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着电动车,行至团结路三岔路口时,从左侧路口冲出一辆电动车,朝我直冲过来。我忙向一边避让。可是,对方的车速太快,他的前轮撞上了我的后轮。我生气了,责问道:“你怎么骑的?”其实,他只要说声对不起,我也就算了。然而,他反而瞪了我一眼;“你怎么骑的?”嘿,明明是他撞了我,不但不道歉,反倒对我吼起来了。
我吃软不吃硬,将音量提高了八度:“你懂不懂行车规矩?拐弯车应当让直行车。是你撞了我,不是我撞了你。”“两车相撞,谁都有错,你怎么只怪我?”“你太不讲道理了!”“你想怎么样,想打架啊?”见他凶蛮无礼,我毫不示弱,大声吼道:“打就打,老子就好这一口!”
我的话刚一出口,对方的拳头就打到了我的脸上了。我哪肯善罢甘休?挥起一拳,砸在他的鼻子上。于是,在大街上,我们互不相让,演出了一场“全武行”。
突然,一个威严的声音嚷道:“住手!”我和对方都停止了动作。我转身一看,原来是一个穿制服的警察。警察看看我俩以及两辆电动车:“不就是互相碰了一下吗?又没破损,犯得着在大街上拼命?”对方反应快,马上恶人先告状:“是他先骂我。”我也不示弱:“是他先动手!”警察举起双手,作出“暂停”的动作:“别吵了。请二位和我回警局,作个笔录。”
我惊问:“回警局做笔录?”对方也反对:“有必要吗?我还要上班呢!”警察发话了:“不去警局我怎么调解?你们一个嘴角出血,一个鼻子出血,不调解咋行?”我瞄了对方一眼,他的鼻子果然“挂了彩”。我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也沾了一点血丝。我们各自推着车,跟那警察进了警局。
三人坐下后,警察先问我的姓名、年龄、单位和家庭住址。当我报出家住“向阳路康居小区5栋”时,被我打出鼻血的那个小子感到吃惊,探起身子问道:“什么?你家住在向阳路康居小区5栋?”我瞪了他一眼:“怎么,想找我报仇?”他并不计较:“请问,你家住几单元?”我见他蹬鼻子上脸,气不打一处来,“嚯”地站了起来:“想再次单挑是不是?我们到外面去!”
警察放下笔,生气地说:“到了警局还闹?你们有完没完!”
没想到,那小子却拍拍我的肩膀,笑道:“我不是那意思”“那你是什么意思?”“其实,我也住在康居小区5栋。”我感到意外,语气缓和了许多:“你也住在康居小区5栋?”“是啊,我家住在第3单元901室。”这下轮到我惊呆了:“你家住在3单元901室?”“对呀。你呢?”我好半天才吐出几个字:“我家住在3单元902室。”对方惊问:“大门口贴了‘百年好合’喜联的是你们家?你就是那位新郎?”“对呀,我刚结婚一周呢。”他靠近我一步,紧紧握住我的手,使劲抖了抖:“真是不打不相识啊,原来我们是邻居!兄弟,今天全是我的错,我不该先动手。请你原谅。”这突然的变化,反倒让我不好意思了:“都怪我不好,不该先曝粗口。”
警察见我们握手言欢,也笑了:“二位,还要不要本人调解?”
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说:“不麻烦警官了,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