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舞台剧的名义向中纪委举报(4)

 
以舞台剧的名义向中纪委举报(4)
2015-09-26 18:42:23 /故事大全

同一天,宋城集团在官网发文回应,抱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只是采信“萧政办纪(2002)45号文件”,而对于萧山区政府之后对于这一规定的多次调整置若罔闻。

审判书显示,2006年开始,萧山区政府曾先后三次调整2002年的规定。依据“萧政办(2009)75号”文件《关于解决休博园公建建筑办理土地分证问题的批复》,萧山区政府曾批复:“同意威尼斯水城商铺20875.82平方米、苏黎士小镇商铺4896.40平方米、休博园其他公建建筑219976.44平方米按套办理土地分证;上述商铺在完成办理房产、土地分证后,再按二手房政策办理其转让手续。”

萧山区政府在回复宋城集团提出的奥兰多小镇商贸用房问题时,曾提出按照这份批复办理。

审判长余文玲称,2009年的这份文件并不能证明,萧山区政府已调整对奥兰多小镇涉案房屋“禁止出售”的规定。她向《南方人物周刊》表示:“根据上下文理解,该批复同意按二手房政策转让的仅是‘上述商铺’,即该批复第一条内容中的威尼斯水城商铺和苏黎士小镇商铺,并未包括休博园其他公建建筑。”她称宋城集团在引用萧山区政府批复内容时“断章取义,用省略号隐去了关键内容”。(宋城集团回应文章引用时,“威尼斯水城商铺20875.82平方米、苏黎士小镇商铺4896.40平方米”以省略号取代。)

“主审法官就此曾向萧山区政府求证,萧山区政府明确答复,以上文件并无同意涉案商贸用房转让的意思。”余文玲认为,萧山区之后的几份文件并未修改涉案商贸房不能出售的规定。

黄巧灵认为这原是一起必胜的案件,一审判决胜诉,但之后的重审、终审,却都判宋城集团败诉。他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开始调查。他对外宣称,已经有证据证明齐奇干预了司法公正,然而却不愿进一步解释。过去数日,本刊记者曾多次尝试联系齐奇,均未得到他的回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于姓媒体负责人表示,齐奇最近不会接受媒体采访。

审判长余文玲坚信自己的判决公正客观,是在坚守法律底线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如今“被人以‘闹剧’等手段质疑,引起轩然大波”,企图影响司法公正。

8月18日,齐奇在沉默多天后,开始正面回击。当天,浙江省高院发布了齐奇写给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声明。这份名为《关于宋城集团以舞台剧和官网“举报”方式实施诬陷、诽谤事件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报告》称,宋城集团“用这样的方式对一个省高院院长进行诬陷、诽谤,不仅侵犯了我本人的声誉,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当属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刑事责任”。

宋城集团当晚第一时间回应称,齐奇的报告“未审先定性”,与其法官身份不符。

争议的两方,现在都觉得对方阻碍了司法公正。

(实习生王青欣对本文亦有贡献)

本刊记者 黄剑 发自杭州/编辑 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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