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样的模拟审判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了,在张亚东还没有成为法官或者还没有接触到法律条文之前就已经开始了。
张亚东在那个夏天被苏有娟送到乡下,在烟灯村姥姥家住了两个多月,母亲说是要避避风头。那起强奸事件是马坊街的一桩丑闻,刘晓英从此成了一摊臭狗屎。即使张亚东只是一个受害者,苏有娟也不想让他在人们眼里招摇过市。她把他隐藏到乡下去是对的。两个多月之后,张亚东的录取通知书来了,他被北京的一所航天航空大学录取。有了这样的好消息,苏有娟也没让儿子回到马坊街。她和丈夫一起到烟灯村,直接把儿子从乡下送到北京。张亚东在北京学习了四年航空知识,毕业后在一家研究所工作。奇怪的是他不喜欢甚至厌恶自己从事的职业,与此同时他异常疯狂地迷上了法学。张亚东没有任何法学方面的基础,却在次年考上了武汉市中南政法大学的法律研究生。学完法律,张亚东到了太平县。他从书记员做起,慢慢做到院长的位置上。
为什么要读法律研究生,可能只有张亚东才清楚,因为在那件事情上他确认自己是有罪的。对他而言,那件事情并没有过去。当时他十八岁了,已经成人。还在北京读大学本科的时候,张亚东就开始在内心里进行自我审判。那已经不是游戏,而是真实的自我研判。他审讯自己,也为自己辩护过。在内心的审判过程中他身兼数职,做法官,做被告,也做律师。就像某一个怀疑自己已经患上了某种疾病的家伙,深夜里埋在被子里默想着自己身上所有的症状,并一一和他所怀疑的疾病对号入座。张亚东对太空里的事情没有兴趣,他成天就干着这个。可是那时候他对自己的审判很不专业,他无法掌握真实的量刑标准。不知道根据法律条款,他应该判到什么程度。张亚东一边回忆自己所犯罪行的具体细节,一边塞进他所知道的法律条款。怎样才算合适仍然很困难,因为张亚东对法律一无所知。电影也好小说也好,都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张亚东因此决定去学法律。直到后来做了法官,张亚东见证并亲手审判了很多案例,他才略略知道审判是怎么回事情。但是,他对自己的审判却始终没有结案。无法宣判,也无法执行,过去的事情早已消失,却并没有烟消云散。它一定还在那儿,还停留在某一个地方。
张亚东在他十八岁的生日那天,已经具有了刑事能力。真实的情况是他当时强奸了四十三岁的刘晓英,而不是刘晓英强奸了他。在学法律之前,当张亚东在内心里自我审判的时候,他相信怯懦和逃避也是自己的罪责。当事情发生之后,他因为怯懦和逃避把一切都推给了刘晓英,他在一瞬间把受害人变成了加害者。而他所使用的方法即是默认,在犯罪现场默认对方的谎言,让谎言成为证据并最终变成结论。但是怯懦和逃避在法律上是不是罪呢?如果不是罪应该如何评判?如果是罪又该如何量刑的确是一本很难算清楚的糊涂账,即使学过了法律,这本账仍是糊涂,没有哪一条法律能给怯懦和逃避定罪。当时的情况是,刘晓英勇敢地站出来说是她强奸了张亚东,她一直想要强奸这孩子,现在终于强奸了。但她说的不是事实,她在撒谎。她撒谎的目的很明显,那就是她要保护这个刚刚结束高考的学生。她不想让他进监狱,她想要他上大学。女人这个临时做出的决定现在不需要道德评价,评价它太过无聊也太过廉价。但是当事人刘晓英当初的证词完全是谎言,另一个当事人张亚东却没有站出来作证。他紧闭着嘴巴,没有纠正她并告诉人们真相。他什么也不说,拒绝体检,随后悄悄挤出人群。张亚东以沉默来默认一桩完全被颠倒了的事实。他没有指出刘晓英是受害者,而是默许她成为加害者。后来张亚东一直不能宽恕自己的怯懦。不过那时候他肯定是蒙了,他可能并不知道这件事情还有另外一种做法。尽管如此,怯懦仍然如影随形伴随着他的一生,那是他在强奸发生之后向真正的受害者射出的第一颗子弹。第二颗子弹则是他去了烟灯村姥姥家。那更是彻头彻尾的逃避,他把刘晓英独自扔在粪坑里,让她一个人在粪坑里爬吧,像蛆虫一样爬。在北京念书的四年里,他也没有再回到马坊街。苏有娟和父亲也没要他回去,他们想他了就到北京来看望他。他和家人之间形成了默契,如同同谋。即使参加了工作,他也没有回去。直到刘晓英死去之后,张亚东才回到马坊街。
可是当年的强奸发生得毫无征兆,那一天实在太热了,张亚东将在那一天度过十八岁。早上,苏有娟煮了两只鸡蛋给他吃。晚上计划到餐馆去吃一餐,参加者有张亚东和他的几个同学。家长一般不会去,那些同学给他准备了生日礼物,他们还要喝一点啤酒甚至白酒。有男同学也有女同学,那是他们很早就开始筹划的一个饭局。那一天的前一天高考刚刚结束,有些同学哭着把中学里的课本全都烧掉了。张亚东没有烧,他一直是好孩子,考完了他就开始昏睡。那天早上吃完鸡蛋又接着睡。午饭时苏有娟喊不醒他,把碗端到床上去给他吃了,张亚东闭着眼睛吃饭。他睡得好沉啊,睡眠里没有一丝缝隙。但是在午间睡眠里——也就是苏有娟送饭给他吃过之后接下来的睡眠里,张亚东做了一个诡异的梦,梦里面无比喧闹。张亚东醒来后却怎么也想不起其中哪怕一点点内容。他出了一身臭汗,汗水粘在球衣球裤里。他坐在床上拼命地想,却什么也想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