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很早就希望作品能被母语是英语的读者所接受。早在20世纪40年代的上海,她就为英文《二十世纪》(The Twentieth Century)写散文和影评,甚至在小时候她已说“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且一向希望把中国文化介绍到西方。宋以朗评价她的大多数作品,都喜欢“处于一个抽离的位置,从旁观察”,“可能是她的本性,也可能跟她因‘市场需要’而刻意‘用洋人眼光来看中国’的习惯有关”。上世纪50年代,在香港的时候,张爱玲已开始借鉴林语堂、韩素音这些在美国用英文写作获得成功的中国人了。她相信自己的写作事业该在美国发展,于是便开始用英文写作。1955年2月20日致胡适的信中,她写道:“当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
张爱玲在纽约下榻在哈德逊河畔的一个“职业女宿舍”,是一个基督教会提供给单身女性的容身之所。那是她在上海时的女友、已经在纽约定居的炎樱介绍给她的。她在《忆胡适之》一文中揶揄地写道:“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是出名救济贫民的,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讪讪的嗤笑着。唯有年龄限制,也有几位胖太太,大概与教会有关系的,似乎打算在此终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餐厅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鲍艾里(The Bowery)的流浪汉,她们暂时收容的,都是酒鬼,有个小老头子,蓝眼睛白镑镑的,有气无力靠在咖啡炉上站着。”
我们来到纽约时,却发现纽约的“救世军”住所不计其数,即使在哈德逊河畔也有很多。曾有记录说她离开纽约时“结清了第87街女子宿舍的账目”。但如今的纽约地图上,已找不到第87街上的“救世军”。我向与张爱玲有过多次通信的司马新询问地址,他与赖雅子女关系甚好,探寻过张爱玲在美国的生活,也拜访过张爱玲在美国所有关系密切的人。他告诉我一个准确的地址:340 West 85th Street,临近河畔大道。20年前他曾去探访过,那里已经变成了美国志愿者组织办的“基督教女青年会”(Young Women‘s Christian Asso.,YWCA),但张与胡适博士见面的那个空旷的客厅仍然在那里。我们寻地址前往,楼仍是一栋8层高的棕色大楼,却已不再是YWCA,而变成了“布兰顿女子宿舍”。依旧是一个以便宜价格为女性提供栖身的地方,很多初来纽约,还没有固定居所的人暂居于此,虽然住宿的条件相对简陋——房间里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只楼道里有两个公用的,但房内有一张单人床和一张书桌,颇像大学宿舍,也不失为体面的居住。还有一个公用的有两架钢琴的琴房,占据的是上西区不错的地段。张爱玲曾提到的那个大厅仍在。站在走廊上,沿着墨绿色的地毯的指引往里看,便是那个宽阔的厅了,这看到的还不够,进了大门,它还向左右两翼无拘束地铺开,乃至有点空旷。当年张爱玲就是在这里与胡适见第二面的。胡适来看她,她请他到客厅去坐,里面黑洞洞的,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放着些旧沙发,张爱玲看着“只好无可奈何的笑”。如今这个客厅,已不再是黑洞洞,夜晚,厅中央极简风格的球形挂灯散发着奶黄色的光,有几分暖意,还有宿舍女子正在举办活动。不过无论当年这里有多么不堪,有中国人涵养的胡适还是“直赞这地方很好”。坐了一会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不像是敷衍话”。
初到纽约,她不免伤感。10月,她写信给邝文美:“在上船那天,直到最后一刹那我并没有觉得难过,只觉得忙乱和抱歉。直到你们一转背走了的时候,才突然好像轰然一声天塌下来一样,脑子还是很冷静和超脱,但是喉咙堵住了,眼泪流个不停。”“别后我一路哭回房中,和上次离开香港的快乐相反,现在写到这里也还是眼泪汪汪起来。”但在她的美东生活乐章里,纽约的序曲其实是最带着生机与暖意的。她见到了胡适,《秧歌》大受他的赞赏,认为它“平淡而近自然”。她也见到了女友炎樱,两人还像在上海时那样在纽约逛街,一起去参加炎樱美国女友的感恩节鸭宴。那时张爱玲写纽约:“走出来满街灯火橱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乐。”想必那时,她是心怀喜悦的,并想要在纽约宣告自己的才华。在纽约,她开始改写《十八春》下半部,易名《半生缘》。只是她开始察觉,与炎樱的友情渐渐淡漠。“大家各忙各的,都淡淡的,不大想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