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国内最大的民营造船企业熔盛重工宣布,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包括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发行30亿股,以抵消171亿元债务。如果此次债转股能够按计划完成,熔盛重工最大的债权人中国银行将持有其14%的股权,并且成为其最大股东,这也将成为我国首个商业银行债转股的案例。在我国企业负债和银行不良资产上升的背景下,这是否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债转股将就此突破尤为引人关注。
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持有一般企业的股权,其中第43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也就意味着商业银行实施债转股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内商业银行曾经对大量不良资产实施过债转股,不过当时是通过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来曲线操作,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然后将债券转为股权,并非商业银行直接债转股。这一次中国银行通过债转股成为熔盛重工的第一大股东,应该属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债转股获得突破,主要还是和当前中国经济去杠杆的大背景相关。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其中去杠杆主要在于降低企业负债率。我国企业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尤其是一些过剩产能负债率更是居高不下,这些行业存在大量的僵尸企业,地方政府出于保护就业和税收的考虑,长期通过银行贷款输血维持这些企业僵而不死,由此使得这些企业的负债率越来越高,加之这些企业自身盈利不强,偿债能力低下,使得企业偿债压力越来越大。此次实施债转股的熔盛重工是我国最大的民营造船企业,造船行业也是我国产能过剩最为严重的几大行业之一,除了造船业外,钢铁、煤炭、水泥和有色金属等几大传统过剩行业的负债压力更甚,在这次熔盛重工和中国银行试水债转股之后,预计在其他一些过剩行业也有可能陆续出现更多的债转股案例,为中国经济的去杠杆探索新的思路。在今年的“两会”期间,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目前银行‘债转股’还在研究中,需要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才能推开。”
除了帮助陷入困境的企业降低负债压力,债转股的另外一个目的在于为银行的不良资产寻找出路。最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滚雪球般迅猛增长,2013年,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5921亿元,比年初增加993亿元,增速20%;2014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8426亿元,较年初增加2506亿元,同比增长42%;截至2015年底,商业银行业的不良贷款余额飙升至1.27万亿元,增长4300多亿元,同比增长51%。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就已经翻番。在不良贷款余额迅速增长的同时,不良贷款率也在快速提升,2013年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2014年上升到1.29%,2015年上升到1.67%。虽然我国商业银行拥有较高的拨备覆盖率水平,但是如果不良资产以这样的速度增长,再高的拨备覆盖率也难以抵挡,尤其是随着经济增速越来越放缓,企业的盈利能力更加恶化,银行不良资产积累的速度还会提升,如果不能得到合理处置,银行高速增长的不良资产有可能成为金融危机的引爆点,因此,为银行的不良资产寻找出路已是刻不容缓。
在现有法律和制度下,快速妥善处置银行不良资产似乎已经没有太大的空间,从目前的各种试点方案来看,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几乎都在寻求现有法律法规上的突破。停摆8年之久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已经悄然解禁,根据有关报道,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和招行这6家银行将参与首批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总额度500亿元。银行将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处理,可以将账面上的不良资产在市场上出售,既可以减轻不良资产压力,又可以快速盘活资金,可算是一举两得。但与此同时,不良资产证券化也容易带来潜在的金融风险,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也正是由此而来,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我国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在2009年叫停,2011年重新恢复信贷资产化,不过都是优质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的证券化重启还是金融危机以来的第一次。除了解禁不良资产证券化,被现有《商业银行法》限制的债转股也同样实现了突破,和不良资产证券化相比,债转股对于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效果无疑更加明显,银行将债券直接转为股权,账面上的不良资产可以一笔抹消,同时又避免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带来的大幅折价出售。
从短期来看,债转股对于企业和银行都可以带来双赢。企业将债务转为股份,极大减轻了债务压力,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为企业脱困争取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对于银行而言,将不良资产转为对企业的股权,账面上的不良资产压力也可以明显减轻。不过从长期来看,债转股的负面效应也同样突出。
当前中国经济的一个重大任务是去产能,尤其是很多过剩行业里的僵尸企业,是这一轮去产能的重点对象。如果债转股大面积推广,这就使得很多僵尸企业再次获得继续活下去的可能性,无疑会对当前的去产能带来挑战。同时,企业将债务转为股权,也会增加企业的道德风险,债转股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企业逃避债务的一种方式,最终的结果可能不仅不会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反而鼓励企业更大胆地借贷,使得企业在债务扩张之路上越走越远,并将风险转移至银行。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债转股虽然在短期内将账面上的不良资产予以抹除,但这只不过是技术上的处理,真正的坏账风险并没有因此消除,如果企业经营不能得到好转,银行持有企业的股权无法得到合理的分红回报,这样的股权从实质上还是属于不良资产。另外,从技术上来看,银行持有企业的股权比持有债权需要占用更高的资本消耗,大量债权转为股权,会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的商业银行一向有着很强的资本饥渴症,债转股如果大面积推行,银行可能会开始新一轮的资本补充。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银行业通过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实行过大规模的债转股,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不过时过境迁,当时的经验可能很难再度复制。一是因为当时的国有商业银行尚未上市,因此可以通过行政指令推进债转股方案,不会遭遇太大的阻力;其次,当时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大量的不良资产之后,中国经济进入快速增长期,因此当时大量的不良资产其实还具有很强的投资价值,不良资产管理其实反而成为一座金矿,当时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中国信达和中国华融更是先后在香港上市。
不过今天银行再度试水债转股,背景和当年已经大为不同,首先是大型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已经是上市公司,除了要担负为实体经济脱困的政策性目标之外,还不得不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因此推行债转股的阻力会远远大于当年。其次,随着中国经济增速逐年放缓,企业盈利能力弱化,不良资产这座金矿的含金量也在下降,因此,对于银行而言,大量持有困难企业的股权,最终能够变现的价值也可能会越来越小。
主笔 谢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