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或那代人,颇有古风。
因为上了“我是歌手”选秀节目,老狼又红了。对重新走红已有心理准备的老狼,还是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感到有些新奇,他用其一贯的调皮口吻逢人便说:“我都红成这样了,你知道吗?”这可能是一种掩饰、一种释放或是冷静地面对演艺的新春,过去,他不止一次突然红了。走红成为明星,在街上被围观,老狼在20年前就体验过,对他来说,没什么新鲜的。问题是,这个头上一直顶着“校园民谣”帽子的老狼为什么总是让人念念不忘?要是换一个人,用这种有一搭无一搭的态度去唱歌,早被人抛弃了。20年过去,也许能得出一个结论:老狼从来没有消耗尽喜欢他的那些人的热情,他的歌没有什么时代感,但却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经历青春期时的必修课,反正这世界上总有人永远年轻,总有人会泪流满面,也就总有人会喜欢老狼,老狼总不过时。在这一点上,老狼比很多歌手都幸运,幸运到即使他多年来悄无声息、淡出公众视线,但只要他稍有风吹草动,就能撩拨起人们心中的涟漪,青春、浪漫、白衣飘飘……诸多心魔一股脑从身体里释放出来,反复把老狼臆想成一个与自己青春有关的完美形象,一直成就着老狼。
一、那时候天不总是很蓝,日子过得也不是很慢
老狼步入歌坛的故事很简单。上大学的时候他喜欢唱歌,当时大学校园会唱歌,尤其是能自己写自己唱的人属于稀缺之物,虽说北京高校多、分布广,但是这类人基本上都经常能串在一起。当时在北工大上学的金立算是当时高校歌手中的核心人物,而金立跟老狼的女朋友潘茜又是朋友,老狼有一次去金立的宿舍,他听说有个叫张楚的歌手在那里唱歌。张楚当年也是在各个高校串来串去唱歌。金立跟高晓松很熟,所以那次听张楚唱歌,金立问老狼:“高晓松他们的‘青铜器’乐队缺个主唱,你有没有兴趣?你要没兴趣,他们就玩后摇滚了。”就这样,通过金立,老狼认识了高晓松,接下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中国人从此多了一种青春怀旧的方式。
老狼工作后,第一个月发工资,他请高晓松吃饭,结果俩人都喝醉了,在公交车上,高晓松又哭又吐,把车里的人烦坏了。高晓松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对老狼说:“我写了这么多歌,唱给谁听呀?”
高晓松的哭声感动了上苍。有一天,大地唱片公司的黄小茂找到高晓松,说是要做一盘校园歌曲专辑,想用他写的《同桌的你》。高晓松提出一个要求:“这首歌只能让老狼唱,要是别人唱我不给。”因为那段时间老狼辞职了,没有工作,高晓松得想办法让老狼挣点钱。黄小茂也没想那么多,他看中的是这首歌,至于谁来唱,那批校园歌手都差不多。
“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坐家里就红了。”老狼在回忆过去的时候说。那时候老狼辞职了,没什么事儿做。而高晓松已经开广告公司挣大钱了,没事还经常带着老狼吃吃喝喝。
老狼说:“当时只有高晓松认为我能成为歌星,他说‘你准备好做歌手吧’。我当时想都不敢想。”有一天,老狼接到高晓松的电话,让他去广电部录音棚录音。那次,老狼录了两首歌:《同桌的你》和《流浪歌手的情人》。由于《校园民谣1》这盘专辑录制时间拉得比较长,断断续续花了半年多的时间,老狼录完两首歌之后也没有认真想过自己将来去干什么,但当时他可能是受高晓松的影响,觉得自己该去广告公司做文案工作,为此他还买了几本广告方面的书,煞有介事地看了一阵子。他还问黄小茂,唱片公司要不要做文案的,黄小茂说:“这有一份合同,你签了吧。”老狼一看,是签约歌手的合同。老狼对做歌手不是没想过,不过那应该是很小的时候,他觉得唱歌可以当明星,让好多人知道自己,最不济的周围也会围着很多女孩。但是怎么去当一个职业歌手,他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随着《校园民谣1》的发行,老狼成了1994年最红的歌手之一。
“有什么好事儿,高晓松总是第一个想到我。”老狼说,“他从来没跟我说过,都是我后来从别人那里听说的。他拍电影《大武生》,主题歌也是找我唱的。”高晓松和老狼的情谊是有一次他们去海南的经历打下基础的。当时高晓松退学,老狼失恋,有人找到高晓松,说海南有家歌厅想找他们乐队去演出。他们两个人想去,乐队另外两个人不想去,最后他俩没想那么多,去了海南,在歌厅干了半个月,后来因为泡歌厅服务员被老板开掉了。老狼回学校继续上学,高晓松想去南方流浪。老狼把他厦门的一个朋友的电话给了高晓松,高晓松去了厦门,在厦门这半年,高晓松写了他第一批歌,回来后他开了广告公司。
老狼是个性格温和的人,高晓松有点狂,俩人到今天没有一拍两散,可能是性格上比较互补。音乐圈里的很多人,当年都是好哥们儿,后来由于种种原因都形同陌路。老狼说:“我觉得这是男人之间的一种东西,可能有时候彼此也互相厌倦,但是实际上有一种情意还是在的,毕竟一起出来的。我跟高晓松就是这样。高晓松聪明绝顶,他不是一个只干这么一件事的人。”多年来,老狼一直在唱歌,高晓松的身份一直在变,但两个人的情谊并未疏远,即便俩人常常因为一些事情闹翻。老狼说:“我们俩常常因为中国摇滚的事儿吵起来,我不愿意跟他喝酒,他一喝酒就狂起来。我说‘魔岩三杰’好,他说不好,都没他厉害,我俩吵得都快翻脸了。”有一次,光线传媒想做一个发掘歌坛新人的项目,找到高晓松,高晓松没时间,把这事儿推给老狼。老狼觉得这个事情很有意义,很认真地挑选了一些新人的歌,弄好了之后找高晓松,高晓松正在上海,老狼跑到上海跟他说这个事儿。当时宁财神和韩寒也在,他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开始高晓松说:“这些歌很棒,就这么定了。”等酒过三巡,高晓松的臭毛病又上来了:“这些人跟我比差远了,哥们儿的东西……”宁财神也在一旁帮腔,老狼急了,摔门而去。
即使翻脸,这对“活宝”依旧惺惺相惜,绝不会伤筋动骨。只要一见面,还是当年的样子。
老狼真的像高晓松预判的那样,红了。他的歌不停地在电台里播放,演出也多了。对于突然走红的感觉,老狼说:“现在有点想不起来了,我觉得还好,膨胀是肯定有的,我这么谨小慎微的人不至于像高晓松那样。那时候别人都不认识我,我那会儿会假装去地铁站,希望别人认识我,其实根本没人认识你,那是荷尔蒙的年代,总想多认识两个姑娘。”
1994年出来的那批歌手,走红时间都挺长的,但老狼似乎在那拨人当中慢慢掉队了。1995年,黄小茂的风行工作室给他出了《恋恋风尘》,没多久,黄小茂去凤凰卫视做音乐总监去了,高晓松去电影学院学电影了,没有人管老狼了。他的歌一直很受欢迎,但是人似乎被边缘化了。回想那个时期,老狼说:“那段时间我也稀里糊涂的,每次走穴能挣一两万块钱,衣食无忧。然后去三里屯的一家叫Swing的酒吧唱英文歌,因为不用像走穴那样对口型或者只唱那两首流行的歌,那段时间挺快乐的。后来我认识了黄觉,我们在望京租了返迁房。这时候北京的电子音乐兴起了,白天在家看一两部电影,晚上就去酒吧混。当时有个酒吧叫88号,上至社会名流,下至贩夫走卒,都在那里混。你一抬头,看见姜文、王朔过来了,一转身又看见李泽楷了……大家都在那里耗着,都不想走,都想看今天怎么收场,谁把哪个姑娘带走回家。那个年代特别好,我对那个年代特别有感触,特别有意思,不像后来那么无聊。那拨人也特别有爱,话不停。其实88号的年代特别短,只有三四年,但是特别带劲。”
那时候中国内地的流行音乐刚刚进入市场操作层面,很多业内人对怎么做都还停留在似懂非懂的程度上,尤其是对文化产品制造的意识上,其实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不管是唱片公司还是经纪人,都不职业,老狼说:“现在的职业经纪人很有步骤地去安排艺人两三年的演艺计划,那会儿都不懂,大家就觉得好玩。那会儿我们没见过大钱,再加上我随波逐流的性格,我觉得不努力也无所谓,我的成功来得很偶然,就一首歌。很多歌手在歌厅里打拼了小半辈子才红,即使现在也有些在沉沦的人。”当然也有一些唱片公司找过老狼,但他觉得路数不对,比如香港正东公司打算把他打造成亚洲顶级歌手,老狼一听说一天要上七八个通告,换七八身衣服就被吓住了。“我还是喜欢跟黄小茂这样的人合作。也可能是这一切来得太容易了,我不珍惜。”
老狼不是个创作者,那段时间的经历对他来说是一种不一样的体验。“实际上是我感觉挺垮掉挺颓废的,但是在那时候真的还挺有激情的,不是创作的激情,是活着的激情,觉得每天都垮掉,那个年代挺戏剧化的,想象的全是像电影一样。每天都很兴奋,也处于一种紧张状态,那时候我有一种体会,感觉每天晚上都有大事要发生,但是每天晚上都很平静祥和,就跟人生一样特有趣。实际上可能你总觉得你的一生要经历很多,其实都差不多。”
没有人管,老狼也从来没有给自己制定过什么计划,完全是被人推着往前走的状态,反正每个月有两三回走穴,挣的钱足够他花了,至于自己是不是还很红,很受欢迎,他几乎不会去想。他也从来没有为此感到过焦虑:“其实我觉得像咱们这一代,包括选专业上大学都是父母在做决定,我上学校都是因为将来毕业分配能分回到我爸的单位。所以这也不好,没有那种自立性,因为你自己选择,最后也要归顺于他们。可能受这个影响吧,到后来我真的是没什么这方面的规划,再加上来得太容易了就没那么在乎,不太珍惜。”
小时候,老狼跟很多人一样,想象着要是能当歌星该多好,突然有一天自己真成了那样的人了,可以和那些明星平起平坐了。想想在学校里唱歌被人关注就已经很开心了,要是被全国人民关注该有多开心啊,突然这些真的就实现了,可是实现了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好多事我都停留在想象上,当时特别想拍电影,1997年还在电影学院上导演研修班,因为你是明星可能更容易些,有过这些憧憬。但是后来发现那都是电视台混文凭的,而且老师上课特别糊弄,我就没什么动力。瞬间这些憧憬就被一些特别实际的事冲掉了。”老狼说。
老狼长这么大,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想干一件想干的事儿,结果还没干成。他说:“比如龙隆(乐队的吉他手),他就是没事都会给自己找些事儿忙活起来的人,我身边这类人挺多的,他们是很积极地去生活。高晓松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我也想了,但是在想象过程中就消耗掉了。我注意力不太集中,很容易分神。”
不过,老狼后来还真遇到一次拍电影的机会,一个电影界的大佬去了一家互联网影业公司,找到老狼,跟老狼讲,现在要培养新一代的电影人,振兴电影。老狼一听自己要成新一代电影人,还有振兴电影的光荣使命,终于不用去唱《同桌的你》了,还挺高兴,就问:“拍什么呀?”大佬给老狼推荐了一个剧本,叫《我在成都火车站捡了一个彝族美女》。“一听这名我就够了。后来我还真回家找这个小说来看,就是一个特别水的故事,各种烂情节都有,最烂的最俗套的东西。我说为什么要拍这个啊,我要做一个原创比这个牛多了。他说那不行,我说为什么啊,他说这个是经过网络检验的,就是它的点击率有多少多少,就是IP的雏形。我说我只能拍这个么,他说你只能拍这个。我说那我拍不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老狼的第二张专辑磨蹭了七年才出来,这七年,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直到有一天,宋柯去了华纳唱片,把他签下来。即使有了像样的公司,老狼的专辑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但是郁冬给老狼写了两首歌《百分之百女孩》和《虎口脱险》,让人觉得,如果不出一张专辑挺可惜的,两首歌的录音就拖拉了几个月的时间。等录完之后,又停滞了。反正老狼也不操心,该吃吃,该玩玩。最后还是宋柯急了,给老狼凑齐了歌,总算出了《晴朗》。
如果一个歌手七八年不出唱片,大概东山再起会很难,可是老狼是幸运的,《晴朗》又让他红了一阵儿。老狼说:“我觉得这就是作品的力量,这批作品给他们带来的感觉还是挺美好的,尤其是他们情窦初开、荷尔蒙旺盛的大学年代。它给我塑造了一个特别美好的偶像歌手的形象。”等《北京的冬天》再出来,又是5年之后了。现在,老狼快10年没出唱片了,他跟1994年刚出道的那个时候差不多,要不是最近出现在选秀节目中,好多人还不知道自己逝去的青春放哪儿了。虽然他开玩笑说现在红了,但他对自己红不红没什么明显感觉:“是不是我文化层次不够啊,有好多人因为不红都得抑郁症了。我要是赶上意志比较消沉的时候,肯定去找那群玩户外的朋友去了。”
二、我崇拜那些江湖大侠
“我特别想说几句老狼。我们认识很久了,我出国后来往并不多。去年他提出做老歌的想法,他厚道到对自己是校园民谣的代表人物有愧疚,觉得大家谁都应该出来,不应只是他。这种君子之谦在骨子里,不是客套话,所以我特别感动。我觉得校园民谣之所以一直动人,就因为是老狼这样一个人把当时的才华、情感、文化具象了。这个我做不到。”这段话是当时那拨校园歌手之一的金立说的。当记者把这段话复述给老狼,老狼说:“当年除了《同桌的你》,还有很多歌曲被埋没了,所以有了重新翻唱的想法。至于帮助其他新人,完全是出于对这些小江湖大侠们的崇敬之心,给他们找一些机会吧。”
当问及90年代成名后哪段时光让他比较怀念,老狼说,除了在88号醉生梦死,就是在Swing酒吧唱英文歌,然后是跟马条、万晓利这些新人一起玩,经常在小酒吧演出,“跟这些人混,挺放松的”。
老狼还记得跟“舌头”乐队一起玩的情景:“我记得有一次我跟他们混得特来劲。‘舌头’乐队在皮村租了一个房子,客厅挺大,没有沙发,中间有个地毯,晚上我们一群人就围坐在那儿,中间摆一堆瓜果梨桃,旁边摆放一圈儿各种新疆乐器。这帮人就连喝带聊,整整聊了一宿。高兴的时候就来一段,一个人停下来,另一个人就操起东西来玩了。那种夜晚就特别难忘。我特喜欢西北音乐人,我第一次和吴吞(‘舌头’乐队主唱)混,还有万晓利,结果喝大了,在他的房间里就开始吐,在厕所里待了两个多小时,连拉带吐。出来之后我特别不好意思,我跟吴吞说,第一次见面就这样。他说:没事儿,这样你就对了。他们不把你当腕儿一样对待。上次‘野孩子’在上海演出,我在郭龙那儿也是,喝大了,又在厕所里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出来就倒他床上睡着了。早上起来看见他铺一毯子睡在地上,我特别不好意思,赶早班飞机就回来了。这些人有幽默感,挺逗的,自然而然的,聊得来。”
在采访中,老狼的话题总是很自然地拐到其他歌手身上,一些很陌生、很不主流的歌手的名字常常被他提及,话里话外,流露出他对这些歌手的欣赏,从不吝溢美之词,甚至,他会跑到一个小酒吧,挤在人群里看他们演出。
“我认识万晓利是他在酒吧驻唱的时候。”老狼说,后来万晓利给了他一盘磁带。“我有一天无聊,半夜的时候拿出来听了听,觉得他太厉害了,它最明显的特点是没有流行歌反复副歌的特点,歌词始终都不一样,所以我被震撼了,我就把他介绍给十三月唱片公司的卢中强。卢中强想拉我过去一起做,我不能当他们的老板,只能当哥们儿,当老板去要求他们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所以我跟他们能保持友情也是因为这个,不能涉及利益的关系,一旦涉及利益这些就都不在了,即使他是很穷困的人,你都没法做到用一个平等的态度去对待他。”
来自宁夏的苏阳也被老狼介绍到十三月。老狼是从一个朋友那里听说银川有个歌手叫苏阳,正好老狼跟旅游卫视去银川拍片子,有机会去酒吧听苏阳唱歌。“他唱那首《贤良》,那些酒吧里的人没人知道他是谁,但是那些酒吧里的人,完全被他的歌感染了。我当时觉得太牛了,因为当时在现场我听不清楚苏阳唱的是什么,他给我的感觉就完全是一个痞子,穿一身黑衣服,西北人虽然很憨厚,但是骨子里边还是有一种狡猾的东西。我真的完全被震撼了,就跟当年在北工大在金立宿舍第一次听张楚唱歌一样。”
除了帮助这些歌手找到机会,平时老狼也关心他们的生活。马条喜欢喝酒,他担心马条喝酒耽误事;万晓利对音乐投入太多,他害怕万晓利因此变成神经病……这些新生代让老狼操碎了心。老狼说:“万晓利现在住在莫干山的一个村子里,但我反而不习惯了,我习惯他当年在酒吧里胡乱唱,每回酒局都喝大,出各种怪样。突然,他变成窦唯了,就特别不适应。其实他骨子里对我还特别在乎,所以他见到我还特别拘束,反而失去了他以前喝大的那种亲密感,因为喝大了之后大家就没大没小了,大家都特别好,他现在反而特客气,我觉得挺拘束的。但是你现在要让他再回去,已经不太可能了。”
老狼当初还想着把马条、苏阳和万晓利打包推到海外,然后再打国内市场,用这样的商业策略让听众接受他们。但后来这些人在老狼的帮助下,顺利地与唱片公司签了约。
提起现在很受欢迎的民谣新人宋冬野,老狼说:“我觉得他也是被盛名所累,其实他骨子里头是一个挺淳朴的小孩,属于那种胖乎乎的,长得又没那么帅,磕不着果儿,自己在家闷头写东西闷骚型的人,特别可爱。他没火的时候,在北京东城方家胡同一个特小的酒吧里演出。那一年我媳妇正怀孕呢,10个月了,我说要去看宋冬野。一进去里头烟雾缭绕,赶紧让我媳妇到旁边一个饭馆等着,我去看宋冬野演出。里面根本挤不进去,特火,但是那种豆瓣火,就是你什么歌死忠歌迷都能跟着唱,就跟李志当年似的,特别有意思。那个感觉反而给我一个特别强烈的刺激,你能赢得那些人真正注视的话实际上是特别难得的。你想想,在这个点击的时代,能得到这样的关注非常难得。到后来他变成了‘天后宫’,蔡依林、刘若英都去找他写歌,实际上给人的感觉挺不一样的。他成名之后我们有一次在外头演出,我说是不是好多人找你掏心窝子?他说确实是。因为这是我自己当年的感受,你唱的那些歌,比如《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他就把你当成睡在上铺的兄弟,向你倾诉跟你八竿子打不着的事,但是你肯定不能甩袖而去,只能在那儿听,歌迷都是倾诉狂。宋冬野也是这样,后来他整天接待这种人,说天天就是这样,一到演完了,往边上一坐,一帮老爷们儿立刻围上来,开始跟你倾诉,你想戏果儿都戏不成,跟我完全一模一样的感受。大家都把他描绘的那个人变成了自己,向他倾诉。”
三、民谣是一种古老的魂魄
“校园民谣”这四个字是当年黄小茂在纸上写出来的,就像在这之前艾敬被贴上“城市民谣”的标签一样,都是一些商业概念,但是它最后还是被市场所认可。老狼说:“现在媒体老刨根说现在校园民谣怎么来的,其实这不是民谣。我觉得民谣是有一个古老的魂魄在里面,用血脉传递的。我觉得特典型是什么,我们那个时代的偶像是顾城,现在的偶像是马云。所以在那个时代,你要是一个诗人,你在学校就特别厉害,能呼风唤雨。但是只在围墙范围之内,你出到社会上估计也不好使。但是现在是马云一统天下的时代。这个时代谁不跟你谈资本的事啊,谁不跟你谈我投了什么这种事啊。大家都在聊这个。那个时代我最崇拜的是谁?杨炼,朦胧派诗人,他就在我妈办公室隔壁上班,我读他的《诺日朗》。还有舒婷、梁小斌……那时候校园里面崇拜的都是这些人,我们在学校里都玩文学社,弹吉他,整天在家里写一些酸文。”
老狼在上中学的时候就认识了作家狗子,因为狗子喜欢老狼班上的一个女生,正好可以从老狼家里望见那个女生家的窗户,于是狗子便成了老狼家的常客。老狼说:“狗子那样特别纯情。”后来狗子他们办的地下杂志传到了老狼的学校,老狼他妈发现这本杂志后还要举报,说里面写早恋,不健康。但是老狼受狗子的影响,也办起了文学杂志。“在学校最开心的事就是搞文学社,隔一段时间不是要出刊吗,要刻蜡纸,底下垫一个砂板,咔嚓咔嚓地刻。人家都上晚自习了,我还在那儿写诗呢。别人都说这个牛。实际上那是崇拜诗人的年代,是风花雪月一统天下的年代,到今天就一下子被颠覆了,变得一文不值。”
现在谁还写风花雪月,会被人笑话。人的抒情被各种观点立场商业营销所吞没,但人们骨子里依然对风花雪月钟情,却又羞答答不愿意承认。老狼说:“他们不是朋克,其实都还停留在自己成长的那个年代。”老狼这么说确实有道理,他一直受欢迎,说明他一直是每一代人们心中是否还风花雪月的试金石。现在看来,高晓松确实很幸运,他赶上了抒情的末班车。“所以我才觉得当年我唱的那些歌给大家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一个是歌曲本身代表了那个年代的风花雪月;还有,那是一个怀春的年代,大家的荷尔蒙比较旺盛,喜欢的其实都是这个类型的,都是少年维特的烦恼。朋克实际上是后来欧美反物质的那个年代的产物。”
四、一个不知道怎么摆谱的老狼
老狼的朋友很多,且杂,似乎什么样的人都可以跟他成为朋友,上至各路大腕儿,下至普通群众,他从不看人下菜碟,这跟他比较随和的性格有关。
这次老狼参加“我是歌手”比赛,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助理带着老狼出电梯,下意识去用胳膊挡着电梯口的人。老狼觉得奇怪,问她:“我说你跟谁学的?”她说:“我得拦着点啊。”老狼说:“人家冲上来了吗?人家扑我了吗?你别学这些,别跟人家耍大牌。”这件事儿让老狼很警觉,他说:“你知道人在那个舞台上,一站稳之后,不由自主地就往上飘,真的拦都拦不住。其实我内心还是特别矛盾的,因为说实在的,你看我这么多年,都干什么了,什么都没干,你让我说出一二三四五,我都说不出来。这个助理也不是出于责任心,而是有点膨胀了,她实际上是跟着我一起膨胀。但是我特反感,我说你拿这劲儿干什么,你别跟我面前整这个,因为我不好这个。我能拿箱子我都从来不让她拿。”
老狼其实很明白,在社会上,你是个名人,越摆谱人家越把你当回事,但是他做不出来。有一次他去演出,有人问他:“你出门带多少个助理?”老狼说:“就一个。”那人说:“人家Jolin都带着二三十人的团队。”“Jolin是谁呀?”“蔡依林。”
有一次老狼去客串唐大年的一个电影,他认识了陈明昊,他发现陈明昊老是拿着演戏圈里的那个范儿。后来俩人混熟了,老狼好奇地问他:“你挺好的一个人,干吗老是劲劲儿的?”陈明昊说:“在中国的这种片场里头混,你要不端着点架子,过一会儿灯光、摄影就来找你说戏了。”
老狼说:“在中国就这样,人就特势利。你要特平易近人,别人就把你当傻×,没大没小的,甚至得寸进尺。比如你和一个人合影,挺亲切的,结果他一会儿陆陆续续带来十好几个人来合影,说话也没大没小的。我和你有这么熟吗?后来他就会觉得你不是明星了。这说明人们对明星还是有一种敬畏感的。”
不过,让老狼端起这个架子,还挺难。有一件小事让他一直铭记在心。2002年,他当时在阳朔认识了一个攀岩教练,一直跟他玩攀岩。后来这个朋友去了西藏当老师,老狼就和他一起去爬珠穆朗玛峰。老狼曾经和一个叫祥子的冰川摄影师去爬山,他说:“我觉得跟他爬山的好处是,虽然他们也照顾你,但在那种极限环境里,最重要的还是自保,得保证自己别出大问题。跟他们爬山的最大感受是,明星一出来都前呼后拥,经纪人形影不离,还有人挡道。到那儿吧,就没那些事了。”
有一次老狼爬珠峰,从珠峰下来的时候,由于高原反应,人几乎崩溃了,在山上也没怎么吃东西,下来之后到了5000多米的珠峰大本营,才缓过来,食欲也上来了,吃完饭把碗往旁边一放,想着协作会去刷。旁边的俩美国人看到之后特别不高兴,问老狼:“你怎么不去刷碗?”老狼说:“那是他们(协作)干的活儿。”美国人说:“在这儿你能做的事儿就自己做。”老狼在回忆这件事的时候说:“虽然我可能没有明星意识,但我觉得我是个客人,实际上是那帮藏族孩子在做饭、盛饭、刷碗。我开始还挺不服气,后来我就明白,在那种环境,甚至在现在的社会里,你能自己干的事儿还是应该自己去处理。所以包括出去演出,我都不用经纪人帮着提箱子什么的,这都是正常人能做的。所以说玩户外、登山还是和这帮人学到了怎么和当地人去交流,怎么为人处事。有个老登山家,叫仁青平措,一个藏族人,手指头都被冻掉了,特好的藏族老头,是西藏‘登协’的官员,功勋式的登山家,但是对所有人都特别呵护。后来我们车往拉萨开的时候,有一段特别难走的路,看见有藏族人在那儿搭帐篷,老头也不认识那些人,就把车停下来,帮人家干活。我触动还挺深的,觉得他做得特别自然,这才是正常人的交往方式。”
也可能是老狼随遇而安的性格,让他没有得到更多,也没有让他失去什么。他说:“可能之前都一直太顺了吧,有些东西没有努力奋斗就得来了。也可能我太颓废了,不知道火成什么样了。”当然,老狼从小成长的环境让他耳濡目染,对“明星大腕”的概念有一种不一样的理解,他说:“我小时候,我妈是广播交响乐团团长,住文工团里面,身边也都是明星,他们在电视上舞台上也都是明星。一到分房提干的时候,都到我们家来,经常各种哭天抹泪、下跪、写血书,反差也挺大的。在台上是艺术家,在生活里,各种尔虞我诈、拉帮结伙、打小报告。可能从那时候对明星就有另外的态度。多大的明星,都有他最世俗的一面,大家都是一般人。我觉得我没把自己当明星,但是能不能真的做到这一点,我也不知道,肯定偶尔会有一些嘚瑟。有时候我想,有些人挺可怜的,成了腕儿之后没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了,哪儿有好吃的饭馆、苍蝇馆子也不能去了,交往的人也受到限制,变得很单一,被一帮经纪人围着。他们也不是朴树那样自闭的人,你看朴树的歌词就明显能感觉到他特别坠入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包括万晓利也是,不用去和别人交往、倾诉,一个人挺好。但所谓这种偶像明星,就特可怜,和实际生活已经没什么关系了。当年跟我一起走红的一个歌手和我聊天,说他出门就得住总统套房,让别人把饭端到屋里。他自己是很有这种意识的,要拿出架子来,认为这样别人才尊重他。我一直不喜欢把自己弄得特别事儿。”
什么是对明星的尊重?老狼的理解是:“其实有时候和普通人交往的时候,别人发现你没有明星架子,和你成为朋友,我觉得那就是一种尊重,把你当明星看,但又是他的朋友。我有个当年一起爬山认识的哥们儿叫齐兵,我觉得那一块儿经历困难一起混过的朋友,和面儿上的这种交往就特别不一样,大家有点亲密感在里头。后来他生活特别坎坷,跑到山区支教,做一个慈善学校。他和我讲每天得背着米上山,给那帮孩子打水,坚持了好多年,我觉得他特了不起,反而比明星有用。我有一段时间特别不喜欢那些明星慈善,觉得就是去走个秀,之后就没了。事儿都得是像齐兵这样的人成年累月地做。可能普通人给我的这种平凡的展现让我真受感动。”
五、动,行走天下,开阔眼界
老狼平生的一大爱好就是出去玩,说得书面一点叫旅行。因此很多探险旅游类节目常常会找老狼客串主持人。他去过世界上30多个国家,但他不爱写东西,那些经历只是偶尔跟朋友聊天的时候才会拿出来一些片段分享。
对老狼来说,2003年穿越非洲是他印象最深的,当年凤凰卫视做了一个节目,摄制组兵分三路,到非洲拍摄纪录片,老狼是其中一队的客串主持人,这一路上,他置身各种危险之中,甚至与死亡擦肩而过。
他们先是从阿尔及利亚登陆,北非姑娘的身材特别好,让老狼流连忘返,但老狼还没欣赏够北非混血姑娘的风情,一场惊魂的灾难便出现在他眼前。“那是在阿尔及利亚,我们当时要去沙漠中心的一个地带,拍一个号称史前古壁画。考虑时间问题,我们计划飞到那个小城,从阿尔及尔飞到那个小镇。因为当时阿尔及利亚有游击队在机场活动,安检特别严,到飞机下面准备登机的时候还有一次搜身检查,机场就两个屋子那么大,就两架飞机停在那儿。有一个阿拉伯小孩看我在那儿吃饼干还管我要了一块,我把一包饼干都给了小孩,他爸还和我说了几句话,然后他们上了第一架飞机。我们在安检的时候,那架飞机开始滑行,大概也就飞了二三十秒,刚飞到头顶的时候,‘嘭’的一下,左边的发动机就冒出一团黑烟,就跟汽车憋火似的,看着那飞机再往上爬也爬不动了,摔在离我们1公里的地方。所有人都傻了,就看着他们,那刺激太强烈了。那些空乘都是同事,一下子都傻了,我们这班也取消了。我们这个飞机的机长和空乘冲出来,都目瞪口呆。还有游客、当地人,有人开始哭。那个时候新闻记者的神儿一下子就给提起来了,当时有个《北京晚报》的记者,包括我们的总导演,说当时要是拍下来,就得普利策奖了!我心里特别难受,我觉得新闻这种嗜血性质就盼着出事。《北京晚报》那个小孩当场就冲过去了。后来我也理解他了,他就是干这个的。但我觉得一个正常人,情感上是特别接受不了的。因为就两架飞机,如果我们上的是第一架飞机,可能我们当场就全军覆没了。有一个法国人没赶上飞机,一堆亲戚朋友来送他,看到了那个场景他就开始哭,真是百感交集啊,而且一个幸存者都没有。我们从机场出来的时候看到飞机都摔碎了,大概散布在2公里的区域,都是烧焦的味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恐怖袭击,那时候正好是美国打伊拉克,整个伊斯兰世界特别愤怒。我们在那儿说英语,当地那帮孩子说‘No English’,跟我们比画各种挑衅的姿势。”
马里让老狼暂时脱离危险,这个国家给老狼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音乐,为此老狼还写了一个策划,希望摄制组把马里的音乐拍下来,但是当时的总导演对这些没有兴趣。后来老狼才知道,到非洲拍纪录片,真正的目的不是感受非洲文化,而是一种政治需要。但马里这个国家给老狼留下的印象还是很深的。“我在马里住在撒哈拉沙漠边上一个特别有设计的酒店,复原了马里民居那种感觉,像一个蛋壳扣在那里,上面有一个洞,周围有一堆很小的窗户,一个人一个这种房间。马里的地貌很奇特,号称世界地貌博物馆,都是天然地貌,有各种时期留下来的断层。当时觉得好不容易来非洲了,多买点世界音乐,后来发现,那儿哪有钱啊,根本没有CD卖。但真是走到哪里都是音乐,音乐成了他们生活的调剂品,都是现场表演。”
随后他们穿越布基纳法索、加纳、多哥。当他们进入尼日利亚的时候,危险再次降临。这个国家两大教派对立,随时会有恐怖和暴力事件发生。老狼说:“大概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尼日利亚发现石油之后,开始有钱了,因为政治原因,国家发生内乱,人们就互相砍杀。高速公路年久失修,经常有巨大的炮弹坑,还有废旧的大货车堵在路上,经常车开着开着就得开到逆行道上去绕一下。我们的车中间还坏了一次,当地有一个使馆的文化参赞随行,还有一个当地的华人酋长,他自己做生意特别大之后又有了私人武装。他给我们派了一些警察(私人武装),拿枪保护我们。文化参赞和我挺好的,回到首都之后和我聊,当时两边都是芦苇丛、高的灌木丛,经常有土匪看到有车队停在那儿了就直接上去了,二话不说,先把人突突了,然后就把东西抢了。当时他们特别害怕,后来那个参赞说,那帮警察也不能信,他们白天当警察,晚上脱了警服就出去抢劫。那个国家特乱,但是挺迷人的。因为有钱之后,当年就把那些文化保护下来。我们当时去一些文化人家,条件特好,都特有钱,他们可能贫富差距特大。穷的人就赤贫,家里就一个碗,那家也不是家,就半截墙。到尼日利亚就明显发现,因为它发达过,舞蹈中心、艺术中心还保留着,一看就是有钱有闲才办起来的。”
老狼本以为,离开动荡的尼日利亚,就会安全了,结果在从尼日利亚去喀麦隆的途中,海关要求车队每一辆车要交2000美元的过路费,实际上就是讹钱。导演说有总统特批的通行证,海关说他们是反对派,总统的批文没用。没办法,他们只好滞留在口岸。口岸很乱,漫山遍野都是黑人,几个中国人在他们眼里就像怪物一样。老狼说:“那儿根本没旅馆,就在车外面支一个帐篷,还得看着东西,怕晚上丢东西。但我觉得还挺刺激的、挺好玩的。当时跟着的随行说,边境经常有杀人越货的,根本不敢到处走,而且那个地儿也不大,已经非常恐怖了。就一个小桥,桥那边就是喀麦隆。最后摄制组跟海关砍了砍价,给了点钱,总算放过去了。非洲好多国家的边界是‘二战’之后欧洲给划定的,都是一条直线,但是中间有十几公里缓冲带,属于两国都不管的地方,经常有武装在这里打。到喀麦隆的时候,大使就讲为什么非洲这么乱,说这些武装都是被操纵的,有石油公司的,有欧洲政治集团的,各种利益在搏斗,经常是谁给钱就替谁打,经常乱打一团,三方混战,有时候都不知道为什么打。但是那个年代好在中国政治援建,留下好的印象,很多人见面会说‘你好’。尤其是最穷的那些地方,都是中国对口援建的,相对来说对中国人还好点儿。但实际上那些援建的钱都被这些政府层层给盘剥了。这些地方特别神奇,经常能看到地平线,没有高楼大厦,偶尔能看到一个人民大会堂的微缩版,一看就是中国人援建的,感觉有点穿越。援非医疗队也没辙,他们喝着酒就哭起来了,因为那边很多艾滋病,手术的时候一不小心划个口,自己就感染了,回去也没法说啊。而且那边有很多劳务输出,经常看见有非洲妇女抱着一个混血孩子来到中国大使馆,说找爹来了。大使馆上哪儿给她找爹呀,就给点儿吃的。”
神奇总是在危险中体验的,当他们离开西北部非洲,穿越非洲腹地,最终三支队伍会合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下,惊心动魄的非洲之旅总算画上句号,对于一个喜欢户外爬山的老狼来说,征服非洲最高山峰是他非洲之行的最后一件事。老狼说,5000米以上的山峰他爬过三座,珠峰、厄尔普鲁士峰和乞力马扎罗山。
当时摄制组让朱哲琴去爬乞力马扎罗山,老狼决定自费去爬。当朱哲琴还差200多米就登顶的时候,由于高原反应严重,而且天气骤变,下起大雪,只好返回大本营。但是老狼很幸运,第二天,天气晴朗,他终于爬上了乞力马扎罗山的最高点。老狼说:“乞力马扎罗山一点儿都不险,但是确实很壮观,山顶有特大的冰川,据说有上千万年的历史,看到的时候我还是挺激动的,有点想哭,可能人在极限环境下都会有那种感觉。”
对于旅行,老狼说这是特别开阔眼界的事儿。他很佩服外国人的那种冒险精神,在撒哈拉沙漠的边缘,他看到一个日本人在那里玩,没有任何人来帮助他。他过去看到《国家地理》杂志介绍过电影《猜火车》的男主角伊万·麦克格雷格和一个人开着摩托车穿越非洲大陆。“我觉得欧洲人有无畏的冒险精神,很了不起。我去爬珠峰的时候,到5800米,有高山反应,其他人就把我扔那儿,接着往上爬。有几个夏尔巴人就在山上来回溜达,说是一个法国人登顶之后,单板雪橇从北坡滑下来了,把摄像机交给夏尔巴人让他拍。结果拍了不到一分钟,人就消失了,他们就到处找那个法国人。以前有人用双板雪橇滑下来,有人背着滑翔伞滑下来,他是要破一个纪录,用单板滑下来,他为了破纪录可以不顾生命。”
——如果让你像他们这样去冒险,你会去吗?
——会。虽然我对死亡的恐惧没有那么强烈的感受,但面对危险是很刺激的一种感觉。
当然,并不是所有旅行都是充满风险和刺激的,2009年,老狼客串主持了一个叫“勇闯南北极”的节目,在挪威最北部的斯瓦尔巴特群岛,摄制组和选手睡在简易的床上,极昼的季节,天不黑,每天过得都稀里糊涂的,拍完东西大家也不睡觉。老狼望着眼前黑白两色的世界,思维也变得清晰起来,不会去想在国内遇到的各种烦心事儿,一下变得清静多了。“那边风景也特美,冬天都结成冰川什么的,世界成黑白的了,我特别喜欢挪威。瓦尔巴特是全世界北极熊最多的地方,受气候影响,北极熊越来越难找到食物了。因为它游泳只能游一段距离,不可能一直游,必须沿着浮冰去捕猎,抓那些海豹吃,后来浮冰融化得太厉害,没法跑到更远的地方。那些海豹也知道北极熊经常在哪儿活动,都跑到远海去了。北极熊急了就只能到城里和人类抢吃的。后来我还看过纪录片,专门讲这个,好像北极熊有记忆,以前受过人类欺负,狂躁起来就报复人类。我们住的营地,要有人站岗,防止北极熊袭击。每两个小时换一次岗,外面有北极熊就报告。最后一天,轮到我值班,我就在外面溜达,那里景色特别漂亮,峡湾有几只鸟飞来飞去。我特别想碰见北极熊,最后也没碰见。”
六、静,阅读经典,感受人生
如果说喜欢户外是老狼动的一面,那么阅读就是老狼静的一面。放眼演艺圈,像老狼这样爱看书的人并不多。老狼不是那种学者专家型的人,他看书纯粹是一种兴趣。上中学他喜欢看狄更斯的小说,上大学后,他跟作家石康是同学,受石康的影响,在大学的时候就看完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等不少文学名著,用他的话说,当时也没看明白。不过,老狼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正好和他后来的妻子闹分手,他说:“最后男主人公说了一句‘我为你保持了童贞’,让我对诚实、情感这种东西,有了一个转变。”
爱伦堡的《人·岁月·生活》在别人眼里可能是一部史诗,但是在老狼眼里可能是一些八卦、名流的爱恨情仇。过去,老狼喜欢看小说,现在他喜欢看一些名人八卦琐事的书,比如陈巨来的《安持人物琐记》,最初,老狼在《万象》上看到一部分连载,比如陆小曼有很多仰慕者,嫁过很多人,章太炎喜欢吃臭豆腐,徐志摩是那个时代的白衣飘飘,一看他为了追求女孩竟也做出一些不堪的事,感觉他完全落地了。后来《安持人物琐记》出了书,老狼又买来看。
有一次,老狼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觉得他一口气在12米的打字机纸上写完这部小说很了不起,后来他看《垮掉的行路者》,讲述当初跟凯鲁亚克整天在一起混的那帮人,像一部口述史,讲的很多事情都是矛盾的,从多角度叙述一件事,就像一个罗生门。“后来我把这本书送给了万晓利,最近又想重新看看,还去旧书网上买了一本。”
老狼之所以把兴趣点放在那些颠覆他对这些名人美好印象的内容上,是因为过去他觉得这些人都很牛,了不起。“以前觉得凯鲁亚克特牛,后来发现他在圈子里是小弟的角色,整天跟着这帮人混。这也映射了我们自己,无意间成为明星,就有机会和这个圈子里的人混,又说到88号酒吧了,这帮人在百姓眼中是明星、商业巨子,腰缠万贯,但是你看他们在那种环境下的反差,特别有趣。我无意中也成了一个疯狂年代的目击者。别人说这个事的时候,你可能是另一种感觉。”老狼说。
老狼回想起大学时代看书的情景时说:“大学那会儿看《月亮和六便士》给我印象特别深,从下午一直看到夜里两点多,然后去找石康聊人生。还有一本是欧文·斯通写凡·高的《渴望生活》,一个画家一辈子就卖了一幅画,好像还是他弟弟买的。那个时代是最向往文艺的时候。后来那日森给我那本《在路上》,我就特崇拜60年代,那个年代的音乐、诗歌,还有垮掉的一代的生活,也特别让人兴奋。”
老狼能从垮掉的一代里面找到和自己生活的连接点,他觉得当年和高晓松坐着硬座火车去海南演出就很像《在路上》。当然,更像《在路上》的经历是2000年元旦,他跟石康还有两个朋友从厦门开车回北京。“我们开着一辆破捷达,从厦门开回了北京,出发的时候还光着膀子,到了北方已经大雪纷飞。在福建福鼎,有一天早上起来我们无意中开上了一个小山,那里和世外桃源一样,沿着山的公路有一条小河,有一棵大树,旁边还有一个农舍,特别平静,天色雾蒙蒙的,一切都安静极了。”老狼回忆说,“一路上我们也特疯狂,穿过很多城镇,随便找个地方就住下来。到了浙江丽水,吃了一顿鸭子,一人一个小砂锅,炖着小公鸭,特嫩,鲜美。其实我有时候挺喜欢这种生活,这种陌生的生活,等你进入他们的生活的时候,就发现和你自己的生活完全不一样。听他们聊天,说他们的事,像看电影一样。后来我看王家卫在阿根廷酒吧听别人聊天,像能进入别人的状态似的。如果你没有这种经历,可能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去体验。我们在福州,省府院的电影院,里头的大榕树全垂着须子,当年电线杆子上的瓷瓶儿完全被木头包起来了。阳光灿烂,电影院里就我们四个,一边看一边哈哈大笑,使劲折腾,没人管,特自由,觉得我们就是中国的垮掉的一代。在上海,我们一个朋友的闺蜜的爸爸是大款,我们去他们家玩,她爸拿出一个瓷瓶皇家礼炮威士忌。上海人挺讲面子,那瓶酒怎么也得有六七万块钱,我们就使劲折腾,喝得特别多,我看那大款特心疼,最后喝得烂醉。”
老狼这个年纪,对“文革”的记忆是模糊的,但是他说在看徐晓的《半生为人》和冯骥才的《一百个人的十年》时,触动还是很大。“我从小是‘文革’时代长起来的,对那个年代还有一点记忆。我是在2004年左右看的《一百个人的十年》,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故事,有个人说毛主席说过一句什么话,到‘文革’的时候人们说他反动,因为毛主席根本没说过这句话,最后就把他给逼疯了,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他就满地找字纸,要求证那句话,最后真找着了,但整个一生就毁了。包括我们家,我从小就跟我妈去河南安阳一个干校。我妈回忆说,那会儿我才两岁多,刚会说话就会背‘老三篇’。其实小孩子哪懂,就机械式地背。有一次我妈偷偷给我煮一个鸡蛋,被人发现了,说培养资本主义苗子。后来看了一批‘文革’的东西,比如徐晓的《半生为人》。书里讲在‘牛棚’里,有一个北大教授被打成‘右派’之后,为了表现自己,假装说梦话,晚上背诵毛主席语录。把人已经折磨成那种卑微的程度,晚上都不敢说梦话,怕无意中说出什么被人举报。人到那种时候就没有尊严可言。”
正如老狼到处旅行却不愿写成文字跟别人分享一样,他看书有什么心得,都是只言片语讲给别人听。他说,他周围能写的人太多了,自己想写首歌,一想到高晓松,就放弃了。想写篇文章,一想到周围都是作家,也不敢动笔了。加上老狼不是那种非要要求自己做出点什么事的人,所以,旅行、阅读也都是随性而为。他说:“法国作家塞利纳写过一本《茫茫黑夜漫游》,实际上是一种无目的漫游,是我特别崇拜的一种方式,包括生活、读书也是这样,没有目的性地去看,没有什么需求,完全享乐式的,就特别有趣。我旅游也是,听别人说哪个地方有趣就奔那儿去了。以前走穴无聊的时候,我老是在各个城市瞎转悠。有一次走着走着看到了老妈蹄花,心想这是什么东西,就进去吃了一碗,觉得太好吃了。后来我带朴树去吃,给他点了一堆,结果他皱着眉头说:‘我不吃肥肉。’丫这人真没什么生活乐趣。”
(实习生王紫祎、唐瑶对本文亦有贡献)
文 王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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