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中纪委的案件通报中“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字眼多了起来。在纪委系统的宣传报道中,还用了一个形象的词汇来形容这些落马的官员—一面大讲纪律和规矩,一面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两面人”。
这种两面派,大家见得太多了。每当一个贪官被查处,扒一扒其在位时的激昂慷慨的反腐言论,已经成为一个报道的套路。这些言论,其实是不值一哂的,只要在一定的位置上,这样的言论照例也是要讲的。关键是,为什么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
按理说,十八大后反腐风暴的震慑力度已经不小了。从理性人的角度说,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那么被查处的概率必定大大提高。
信号已经足够强烈了。截至3月12日,十八大后全国已有95名副部以上官员和军级以上军官落马,2015年的查处力度不减。权力再大,功劳再大,反腐面前也没有“铁帽子王”,即使曾经贵为政治局常委、军委副主席之尊都不例外。外逃的退路也在被切断,4月1日起,“猎狐2015”专项行动正式开启,海外已不再是“避罪天堂”。投鼠忌器也在被打破,比如巡视时,即使是领导同志工作的地方,也不能看人看地方下碟,一样要“扫描”。纪委系统一些工作套路也不一样了,比如不设指标、上不封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这种情况下,十八大后仍不收手,级别、官场关系甚至是纪委办案的实际能力等都已经不大可能是让自己逃脱制裁的“客观”因素。但中国的反腐仍然不得不直面一个基本的事实,即不敢腐仍然未取得“压倒性胜利” ,遏制腐败增量仍然是反腐的一个核心目标。
遏制腐败增量,对中国下一步的反腐制度建设非常重要。众所周知,庞大的腐败存量,客观上决定了反腐制度建设很难一步到位,而是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思路。比如,从1995年4月20日,中办、国办下发《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规定》算起,中国式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运行至今已经整整20年了。十八大后,官员向组织申报个人重要事项越来越完备,特别是中组部已经公布,2015年将随机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从2015年1月起“凡提必查”,对拟提拔为副处以上职位的官员,拟列为副厅以上后备干部名单的人选,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副处以上干部,核查全覆盖。
最大的难题就是向社会公开。谁都知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申报的各种试点有一个共识是,可以从新提拔干部入手尝试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