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像里的心灵迷宫:青春的拉丁美洲

 
镜像里的心灵迷宫:青春的拉丁美洲
2016-12-05 15:48:06 /故事大全

野性与文明

“拉丁美洲”——这个词能唤起你何种想象?

对我而言,它是一个流光溢彩和充满猎奇趣味的遥远异域。它存在于人类学博物馆的陈列物和探索行走类文学中,好像与生俱来就是一个关于旅行的贴切隐喻。亚马孙的河流与丛林、安第斯的山脉、巴塔哥尼亚高原、潘帕斯草原,哪怕仅仅是默念这些神秘野性的地理名词,也能莫名其妙地在心中唤起某种情感,好像即将开始一趟心灵的象征之旅,旅途中“对漂泊不定的人生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做出一番沉思”。想象一下:在漫长的飞行之后,你踏上拉美的土地,置身于陌生的异域风情,就像第一个到达一片未知世界的人,探险的使命感(夹杂着对危险和开拓的幻想)伴随着一种超然的孤独感油然而生,你与自己顿显高贵的灵魂就此开始了对话。

事实是,半个世纪前,探险就已是一门很旺的生意。列维·斯特劳斯虽然给他那本不乏艰深的人类学名著起了一个令提起它的人备显文艺品位的书名《忧郁的热带》,实际上他却是牢骚满腹的。他没有用“早上五点半,进入雷齐费港口,海鸥鸣声不绝”这类的句子开始叙述,而是当头一棒地写道:“我讨厌旅行,我恨探险家。”让他难以理解的是,描写亚马孙河流域、西藏和非洲的旅游书籍、探险记录和摄影集充斥着书店,每一本都强烈吸引着读者的注意力;让他不满的是,探险突然成了一门很受欢迎的生意,做探险者不再需要辛勤工作多年去发现一些前所未知的事实,而只需要跑一堆路,拍一大堆彩色的纪录片,就能把其实待在家里也可抄袭到的老生常谈,化腐朽为神奇地变成重大启示录。他说的是20世纪50年代的法国社会风气,与我们今天的社会风气有某种神似。他还说,这种现象,20多年前都还没有,那时人们还很少旅行。历史有时会在不同空间里重复自己。

这些从“他者”视角叙述的拉丁美洲,初步勾勒了我们对它的想象。我们的作者王觉眠去巴塔哥尼亚旅行,发现在当地书店里几乎找不到本地人撰写的关于这片土地的文字,书架上摆放的全是美国人和英国人的游记,比如保罗·瑟鲁的《老巴塔哥尼亚快车》和鲁斯·查特文的《巴塔哥尼亚高原上》。土著的阿劳卡尼亚印第安人没有留下过什么文字,他们倒是被外来者记录下来,定格于100多年前“凶猛英勇”的形象。关于他们全身涂成红色、活剥对手人皮、舔从死人胸口里挖出来的心脏、酗酒傲慢、做性爱体操的叙述,不受辩驳地扎根于我们的想象里,像一声大陆边缘呐喊的回音,构成了拉美原始与野性气质的模糊底色。令生长于阿根廷文化之中的博尔赫斯颇觉“乏味”的荒原,对外人却有着不可抗拒的诱惑力,这颇让人寻味。

生平第一次通过文字“神游”于拉美的热带雨林,是多年前读到挪威探险家索尔·海尔达尔的《南十字星下的神迹》。这本书几乎与《忧郁的热带》同时出版,都问世于20世纪50年代。那时,地球上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已经被探险家涉足,开拓殆尽。想要做真正的探险家,必须另辟蹊径。海尔达尔的“蹊径”就是孤筏重洋:他从秘鲁出发,历时101天和4900英里,到达波利尼西亚群岛,创造了人类航海史上的一项奇迹。他想通过此举证明,1400年前,远古时代的秘鲁人就是通过乘坐简陋的木筏,穿越太平洋而到达波利尼西亚定居的。启航前,他在厄瓜多尔的热带雨林里伐木造船。厄瓜多尔的首都基多,在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前,曾是印加帝国北部疆土的首都,居住着很多纯种或混种印第安山民。这座城市随处可见古代寺庙,珍藏着价值连城的艺术瑰宝。《丁丁历险记》里《太阳神的囚徒》那一集,就发生在秘鲁的卡劳,印加帝国的范围内。那里不仅有被惹毛了会喷你一脸口水的羊驼,还有披着彩色条纹安第斯风斗篷衣、戴着大毡帽的印第安人山民。要穿过巨蟒与鳄鱼出没的雨林,才能找到那些隐蔽的神庙——在埃尔热的想象里,这些神庙藏在水帘洞后黑暗的洞穴隧道尽头的陵墓后,“太阳神”印加王不仅行使者着统治,而且守护着古老神圣的财宝,对像鬣狗一样跑来盗墓的外国探险家和考古学家,用古柯树提炼的液体和感应巫术予以惩罚。埃尔热已表达出对探险与考古活动侵犯性面向的隐忧。但在他的眼里,古老神秘的印加文明依然带有人类童年的懵懂:太阳王和他的子民们对日食现象一无所知,竟然误以为丁丁可以呼风唤日,对他俯首称臣。这种心态,也正是欧美现代文明对拉美这种“他者”不懈探索的心理动因:当列维·斯特劳斯在亚马孙流域看到那些戴着阳具套走来走去、母子之间亲昵抓虱子的土著部落时,他看到了“人类社会的童年缩影”,从而在“这面新发现的镜子上”反观了被遗忘的、不易辨识的自身,从而完成了对自我的了解。

海尔达尔则以更现实的笔调描摹了这片安第斯山区的土地:“在印第安人矮小土坯房的屋顶群中,矗立着自西班牙殖民时代以来所有的雄伟建筑,羊肠小道般狭窄的街巷蜿蜒于泥坯墙之间。印第安山民穿梭于街道,有的赶着驴去集市,有的则顶着烈日背靠土坯墙打盹。西班牙血统的豪门贵胄坐在为数不多的几辆汽车里,不住按喇叭,好不容易才在狭窄的小巷,在儿童、驴和光着腿的印第安人中缓慢通过。”雨季来临时去森林仍是非常危险的,一旦车子陷入森林的泥沼中,就极可能被袭击。在海尔达尔来到这里的那一年,曾有10名美国石油技术人员被印第安人的毒箭射死在厄瓜多尔东部。尽管那时政府已禁止猎取人头,但印第安人还是有人以此为生。那种野蛮的色彩再一次像金灿灿的点缀,镶嵌在文字的荷叶边上:“他们割取敌对部落的人头,把头骨打碎取出,在空头皮中装上热沙子,整个头就缩成猫头大小,眉目依旧。这些缩小的头颅像一个柑橘那么大,从前是宝贵的战利品,现在却成了黑市珍品。”与洒落的热带细雨、野外火膛中哔哔剥剥作响的乳猪和仔鸡,各种各样芬芳的野生花草这样的世外自然风光相映成的,永远有长着弯弯毒牙的蟒蛇、举螯翘尾打斗的蝎子、晶晶亮的巨蚁;这些危险与野性,不仅没有让自然的美少一分,反而增添了它神秘莫测之美。

外来者笔下,拉美的大自然有一种原始的天真,比读给孩子听的《柳林风声》更波澜壮阔。我曾非常陶醉于对那些光影、声音与气味的想象里:异国来的河鼠与鼹鼠乘着小舟,在河流中漫溯,所到之处,惊起一群鹦鹉和无数色彩艳丽的鸟儿;有时,几只鳄鱼纵身跃入河里,一下又消失得无影无踪;过了一会儿,看到巨型的鬣蜥卧在泥土岸上打盹,好像一直从史前睡到现在。它们划船经过长满羊蕨草的小山丘时,夜幕悄悄降临,两岸的蟾蜍、青蛙、蟋蟀和蚊虫,呱呱唧唧嗡嗡组成了森林交响乐队,偶尔还会有一只野猫的惨叫响彻夜空,像镲的一声重击,被林中夜行猛兽不时惊起的鸟叫,则像奏出高音的管乐;偶尔,会有一只小小的轻木筏载满香蕉驶向市场——河鼠、鼹鼠如果知道一些历史,就会对那些香蕉的隐喻心领神会:那是童年的拉美请外国佬吃的东西,这个首次接触却导致了毁灭性的结局,也正是“马孔多”的历史意喻。那味道也让鼻子兴奋不已:各种不同水果味的香气,组成了味道的章节,时而分离开来,然后又组合在一起;就像刚吸过涂着蜂蜜、卷成螺旋状的巴西烟卷,又一头栽进一个刚剖开的热带辣椒里去;而美洲已经将这些味道的秘密,封存了上千年。我也像布鲁斯·查特文一样,迷上了那些已消失或尚健在的动物:古雕齿兽的背甲残片,巨大的犰狳化石标本;有柔细斑色毛的羊驼,在高原上偶尔出没的美洲豹,遍地跑的野兔;还有那些让一众博物学家变成观鸟迷的鸟儿们:大秃鹫、灰白头鹞、黑颈天鹅、火烈鸟、啄木鸟、橙顶灶莺、黄雀、大雁、红鹤、野鸭、朱鹭、杓鹬、秧鸡、岩燕……

然而,当我逐渐长大,自我意识变得更强,却发现自己很难再陶醉于那些温情脉脉的描述中。我可以在柏林人类学博物馆或华盛顿国立美洲印第安人博物馆里,看到14世纪至16世纪的阿兹特克人雕塑或石刻,讲述着古老拉美文明的时间观、诸神崇拜或创世神话。也正是这些博物馆藏品的研究历史告诉我,当玛雅、阿兹特克、印加——这三种被两大洋封存、与世隔绝的美洲高级文化,在16世纪以被动的姿态首次与欧洲的征服者相遇时,后者却并没有善待这些古文明。这三种文化都是高度专业化的社会,有影响广泛的经济、艺术风格和统治权力。阿兹特克人控制着墨西哥谷地和周围高地上从首都特诺奇蒂特兰通往太平洋海岸的道路;南美洲西部的印加帝国在其鼎盛时,从基多(北部首都)经库斯科(南部首都)到智力中部,延伸2000英里。然而,这些文明并没有留下大量的记载;那些“地理发现者”看到了大量象形文字的书中“满载迷信和魔鬼的谎言”,而烧光了它们,只有不到两打的中美洲树皮书免于毁灭。这些文明,被摆在博物馆里,仅仅是被陈列和收藏,成为被研究和审视的对象,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就像动物的标本,呈现的不过是保存良好的尸体。而在大量不可谓不卓越的研究后,现代文明认识了古文明的循环时间观,并在镜像中,对照出了欧洲人犹太-基督教的线性时间观。一切,仍是强大文明对“认识自我”的贪婪。

何况,殖民者已真正完全征服了拉丁美洲吗?我们的作者魏然去安第斯山区旅行,发现安第斯其实没有完全被摘掉神秘的面纱。安第斯山区腹地最主要的两门原住民语言,即克丘亚语和艾玛拉语,还是活着的语言,后来移居和定居于此的拉美白人中产阶级说不了这种语言。他因此发现说西班牙语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的作品里有一个有趣现象:主人公总是从海岸地带出发,闯入腹地“神奇的现实”中;而一旦深入“腹地”——无论是安第斯山还是亚马孙流域,这些主人公就发现自己深陷原始宗教和“光辉道路”的迷雾之中。“腹地”因此仍然是异质的、难以触及的迷宫。

狂欢与孤独

小时候,在我模糊的想象世界里,拉丁美洲是颜色瑰丽和欢天喜地的。巴西和墨西哥的狂欢节,是儿童画家最愿意呈现给孩子们快乐童年的题材之一。长大后,给我的孩子讲故事,拉美依旧充满着浓烈的狂欢意向。在理查德·斯凯瑞的《热热闹闹的世界》里,一群大大小小的动物——蟒蛇、食蚁兽、鳄鱼、穿山甲、鹦鹉、企鹅等,排队乘飞机去里约热内卢过狂欢节。最后一个登上飞机的蚂蚁撑爆了美洲豹驾驶的飞机,蟒蛇就用很长的身体把飞机捆了起来,飞机安全降落在里约的海滩,小动物们跳着热辣的桑巴舞,吃着美味的热带水果,度过了快乐的时光。墨西哥人也热爱节日和公共集会。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庆祝理由,来打断时间的进程,以纪念各种各样的人物和事件。节日的艺术几乎在所有地方都已衰落,在拉美却保持完好。看一看巴西和墨西哥的大型宗教节日,总是歌舞、乐队、典礼、烟花、香槟、奇装异服,就像把威尼斯的化装舞会搬到了南美更有乡土气息的艳阳天下面。“我们的日历排满了节日。某些日子,为祝贺瓜达卢佩圣母或萨拉戈萨将军,无论在偏僻的乡村还是繁华的都市,举国上下都祈祷、喧哗、暴食、狂饮、酗酒和斗殴。每年的9月15日夜23点,在墨西哥所有广场都举行‘狂呼节’,一大群着实兴奋的人们狂呼达一小时之久。”一位拉美作家这样介绍。对拉美人来说,真正的快乐是一种陶醉、是一阵旋风;节日夜晚的欢呼声中,他们的声音在光亮中的迸发,生与死模糊了界限。狂欢节与酒精,进而与热情奔放的拉美性格结合在一起,在气候严酷的巴塔哥尼亚,则将其推向极致:嗜饮者酩酊大醉,虔诚者日夜祷告,孤独者更趋孤独,豪饮之后,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直到读到拉美作家的这些文字,那副狂欢节的面具才最终被掀开来。面具之后,藏匿着一张孤独的面容——那不再是一张孩童纯真无邪的脸,却俨然是青春的少年迷惘而忧伤的脸,热情奔放掩盖着他的忧郁。在拉美作家色彩滚滚流淌的绚丽文字里,正是奥克塔维奥·帕斯一段稳沉的话,几乎颠覆了我之前对拉美的所有印象:我们狂呼,“或许是为了在一年剩余的日子里更好地沉默”。他这样写道。面具后面的人其实“害怕别人的目光,缩成一团,变成了影子、幽灵、回声;他不会走路,只会滑动;他不出主意,只是暗示;他不会反驳,只是小声嘀咕;他不会抱怨,只会微笑。这种掩饰,大概产生在殖民时期”。对自我的发现,表现就是看到自己的孤单。帕斯揭示出拉丁美洲的心灵:“在世界与我们之间,展开一面看不见摸不着的墙:我们意识的墙。这种启示几乎总是发生在少年时期。孩子和大人可以通过游戏和工作超越或忘记自身的孤独;而介于童年和青年之间的少年,则在这无限丰富的世界面前有一刻的不知所措。少年惊异于这种存在。惊异引发了思考,探身意识的河流。他自问:这张从深处慢慢显露,因水波变形了的脸是我的吗?生存的独特——孩提时代纯净的感觉——变成了疑惑与提问,变成了充满问号的意识。”突然间,在这段话中,拉丁美洲的性格以一种人格化的方式,向我呈现出它生命的另一面向:少年不在意他在水中看到的那张脸将来会发生什么变化;第一眼看上去它像解不开的谜,像一块布满裂缝与符号的圣石,老人的面具是一些无形的面孔凝结的历史。有一天,这些面孔会再次浮现,疑惑,不安,被一道凝视的目光所挖掘。因为这道目光,这些面孔变成了脸,然后变成了面具、含义、历史。就像所有拉美国家所经历的独立运动与革命一样,美洲的自我觉醒,伴随着与世界性思潮的接触,也带来了冲突与迷惘,独裁、暴政与政变不断。

小说家珍·莱斯是出生于美洲的欧裔白人,她写过一个加勒比海岛上的轮船代理商索亚先生的故事,恰如其分地反映了年轻的拉丁美洲的青春烦恼。索亚和一个有色人种的女人结了婚,但是,他经常在酒醉之后虐待她。他在居住的房子后面建了一间小屋,那里摆放着他特意从英国邮寄来的书;他只有一半白人血统的儿子艾迪则体弱多病。叙述者是一个小女孩,这个女孩认为所有来自“家乡”的东西,也就是来自英国的东西都比岛上的东西高贵。艾迪会从图书馆里借书,父亲去世后,他就成了这些书的拥有者。几天后,艾迪和叙述者来到图书馆找到母亲,多年来,他的母亲一直在不幸的婚姻中煎熬。母亲的怨恨和愤怒爆发了,她将书从架子上弄到地上,分为两堆,想一堆出售,另一堆烧掉。当母亲将书架上的一本书拿下来时,艾迪求她不要将这本书烧掉,因为这本书他正在读。最终他从母亲手中将这本书夺了回来,并尖声喊道:“现在我也开始讨厌你了。”女孩也为自己抢到一本书,两人穿过花园跑到街上,一起在黑暗中坐了一会儿。艾迪开始哭泣,他拿的是吉卜林的小说《吉姆》。女孩虽然本能地感到她的战利品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但她却很失望,“因为那本叫作《像死亡一样坚强》的书是用法语写的,看起来索然无味”。在这个关于后殖民权力关系的寓言故事里,数十年的等级剥削和侵略性的种族文化所促生的仇恨,使得索亚夫人强烈反对这样一种优越感的文化基础。艾迪的矛盾是:他既憎恨他的父亲,憎恨“家”,也就是英国,但是他又想得到父亲的书;他爱母亲,但是母亲恨他父亲所有的书。这就把艾迪推向边缘的位置,使他介于矛盾的文化冲突之中。这种因为矛盾态度和多重身份而产生的“不安”,正是加勒比海乃至整个拉丁美洲人的心灵写照。他们跻身于不同文化的层面之中,屈从于在杂交裂缝中存在的痛苦,要试图同时经历两种互补兼容的人生,充满着文化界限的混乱。

这片大洲的性格也就更加丰满:乡村教堂里血染的耶稣、报纸标题里令人毛骨悚然的幽默、吃装扮成尸骨的面包和甜点、巫术与守灵、对尸体与死亡的执着和看重、阿兹特克的污秽女神与性爱女神,这些都是拉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少年探寻自我的心灵旅途中,美国与欧洲的现代文明,又成了他们借以看清自我的镜像:“我们像他们的清教徒祖先一样相信,罪恶与死亡是最深层的人性。只不过,清教徒把纯净与健康等同起来。由此,禁欲主义得到了净化。结果是,为了工作而工作的智慧,简朴的生活,不存在有可能消失或出现在别人身上的躯体。一切的接触都会产生污染,种族、思想、习惯、奇异的身体本身就带有堕落和下流的胚芽。社会的清洁带来了灵魂与肉体的清洁。相反,从古至今的拉美人都信仰团体与节日,没有无接触的健康。”——在拉美许多国家的同一片天空下,不仅共存着不同种族与语言,而且还共存着从史前到近代到现代不同历史水平的习俗、历法和道德观念(比如墨西哥还存在着第二次十字军东征时代的天主教徒和第三纪的雅各宾派群体)。这是我读过的对拉美为什么可以海纳百川的包容和融合所有种族移民的最具自我意识的解释。就像在被16世纪西班牙科尔特斯殖民者征服之前,秘鲁和墨西哥的那些金字塔里,几乎总会藏着其他的金字塔一样,在拉美的一个城市或一个灵魂里,可以混合相异甚至敌对的观点与感情。

在镜像里探寻自我的孤独迷宫中,拉丁美洲的特性变得不再那么直接,反而更加婉转。阿根廷诗人班奇斯有一篇文学名作,叫《陶瓮》,里面有些诗句,人们第一眼读,会觉得那不是纯阿根廷的。诗句说:“……太阳在房顶/和窗口闪耀。夜莺/仿佛在说它们坠入情网。”诗人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写这些诗句的,而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郊区没有房顶,只有屋顶平台。而夜莺与其说是现实生活中的鸟,不如说是文学中的、希腊和日耳曼传统中的东西。博尔赫斯却说:“在这些常规形象的运用上,在那些违反常规的房顶和夜莺上,当然没有阿根廷的建筑和鸟类,但是有阿根廷的腼腆和暗示。班奇斯在抒发压在他心头的巨大痛苦时,在谈到那个抛弃了他、只给他留下一片空虚的女人时,他运用了房顶和夜莺之类的外来的常规形象,这种特定环境是意味深长的:它透露了阿根廷人的腼腆、怀疑、欲言又止,很难和盘托出我们的隐衷。”

真正土生土长的、具有地方色彩的东西,才是真正的拉丁美洲吗?如果阅览拉丁美洲作家的作品,几乎没有哪一位作家,不是在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或法国的文学传统中去追寻传统和定义自己的身份;这是一个最初令我有些匪夷所思的疑问。但在《罗马帝国衰亡史》里,吉本曾说,正是在完完全全的阿拉伯书籍《古兰经》里,没有提到过骆驼,而恰好正由于书中没有骆驼,可以证实它是阿拉伯的。博尔赫斯以此来诠释了拉美的身份和特性:“《古兰经》是穆罕默德写的,穆罕默德作为阿拉伯人没有理由不知道骆驼是阿拉伯特有的动物。对他来说,骆驼是现实的一个组成部分,他没有加以突出的理由;相反的是,一个伪造者、旅游者、阿拉伯民族主义者首先要做的是在每一页大谈骆驼和骆驼队。”阿根廷人也应如此,“即使不渲染地方色彩,我们也能是阿根廷人”。多年来,博尔赫斯迷失在身份的镜像迷宫里,试图写出布宜诺斯艾利斯远郊的特色和实质。他曾用了许多当地的词汇,“青皮光棍”“米隆加”“千打垒”之类的词儿,这些书却反而因为浅薄,被人遗忘了。直到他写了一篇名叫《死亡与指南针》的故事,梦魇里有因恐怖而扭曲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事物,有哥伦布大道的变体土伦路,有阿德罗格别墅区的变体特里斯特勒罗伊。他说:“朋友们对我说,他们终于在我写的东西里找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特色。正由于我不打算寻求那种特色,经过这许多年之后,我才找到了以前没有找到的东西。”巴西也是如此。当代葡萄牙语的巴西作家,并没有通过书写大量的巴西风景与运用印第安元素来建立自己的话语,而是选择了刚刚兴起的城市作为空间,通过“城市文学”来书写“不需要风光的巴西性”。

然而,在所有对拉丁美洲的书写里,我最喜欢的是威廉·亨利·赫德森童年回忆里的南美旷野。赫德森的父母都是从英国到北美新大陆移民的后代,全家迁居到阿根廷,在那里的大草原上购置了一片牧场。他们的家门口有25棵翁布树,从坡地上望去,是无边无际的草原、溪流、湖泊、野牛、马群、奇花异鸟以及随处可见的刺菜蓟和翁布树。这些,构成了赫德森童年的记忆。当他离开阿根廷回到英国后,他无法忘却大自然给他带来的感觉,终其一生不断在英国的大自然中去寻访。在晚年对童年的回忆《远方与往昔》中,他这样描写童年时代的南美旷野:黄昏时分,牛群回家,四五百头之多的牛群带着响亮的哞哞声和吼叫声,在回家的路上奔跑,掀起一大片铺天盖地的尘埃,紧随其后跃马奔驰的牧人疯狂地吆喝,催赶着牛群;而家里,却是温馨的景象:晚饭后,孩子们在门前草地上做游戏,母亲坐在屋外,把正在看的书放在膝上,看着孩子们玩耍,一抹残阳映在她的脸上。

原始的野性与恬淡的田园,荒凉与文明,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在一个人的回忆里结合为一体,不再有我与他之别。

文 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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