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冤案:稻草叠加的力量

 
陈满冤案:稻草叠加的力量
2016-12-05 10:21:14 /故事大全

从1992年12月28日陈满被羁押到2016年2月1日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陈满成了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海南省高院5月13日发布消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海南省高院决定支付陈满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753777.64元。沉冤得雪,背后是坚韧的父母、一诺千金的普通人程世蓉、接力的律师、重情义的同学,让人在陈满的悲情命运之外看到善良和对公平正义的追寻。

闯海南

2016年2月2日,猴年春节前五天,陈满回家。

“家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人的模样全变了。”回家首日,全家人聚拢,陈满哭了好几场,又大笑了好几回。眼前忙碌的父母,在23年的漫长等待中,由中年熬到老年,如今走向暮年,老态渐露,陈满说,这是他最不忍心看到的一幕。

同学聚会,“人人手上拿的都是智能手机,这在当年简直不敢想”。陈满说,入狱前,他曾以1800元预订了一部传呼机,哪料传呼机还没到手,他便被抓走了。

同样的不适还出现在观看春节晚会时。侄儿不停地在支付宝上抢红包,陈满觉得“咻咻”声像鸟儿叫,他怎么也琢磨不出,为啥这样一阵猛戳就能戳出红包来。

闲下来的陈满,偶尔也会一个人出去转转,但他不敢走得太远,总是直来直往,怕走得久了,找不到回来的路。23年后的绵竹已不是他当初离家时的模样,街上人多了,车多了,楼变高了,路变宽了。

和朋友聊天,对方考虑的是怎么安度晚年,52岁的陈满还停留在23年前激情燃烧的心态中,一门心思琢磨着要重新创业。

虽然已经回家三个多月,但是监狱和社会23年的时空阻隔带来的认识真空,陈满还需要慢慢适应。

陈满是个很温和的人,说话慢条斯理。他没有像祥林嫂那样,逢人便诉说内心的悲愤和不甘,而是平静地坐在那里,讲述,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案发前,陈满很少抽烟。这是一个淳朴、忠厚的老实人,他对司法机关给他带来的巨大痛苦表示了足够的宽容。至少在这个时刻,他没有对国家、对社会表示出任何怨恨。

“平淡而有礼貌,也客气,但无法窥知内心的想法。”这是陈满案再审律师王万琼在海南监狱第一次见到陈满时的观察,平静是因为刻意地回避了和案件相关的记忆。王万琼见过陈满情绪失控的时候,这个“面容苍老黝黑、微微佝偻着背的老年人”说到因为刑讯逼供所作的有罪供述时突然非常激动。“他一下子站起来吼道:我没做过的事,我怎么说得清楚呢?我之前说我没杀人,钟作宽不是我杀的,可他们非要我承认人是我杀的!”这种情绪的爆发让王万琼在案卷之外加深了心理确信:“这就对了!这才是真正的陈满!他肯定是被冤枉的,我最初的判断没错!”

父亲陈元年反复说过,陈满案改变了三个儿子、陈家三代人的命运:小儿子陈满,含冤入狱23年,至今未婚娶;毕业于重庆师范学院的二儿子陈抒为弟弟鸣冤,精神崩溃,生活至今无法自理,55岁依然孤身一人;大儿子陈忆,四川美院毕业的高才生,陈满入狱后,不得不扛起家中重担,被硬生生耽误了下来。

这原本是一个文学气息浓厚、幸福的革命干部家庭。父亲陈元年和母亲王众一上世纪40年代毕业于四川自贡有名的重点高中蜀光中学。陈元年搞地下外围工作,之后参加抗美援朝,复员后分配到四川绵竹政府部门工作,与大家庭决裂一心革命的母亲参军进藏,在军大卫校学习后分到陆军医院工作,退休前是绵竹医院的护士长。一家人都喜欢文学、音乐,尤其是古典音乐。在陈满卧室的书架上,有一台八九成新的夏普700双卡收录机,这是上世纪80年代,陈满和两个哥哥一起花了1500块钱买的,是绵竹当时最好的收录机。和这台收录机一起经受了时间和地震的洗礼而历久弥新的还有60多盘音乐卡带。“发了工资,我们就会去成都外文书店买古典音乐磁带,买的是比普通带子质量好的铬带,日本产的TTK磁带。”陈满高考补习班的同学,也是后来一起在工商局工作的同事姚军说,“为了省钱,陈满买《命运交响曲》,我就买《田园交响曲》,回到陈满家,再用收录机翻录一套。”

姚军是陈满的高中同学,也是好朋友。两人的母亲都在卫生系统工作,上世纪80年代两人高考落榜后一同考入四川绵竹工商局。1988年,两人不顾家人反对,从工商局办了停薪留职手续去闯海南。同行的还有陈满的发小、高中代课老师王福军——因为小儿麻痹症留下的身体残疾,几次高考分数过了重点大学却在体检时被刷下来。谁都没有料到,海南之行,三个人的人生轨迹从此被改写。

1988年8月23日,有“海角天涯”之称的海南岛从广东省脱离,成立为中国第31个省级行政区。海口,这个原本人口不到23万、总面积不足30平方公里的海滨小城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经济特区的首府,也成为全国各地淘金者的“理想国”。用潘石屹的话说,1989年他坐船来到海南时还是黑蒙蒙一片,第二天醒来,发现一夜之间,岛上已经涌进了15万人。

停薪留职去海南前,陈满和姚军、德阳市糖业烟酒公司的谢涛、成都的小罗、县防疫站的王普等人来到海南考察了半个月。姚军有台理光XR7型相机,是国外留学的哥哥送给他的。在“天涯海角”,五人轮流用这台相机拍照留念,落日余晖中,留着当年最流行的长发的陈满,意气风发。

“那时候年轻,有激情,不甘心在一成不变的体制内混时间,总想要实现自我价值。第一次考察后,我们觉得海南是自由岛,政策比内地灵活,再加上有发展得比较成熟的深圳作为比照,就觉得机会难得,义无反顾了。”1988年3月8日,姚军、陈满、王福军以及其他四个人先坐火车,再坐船来到海口,开始“闯海南”。为了筹措创业经费,姚军甚至卖掉了心爱的理光相机。临出门前,八人约定:“将来无论谁发达了,都要提携大家。如果谁出意外了,剩下的人要帮忙照顾他的父母。”

初到海南时,八人住在海口盐灶路海关宿舍旁边,为了解决食宿,每人出资800元,在海关宿舍旁开了一个叫“成都饭店”的小餐馆,然后一边开餐馆,一边寻找赚钱的机会。陈满在外面找过很多活:复印机维修;帮安徽人搞快餐;给“德阳市驻海口办事处德海金贸总公司海口分公司”当厨工;做租房、买车各种信息的中间人;帮江苏无锡人成立的海口意达实业有限公司跑腿……在海南逐步站稳脚跟的同时,陈满也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和人脉资源。1992年6月份,陈满创办了“冬雨装饰有限公司”,案发前,陈满的公司已经接了五六个工程,有两个没做完,有一个刚开始做。他还和一个在法国开装修公司的北京人初步谈了成立中法合资企业的合作意向。陈满用了4年的时间,一点一点挤开成功的缝隙,可是,紧闭却只在一瞬间。

1992年12月25日晚上19点多钟,陈满租住的上坡下村109号发生火灾,消防人员救火时,发现一具尸体。警方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身受多处锐器伤害、颈动脉被割断,一个煤气罐被人从厨房搬到了卧室门口点燃,很明显是杀人后纵火焚尸。案发第二天公安人员找到王福军要他去认尸,说死者是陈满。“尸体很恐怖,头快被砍断了,整个身体烧过,有一条腿已经碳化,但左看右看也不像陈满,倒像是当时的房东老钟。”王福军回忆道,“从停尸房出来我跟公安人员说,不是陈满,是老钟。当时警车上的几个人说,这下事情麻烦了!”

46岁的钟作宽是四川广元一家纺织厂的职工,案发地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是他们公司购置的房产,公司撤走后,老钟被留下看房子。钟作宽比陈满晚到海南,人生地不熟,1991年4月份经朋友介绍结识陈满,希望互相有个照应。陈满说,1992年元月份,他离开大鹏公司后没地方住,在征得钟作宽同意后,搬到了上坡下村109号。

1992年12月28日,陈满作为杀人纵火嫌疑犯被警方羁押。王福军说,他当时在四川老乡的装修公司打工,参与办案的一位50多岁姓黄的公安曾经找他要过一张工艺毯,并透露说:“你这同学比较厉害,审了六天六夜才承认是他杀的。”但是王福军自始至终都认为陈满是冤枉的,他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凭我跟陈满的接触,他做不出这个事。我看过尸体,能把人砍成这样,凶手一定是穷凶极恶之徒。陈满性格很温和,而且我们和老钟相处融洽,没有矛盾。老钟没钱,陈满的事业已经开始有起色,他为啥要杀老钟?”

一审前,同样是这个老黄找到王福军。“让我跟陈满家里递话,拿3万块钱出来就送他出岛,其他的事不用管。陈满的父母不肯低头,没有答应。”王福军说。

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满因未交房租等原因,与被害人发生矛盾,遂起杀人念头。在没有任何物证和人证,仅有陈满的口供,同时有大量人证可以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的情况下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两罪并罚,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后被告人陈满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一诺千金

从60岁那年介入陈满案算起,11年过去了,中国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退休人员程世蓉的头发白了一半。用之前代理过陈满申诉案、后来参与律师团支持陈满案申诉的李霄霖律师的话说,陈满案能再审并申诉成功,程世蓉起了关键的作用。“她的理念可能不如专业的律师,但是她把案卷吃得很透。在全社会都很冷漠的状况下,99%的律师都做不到她的认真。”李霄霖对本刊记者说。

程世蓉也是绵竹人,上世纪60年代,她和陈元成曾在绵竹政府机构短暂共事。后来,程世蓉和丈夫调往北京工作,两家人再也没有过交往。2004年,程世蓉退休以后重返绵竹,在一个农家乐偶遇陈满的父母。

“老人见面总爱问些家长里短,然后他们就提到我的老三怎么怎么样了,一说就要哭了。陈满的母亲本来比我高,我原来觉得她特别雄赳赳气昂昂的,怎么一下子背也驼了,矮了我一截。简单说了几句后,就约了个时间到他们家去聊,用四川话说好好摆一下嘛。那就从头到尾又把东西翻出来了。”

程世蓉给本刊记者的第一印象,是个干脆直爽,善于接受新鲜事物、与时俱进、有大丈夫气概的老太太。她在43岁的年纪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办的律师资格培训班,半年后参加全国第二届司法考试,以超出录取线105分的成绩拿到资格证。她在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从事行政工作,管理过单位的房产业务,在所里办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开发软件。曾经和她相处过的人对她有这样的评价:“有胆识,敢担当。”公交车上有人吵架了,所有人默不作声,她会是站出来劝和的那个。但是她也知道审时度势,她说:“如果打得厉害,我没那个力量劝阻就不会上去。就好比有人落水了,我如果会游泳就救,不会游泳就找会游泳的救。”

以程世蓉对陈满父母的了解,这两个人有文化,又都当过兵,比较正统和硬气。“他们肯定已经非常仔细地看过案卷,而且跟律师也有过很深的接触。他们是那种人,如果确定人是陈满杀的,绝不会护短。但如果确信陈满是冤枉的,他们就一定要讨个公道。我觉得这也是当初他们为什么没有答应海南公安给3万块钱私了的原因。”程世蓉说,“看完案卷以后,我确信证据不足,但不是说就下了多大决心,只是说我可以帮你们。我觉得确实不公平,对一个家庭来说太不可接受了。一、二审前后,他们从四川到海南、上北京,来回奔波数次,不仅耗尽积蓄还负债累累。现在身体每况愈下,实在跑不动了,他们仍然坚持每月寄发申诉、控告信,希望却越来越渺茫。所以当时我说行,我回北京想办法。”

在答应陈满父母的请求后,程世蓉来到了海口美兰监狱,以陈满亲属的身份和陈满见了一面,两人隔着玻璃墙聊了40分钟。“我总的感觉他思路还是清楚的,没有那种特别偏激或者特别暴躁、特别自我。他关注商业,让他父母给他订杂志和报纸,因为他当时算了一下账,出来大概多少岁,我开玩笑说你还有点野心勃勃。”程世蓉说,当时她心里想,这孩子有点天兮兮的,就是天真、不靠谱的意思。“我只能理解他真的不知道这么多年的变化。”

回到北京,程世蓉开始了行动。最初的计划是双线作战,北京和海南各找一个律师。因为不好操作,加上考虑到海南本地律师会有顾虑,这个计划很快被否定了。“我花了几个月把陈满案卷宗仔细研读、分析、摘录、列表对比,整理成脉络清晰的案情介绍和分析文本,然后上网‘骚扰’一切能找到的律师。把求助过的每位律师名字整理成文档,10年下来,名单里有几百人。”程世蓉说,“大多数没有音信,有位知名律师回复我,说这案子不太乐观,需要新的证据,否则很难翻案。还有律师说愿意给陈满代理,但先要付5万元代理费,没钱?甭谈。”

没有专业人士的帮助,程世蓉决定自己写申诉书。她向两级法检机关寄送特快专递18封,挂号信7封,托人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转交了三次材料,三次到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和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苏泽林有过邮件的交流。2005年“两会”期间,利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三位官员做客新华网的机会,她再一次向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渎检厅陈连福厅长反映案情。她原本以为,案件事实清楚,平反指日可待。

“我写了最长的有一次是43页的陈满的案情,寄给海南法院、检察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政法委,我当时的分析可能海南方面是不是没有如实汇报啊?”程世蓉说,因为不了解实际的司法状况,也没有实际的办案经验,对这种案子的申诉难度没有预估,不知深浅地走了进去,才发现水深不可测。

2009年5月,陈满父母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信函,答复是对陈满案不提起再审。一边是翻案遥遥无期,一边是陈满父母的殷殷期待,程世蓉感觉到了压力。程世蓉不是没有动摇过,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既不提这件事也没给陈满父母反馈什么,但是陈满的父母特别坚持。

“从跟我接触以后,陈满的妈妈很多次说,现在只有你一个人在帮我们了,几乎就是隔三差五地打电话。他们来电话我会发憷,若他们久不来电话我又会去个电话。我是怕他们不在了。说些废话也能松口气。我总在想,正义虽然不在当下,但,他们或许还等得到。还好,两个老人还能坚持,头脑还清醒。”程世蓉说,“所以我不是什么高大上,我就是一个普通人,我看到这个事了,觉得我受不了,能帮就帮一点吧,哪怕给他点安慰。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有这种心态,我跟他说我又写了一封信,又去跟谁聊了,又见谁了,咱们等待吧。这种话对他们还是有安慰作用的,觉得有人管。”

司法机关的路走不通,程世蓉改变了策略,转而求助公众舆论的支持。她开设博客,注册了微博,公布案件详情,还通过私信求助于知名法律人士。2013年,经过9年的奔走,转机出现了。李金星代表数十位律师打电话给程世蓉,表示愿意免费代理案件。为了支持律师的工作,程世蓉和陈满的父母商量,支付律师调查期间的交通住宿费用。考虑到陈满父母的实际经济状况,程世蓉决定求助于陈满的同学和朋友,最早找的人就是姚军和王福军。

姚军在海南养过鹌鹑,开过蛋糕店,投资全部失败后于1988年重新回到绵竹工商局工作。他在工商局做了9年经济大队的大队长,退休后被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聘请创建和管理即将在绵竹开业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姚军性格外向,有些理想主义,却也懂得处理人际关系。在得知程世蓉的想法后,原本就一直在关注陈满案的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并率先捐出了2万块钱。王福军并没有贸然答应程世蓉。对数字敏感的王福军在1996年考取了注册会计师证,1998年回绵竹创办了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因为经历坎坷,王福军谨小慎微,凡事考虑得比较多。在接受采访时他说,最初因为对程世蓉不了解,他担心程世蓉借陈满的名义为个人敛财,在多方打听并了解了程世蓉多年来为陈满一家的付出后,王福军彻底消除了戒心。

程世蓉建了微信群,其中就有姚军和王福军。她起草了一个告朋友书,让群里的人修改之后再散发出去。“明确地说支持律师为陈满申诉募集差旅费,怎么收钱和付钱。我们很讲规矩的,姚军牵头找同学,王福军负责审计,一点瑕疵都没有。陈满的同学们也特别仗义,纷纷慷慨解囊。”程世蓉说,“前几天我还核对了一次,实际上募集的资金不算陈满他父母拿出来的钱,11.85万元,现在账上还剩63块钱。”

2015年2月16日,陈满的律师易延友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最高检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16号那一天,真是惊喜。从那个抗诉书来看,内行都看得出肯定翻。性质定了,只是个时间问题。我就基本上放松了。”程世蓉说,“其实,我只是一根稻草,将朽。在他们无可攀附、无可依靠、跑不动也喊不动的情况下,稻草被当作救命的钢绳。”

陈满案申诉成功后,程世蓉的两个女儿在朋友圈刷屏。小女儿写了一段话:“狄更斯说:世界上能为别人减轻负担的都不是庸庸碌碌之辈。我妈十几年的努力,不光在拯救一个人和一个家庭,也是用自己的行动在说:一个普通人如何不成为一个庸碌之辈。”

冤案申诉的制度障碍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最初接触陈满案,是在2013年12月份。

“那时李金星律师问我是否愿意给陈满案代理申诉。我听他简要说明了案情,就觉得这个案件即使是冤案,申诉成功胜算也不大。”易延友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因为第一,时间比较久远,时间越久,过去的事情就越难以查清,官方平反的成本也就越高,其平反的意愿也就越弱,因此难度也就越大;第二,陈满认为自己冤枉,判决后却没有上诉,让人心生疑虑;第三,本案既没有死者归来,也没有真凶再现,在我之前已有多位大律师接力申诉,均被拒绝,我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与职业律师不同,易延友虽然也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但是更多时候他的身份是学者、大学教授。在教学和科研之外,他的精力有限。所以他有一个原则:每年办少数几个收费的案子和一个不收费的案子,其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学者了解社会、学以致用的一个途径,所以在接案子的时候,他会特别慎重。

易延友仔细地阅读了陈满案的全部案卷,在看完案卷后,他基本上决心已定。“案卷给我几个特别的印象:一是该案一、二审定罪的证据当中,很多明显是证明陈满无罪的证据,尤其是大量的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的证人证言,却都被当作证明陈满有罪的证据来加以使用;二是该案所有的物证全部丢失,既没有在一审法院出示,也没有在二审法院出示,这就意味着法庭上完全不可能对这些所谓的证据进行质证;三是证明该案关键事实的唯一证据是陈满自己的供述,但是陈满的供述本身充满了大量的矛盾——既与客观事实矛盾,也自相矛盾,而且按陈满自己的申诉,他是在被收审10天后遭到残酷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不得已才做出的供述。我觉得陈满案很有可能是一个冤案。”

接受委托后,易延友和另一位川籍律师王万琼在2014年春节前夕第一次到美兰监狱会见了陈满。他要了结心中仍存的疑惑:陈满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他是不是一个杀人犯?如果他没有杀人,为什么会供述得如此详细?又为什么会在一审被判处死缓后没有上诉?

这次会见,经过反复的发问,易延友大体上明白:陈满这个人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会阅历,尽管案发时他也年近三十,但是对这个社会的理解,包括对司法制度的运转,可以说知之甚少;因此他只是简单地认为,不管他自己怎么供认的,司法机关都应当把事情查清楚。至于他供述中的那些细节,经过反复征询,易延友总算明白,一个人在残酷的刑讯逼供之下,侦查人员想要的什么细节会说不出来呢?对于为何没有上诉这个问题,陈满倒是说得很清楚:一审判决之后他没有拿到判决书;他一直等着二审律师去见他并帮助他上诉,但是律师一直没有等到,所以耽误了。”

从监狱回到宾馆,易延友百分之八十相信这是个冤案。“之所以百分之八十,是基于以下考虑:看相貌,陈满不像个凶手;看他回答问题,陈满不像个特别有社会经验的人;看陈满的性格,不像是一个深藏不露之人。因此,结合案件证据,他不可能是一个在十几分钟的空隙内从他装修的宁屯大厦跑到被害人钟作宽的住所将其杀害后,又若无其事地回到宁屯大厦并给装修工人、业主端茶倒水的人。”

2014年2月22日,易延友到最高检申诉大厅递交了申诉状,从此开始了正式的申诉征程。2015年2月15日上午,最高检决定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诉。易延友兴奋得要跳起来。在易延友看来,最高检的抗诉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法治事件。不仅陈满个人冤案有望昭雪,而且也让众多的喊冤者看到了希望。“多年来,最高检只有在不满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无罪判决或者罪轻判决的场合,才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今天,最高检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为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改判被告人无罪的抗诉,在我印象中尚属首次,可以说史无前例。”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2月1日在海口市美兰监狱,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陈满无罪释放。

回顾给陈满申冤的这两年,易延友深深地觉得审判监督程序需要做一次彻底的改造。“坦率地承认,在我申诉过程中,最高检的检察官对陈满案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对申诉代理人的权利也给予了充分的保障。但是,其他刑事案件的申诉却远比这个案件艰难。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规定受理申诉的司法机关审查申诉材料的期限。尽管再审案件从立案后到结案有期限规定,但受理申诉材料到立案的过程却无期限限制,导致很多案件的处理遥遥无期。同时,由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申诉一般应向做出原生效裁判的法院提出,原生效法院就一直延宕不决,当事人也就无法获得上一级法院的救济,指望做出原生效裁判的法院纠正自己简直是与虎谋皮。受理申诉的机关如果级别高一些,自然可以摆脱原审法院的羁绊,但是若非存在充足的理由,通常大家也不愿意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去得罪一个群体。这应当是中国冤案难以平反的一个重要因素。”

自从最高检将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之后,易延友差不多每个星期都能收到要求他代理申诉的求助信。“仅靠一些律师良心颤动导致头脑发热提供援助是完全无望的,最根本的还是要防止冤案的发生。”易延友认为,就预防冤案而言,从源头上做起,从犯罪嫌疑人一旦失去人身自由就赋予其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应当是陈满案带给我们制度上的最大教训。“陈满冤案之所以发生,和他遭受残酷的刑讯逼供密不可分。如果在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律师在场,刑讯逼供就不可能发生。另外,申请法庭强制传唤有利于己的证人到庭作证以及要求不利于己的证人当庭对质的权利,也是预防冤错案件的根本性机制。”

另外,对陈满案原审判决和裁定的审视也让易延友深深地感到,科学精致的证据规则的重要性。“陈满案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侦查机关在案发现场收集的物证全部丢失。物证与案件的关联性都是附条件的:所有物证都应当经过法庭辨认和质证、有些物证要经过鉴定,才满足关联性的条件,否则就不能作为定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物证的辨认和质证虽然有一些规定,但是具体如何操作,对物证、书证如何进行法庭上的验真,却较少有详细的规则。

对于要求终身追责和严厉追责的呼声,易延友颇感忧虑。“我宁愿相信那些刑讯逼供的野蛮行径都是制度设计不够优良的结果,也相信如果制度设计得当,坏人也无从恣意妄为。在讯问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严厉追责的观点欠缺一定的正当性。另外,过分强调严厉追责,虽然在一些个案中快意了恩仇,但是却容易迫使其他冤案制造者不惜一切代价地阻挠冤案的平反,也就会导致后续冤案平反的难度极大地增加。这一结果与那些主张严厉追责者的善良愿望也是背道而驰的。”

记者 李翊 摄影 蔡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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