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海洋
娱乐圈名人英达因在美国涉嫌逃避现金申报而吃了官司,这对很多移民或准备移民的人有镜鉴意义。移民潮汹涌,很多中国人移民海外却“身份离乡、人不去国”,在中国挣钱成为别国的海外纳税居民。同时在两地报税,很多细节是不容忽视的。
世界上主要国家执行的都是全球征税的理念,对自己的公民和永久居民来自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收入都征税。只有一些地区或小国家,比如中国香港、新加坡和一些小岛国,希望靠税收优惠来吸引投资才只针对本地区或国家内的收入征税。中国人的主要移民目的地国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采取的都是全球征税制度,只不过在全球征税,执行起来不容易,于是留了后门,如加拿大可申请为非税务居民以避税,澳大利亚政府对于连续在澳大利亚境内居住满183天以上的,才会要求纳税,故而面临海外收入纳税的主要是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
如果英达不是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或连续在美国居住,他是没有义务向美国税务部门报税的。而美国的大额存款申报制度,背后的潜台词是“哪儿获得的这些收入,是否缴了税?”英达在中国获得的收入,即使缴纳了相关税费,实际上还牵扯到两国税率问题,中国的税种以间接税为主,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即包含在商品的价格中,可美国的税收以收入税为主,是需要自行报税的。当两国税率不一致的时候,美国税务部门会要求纳税人补足差价。除此之外,中国没有遗产税,也没有资本增值税,很多可能令个人财富暴增的机会,可国家都未从中征税。可对于一个从中国移民美国的居民,此时获得的大笔收入都是应税收入,是应该向政府缴税的。
据美国国税局(IRS)估计,每年应收税款与实收税款之间有3000亿到5000亿美元的差距,其中利用海外金融账户逃税占相当大的比例。美国制定了严格的纳税居民海外财产申报制度,这些居民如果有海外账户,只要在一年里的任何一个时间,全部海外账户的金额加起来超过1万美元,即便这些账户没有带来收益也要填表申报。海外征税,少了海外银行的配合IRS也就无能为力,好在美国政府强势,2010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也就是“肥咖法案”,要求所有的美国税务居民和外国金融机构,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报告美国客户的账户信息,若金融机构不配合,将会被征收其美国收入30%的预缴所得税。FATCA于2014年正式生效,当年,中国也与美国签署了FATCA政府间协议,这意味着中国金融机构必须按照FATCA的要求提供特定美国账户持有人的金融账户信息。居住在中国的海外美国居民的资产透明化了。正因为此,近年来随着FATCA的影响力显效,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美国国籍或绿卡。
中国的超级富豪已经很少以美国为移民目的地,主动放弃绿卡的也屡见不鲜。并且,大量中概股在美国上市,因为非纳税美国居民投资美股不用缴纳资本增值税,中国股票收入也没有资本增值税税种,故而富人们反而因此能获得更多的资本收益。可为教育、为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机会的中产们还是以美國为移民首选,获得绿卡前规划好家庭财产,就成为移民们财务规划的重中之重。这其中,包括以收入低的一方申请、收入高的不申请绿卡,财产转移规避遗产税以及利用免税额度等。好在IRS规定的海外收入免税额足够多,每年最高9.14万美元。对于普通中产,基本不必纳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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