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探路平冤新机制(3)

 
聂树斌案:探路平冤新机制(3)
2015-07-29 18:25:44 /故事大全

然而,事件的进展没这么简单。

4月28日,聂树斌20周年忌日的第二天,山东高院组织了一场案件复查听证会,河北方面和聂树斌的申诉律师在15名听证成员面前,各抒己见。听证会延宕一整天,直到凌晨一点才结束。听证会后,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该案件,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在摄像机面前谈论了自己的看法,言语颇有不利于开启案件重审之处,引起了一众已经为该案奔波了10年之久的学者、律师的一致反驳。听证会的余波,在聂树斌案10年平冤路的最后一公里路上,震荡不已。

制度样本

听证会遭遇了河北检方的“拼命对抗”,这是陈光武始料未及的。两位代理律师针对聂树斌案提出了诸多质疑,但河北检方显然有备而来,一一接招。听证会后,舆论开始呈现复杂性,陈光武显得有些沮丧,甚至有些后悔当初申请启动了听证会程序。

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再审,这是聂树斌案的第二大“创新”。早在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国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纪要》,其中写道,关于申诉复查的操作执行问题,会议充分肯定了申诉复查听证制度的做法。会议认为该做法体现了申诉复查的平等原则,增加了复查的透明度,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会议要求有条件的法院,应积极试行推广。但在那之后,罕有启动复查听证会的案例出现,遑论用在聂树斌案这类引起全国关注的重要案件之上。

陈光武认为,听证会的程序设定有明显的偏向性。听证首先由河北方面向听证员陈述,申诉方退场;然后由申诉方上场陈述,检方退场;最后由河北方面做回应。三大阶段,河北检方占据了最重要的开场阶段和收尾阶段,申诉方没有机会对检方的回应进行再回应。因此在陈光武看来,程序上的偏颇是后来舆论不利于申诉方的主要原因。

陈光武在听证会上一度拍案而起,原因是听证会上唯一发问的两位听证员向他提问的问题“带有敌意”,而申诉方事先并不知道听证员的身份,也不知道听证员是怎么产生的。两位听证员带有倾向性的提问让陈光武“高度怀疑是河北方面安排的人员”。

陈光武透露,15位听证员在听证结束后将进行无记名投票,就3个选项进行投票,分别是“聂树斌是真凶”、“王书金是真凶”、“两人都不是真凶”。截至日前,投票结果尚未公布。

最高院的指令中要求,复查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听证程序和听证员选择上的不透明性让申诉方觉得这个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卷宗公开带来的喜悦和信心很快被冲淡了。

陈光武向《南风窗》记者透露,山东高院方面曾向他表示,6月12日前肯定会有一个结果,因为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的期限是半年。

从异地复查到卷宗公开,再到举行听证会,虽然结果未知,但聂树斌案的20年平反之路,已经超越了个案纠错的狭义价值,而具有成为制度样本,为中国建立更合理的平冤新机制探路的制度意义。

文∣本刊记者 叶竹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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