气什么,八路军和老百姓是一家人。要不这样,你们先抽我的,我再抽你们的。”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老人们于是每人装了一锅子烟丝,一齐抽了起来。贺龙问:“怎么样?”“好抽好抽。”有的说烟丝好,有的说味道香。
一旁的警卫战士说:“那烟丝是战利品。”贺龙听老人们说喜欢他的烟丝,就打发警卫战士取来他的烟丝袋子,给每人装了满满一荷包,边装边说:“抽吧,做个纪念。”
分完烟丝,贺龙把自己的烟斗往墙上一磕,说:“来,我尝尝你们的烟。”一个叫刘三庚的老人,递上自己的烟荷包:“俺这烟是自己种的,叫大叶烟,你抽不惯吧?”贺龙装了一烟斗点着就抽,连抽了好几口才说:“好,劲冲,真过瘾。”
有一次,贺龙去延安开会时,带了一些旱烟叶过去。没几天,烟叶抽光了。没有烟,他实在难熬啊。后来,警卫员叫后勤部的同志买来一些烟叶。当贺龙得知这烟叶是用公款买的时候,沉痛地说:“我贺龙犯了挪用公款之罪喽。”他对警卫员说:“你马上再给张司务长捎个信,告诉他,这烟钱,一定要记在我贺龙的欠账上,不可用其他经费冲掉,会后如数补还。”
贺龙为了补还那笔烟叶钱,与张司务长订了一个加倍节省个人生活开支的“合同”,每餐给他减盐、减油、减菜。有时甚至端起碗吃白饭,不肯吃菜。就这样,贺龙一直坚持了两个月,才将那一斤半烟叶款如数还清。
选自《做人与处世》2014.12
(段明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