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颗悬着的心掉下来,我低声抱歉,我说那天我的脾气很大,对不起啊!霸王抬头扫了我一眼,他用淡漠的口气对我讲,你不说话就没人当你是哑巴。
我知趣地闭上嘴巴,霸王埋头吃菜。我一言不发地吃着眼前的菜,就算我很喜欢吃北京烤鸭,但始终都不动手移桌子。
这种尴尬的局面维持将近半个小时,霸王喝光杯子里的红酒就起身,我急忙跟在他的屁股后面。我和他进了车子,喝了酒的原因,他脸颊泛着浅浅的红,不过这次他没絮絮叨叨地讲话,他靠着座椅就闭上眼睛。
瞧着他那个样子,我心里也是难受。嘴巴动了几下,嗓子却吐不出任何一句话,我们已经变成无话可说。
原以为车子会开回别墅,但却在警察局停下。我的心打了一个突,猜得出事情和林玉函有光,却不知那是好事,还是坏事,我的后背紧张地冒着汗珠。
霸王睁开眼,望了一眼警察局,再回头看着我。在四目相对时,我的眼眶热了,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掉。眼泪落在裙子的下摆,透过薄薄的布料,钻进我的皮肤里。
霸王伸手抬起我的下巴,他对我说,我爷爷在我小时就告诉我,男人要是爱那个女人,他舍不得自己爱的女人在自己面前流眼泪,而女人要是爱那个男人,她会躲在男人看不见的角落哭泣。我见过太多女人在我的面前哭,想要我怜香惜玉的,也有欲擒故纵,你是我见过哭得最多那个?现在只想清楚你为什么要哭?
一滴滴的眼泪,从我的眼眶往下落,视线都已经模糊,我动着嘴巴能说的就仅是对不起。霸王收回手,他说陆小温,我见你哭过太多次,已经腻了,你滚吧!
我反应不过来,霸王话里的意思,他猛地拉开车门,下车绕到我的面前,拉住我的胳膊就外扯。我反应不过来,头撞到座椅上,霸王看了我额头一眼,停住手。他大声朝着怒吼,叫我下车。
我捉着包楞乎乎地下车,在他的面前站住,抬头望着他。霸王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他告诉我明天就有人帮我办理转户手续,那栋别墅本来就是给我的。
他说完话,快速地转身拉开车门,就要进车。我慌张地出口喊住霸王的名字,我叫他李嬴。他的后背僵了一下,拉着门把的手动作停滞,可他并没有回头看我。
我走到他的面前,倔强地望着他,声带都颤抖着,我梗咽地说,你爷爷讲得没错,如果一个女人很爱那个男人,她会躲在男人看不见的角落哭泣,但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有勇气独自忍受难过。还有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和林玉函什么都没发生。
霸王静静地望着我,他皱眉问我说这些话为了什么,他告诉我,他对我腻味了,要把我甩了。
我朝着霸王隆重地鞠了一个躬,凝视着他的眼认真地对他说谢谢你!如果你不是遇上你,我还是夜总会的小姐。李嬴,我是不想自己变成无可理喻的泼妇,变成疯狂的女人。我也不想变成第二个陆以舒,自甘堕落,最后自杀而死。如果我……
那些话我无法说出,如果我不是爱上你,可能真的会为了一份富足的生活,呆在你的身边。可是爱上一个人,就学会贪婪,渴望自己会成为对方的全部,而你注定不是那个人。
霸王难得有耐心地听我说话,我们都沉默着,片刻后,他满脸不屑地说,我李嬴不会强求一个女人留在自己身边,你不用找那么多的理由,你只要记住我甩了你就足够。那个男人就要出来了,你去接他吧!
霸王果断地上车,关上车门,车子从我的视线远去。他果然是那个桀骜不驯的霸王,那怕两掰,依旧要是赢的那个人。我麻木地眺望着车子消失的反向,心真的很难受,疼得我呼吸不过来。
明明早就做好准备,这样的结果正合我心意,但坚固的心墙一下子坍塌,我再也克制不住,浩然大哭,周围的路人尽是惊讶地打量着我。我蹲在路边边,抱着自己的头,全身都在发抖。
林玉函清脆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他问怎么回事?我抬起头看他,身上的衣服脏了,不过他并没有受伤,瞧着算是不错。我从包里拿出纸巾,赶紧擦脸。早上出门前,可以描画的妆都花了,简直就成为大花猫。
我勉强地站起来,刚开口询问林玉函呆在里面的境况。突然一辆面包车开来,就在我们的面前停下,两个蒙着脸的男人就捉住林玉函往车里塞,飞快地往前走。
我追了几步,根本赶不上,我拦下出租车跟着。司机怕惹事,也不敢靠得太近。面包车往少人的路道拐去,大概十几分钟的时间,面包车减速,林玉函被扔在路旁。
林玉函狼狈地躺路边,他全身都伤痕累累,鼻子和嘴巴都出血了。可能太疼痛,他弓着身子抱住自己的右腿,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着。
出租车司机急忙下来帮忙,他毕竟是老人家,看了一眼就告诉我林玉函的右腿骨折了。我又不懂什么,就任由司机嘱咐,将林玉函送往医院。
我生他儿子的那天,他却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禁忌恋)你是我独家的记忆:
林玉函的右脚骨折,左手腕也扭伤了,全身都青一块,紫一块的,至少都得靠坐轮椅和拄拐仗过上个把月。
我不确定林玉函是不是霸王叫人打的,以他的性子,宁愿杀一儆百,也不愿意放走一个。若是他出手,也不觉得奇怪,要不是霸王,恐怕也是他身边的人出手帮忙教训,不管怎样说,林玉函的事都和我脱不了关系。
林玉函几乎全身都包扎着,极像木乃伊。平时看着别人,我肯定忍不住笑喷了,可对方是干净俊美的林玉函,心里就难受。
我问林玉函对方说了什么,他摇头说那些人就罩住自己的头,也没说话。林玉函是个聪明人,当然猜出我和霸王的关系不对劲。我就讲自己被霸王甩了。
因为自己的原因害得林玉函进警察局,又被痛打了一顿,我不好意思地道歉,林玉函笑了,他的嘴角破了,笑时伤口裂开,小血丝冒出,他说不关我的事,可能也是自己处世不当造成误会。他告诉我,前不久他接到好几年不联系母亲的电话,她带着他妹妹嫁给一个算是富裕的法国人。他妹妹在英国参加钢琴赛,就叫他去观赏。
看来林玉函的妈妈和妹妹的日子过得不错,我问他心里还埋怨他母亲吗?林玉函摇头,他说人就连活着的希望都没有了,就不要苛求她遵守所谓的仁义道德。
他告诉我,他母亲呆在家里,日子也不好过,以他母亲的美貌和才华主动不会安分地呆在破落的家里。年轻的女人都把爱情当做生命的全部,等她们经历生活的磨练,就会明白爱情填饱不了肚子,也给不了自己好看的衣服和鞋子。
林玉函总是豁达和睿智的,其实就算林玉函不去英国,霸王也会找其他理由的,他的心里憋着气,总得找理由发泄出来。譬如他明知道我把林玉函仅是朋友,都要拿出来严厉指责一番。
他太自负,太高傲,否则就不会叫我去飞机场接他,看着他和宋锦年在一起的一幕,他只是来告诉我,他拥有的比我出色,比我好,他死要面子,很幼稚对不对?
可就是这个男人让我羞耻,揭开我一层层的伪装,将我从泥淖里一点点拉出来。他有很多的缺点,可不可否认他的正义和大义在无形中也在影响我,教我许多东西。
安置好林玉函,我接到中年妇女的电话,我回了别墅。别墅里来了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他带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地向我自我介绍,他告诉我,他是来帮我办别墅转户手术。
我麻木坐着听他长篇大论,左耳进,右耳出,最后叫了我三次,才反应过来,机械般地在规定的地方签字。临走前,男人问我需不需要买房子,他告诉我这栋别墅虽然小,但是地段极好,怎么也得好几百万。
几百万就堆放在我的面前,我几乎就要脱口而出应好的。毕竟在我的脑子里钱实实在在存入自己的账户,那才是属于自己的钱,同时我也不打算在北京长呆下去。
可是我摇头了,说自己再想想。男人递给我一个名片,笑着对我说,他一定会给我好价钱,我随意应付几句,就找自己累的理由,就打发他走人。
中年妇女搬着霸王黑色行李箱下来,我的脑子里对于霸王离开的定义不深,可见着行李箱,才迟钝想起我和霸王两掰了,我们算是真正的玩完了。
中年妇女从我的身边经过,朝着我点头示意一下,就打开门走人了。我扶着楼梯往前走,进了卧室,屋子的装修并不变,我打开衣柜,霸王的那边的衣柜已经空荡荡的,他把属于自己的东西都搬走了,屋子里几乎找不到属于他的东西,除了那些装饰屋子的书籍。这时我感觉到有种东西从身边抽走。
我打开自己的衣柜,里面是极度的反差带着满满的衣服,大抱熊就委屈地被压在衣服下面。我把大抱熊拎出来,抱着它,我挥舞着它的双手自言自语,宝贝,你爸比走了。
当我说完这句话,鼻子就酸了,眼眶也红了。我想起霸王,这次曾经也将我宠在手心的男人,他在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刻出现,他又让我再试着爱一个人的念头。
我想霸王和自己之间是有过爱情的,我们都为彼此怦然心动过,只是爱情对于我们都太奢侈,所以给予我们的时间格外的短暂。
小棕不知从那里跑出来,它摇晃着脑袋,神气地在我的面前走过,然后跑去阳台的木椅下,叼着毛线玩耍。我在木椅坐下,夕阳来了,整片天空都是橙黄的。我想起他对宋锦年说的那句话,现在的他是不是就在宋锦年那边了呢?那个聪慧的女人的确适合他,配得上他。
林玉函出事的那段时间,我总是失眠,几乎每晚都是熬过来的。我躺在木椅上,不久就睡着了。我做了一场梦,梦里是我穿上了婚纱,那是件洁白无瑕的白,白得让我热泪盈眶。我站在镜子前打量着自己,有个男人从后背抱住我,啃咬着我的脖颈,我转过头想看清他的脸,当我转身时,发现那双脸居然是没有五官的。
我吓得醒过来,睁开眼睛看见小棕就站在我胸膛,伸出舌头舔着我的脖子,我气得拿着它就往地下扔。小棕一个月大时,我就喜欢帮它洗澡,霸王不在的时候,就抱着它睡觉,猫就是夜猫子,好几次晚上都舔着我的脸。
有次小棕从溜进来,舔着霸王的脸,他气得瞪大眼睛,咬着牙,恨不得要掐死小棕。我劝了几句,他拎着小棕扔出卧室,再也准小棕晚上多呆在房间里。
屋子充斥着太多有关霸王的回忆,他嚣张地挑眉,不满地瞪大眼睛,高兴时,眼睛弯成月亮形状,露出洁白干净的牙齿,还有不明显的虎牙。
我终究是个普通的女人,有个特别文艺的词叫做触景伤怀,可能大概就是如此吧!
今晚我可以抱着大抱熊睡觉,没人再管我,也没睡牢牢地缠住我,害得我都不敢得动身。可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我在想他在干什么,若是无事,他一般都会十点半洗澡,睡前看半个小时的书,将近十二点睡觉,有时他会安安分分睡觉,不过以他此时的年纪,大概时隔一两天都会在睡前活动活动。
我觉得自己快要疯了,胡乱地揉着头,从床上坐起来。我很困,但是毫无睡意。我体会到一种少女时代的感觉,那叫做失恋。
我想起宋牧之甩自己的处境,那时晚上一闭上眼就哭,连续维持了一个月,就算是听着别人提及宋牧之三个字都忍不住眼眶红。现在我算是老了,哭不出来,我就是觉得难受,什么东西重重地压着胸口,时不时有东西扎着心,隐隐作痛。
熬到三点钟,我勉勉强强睡着。第二天醒来时,中年妇女不在了,早餐得自己准备,衣服也得自己洗。我跑去后院晾衣服时,看见霸王的衬衫和西裤,中年妇女忘记把昨晚的衣服收走了。
这时我终于找到与霸王有关联的东西,于是我讲衣服放回属于他的衣柜。我不似其她女人果断,一鼓作气将霸王的衣服烧了,亦或者打电话叫他带走。
在我的眼里,爱上一个人自始至终都是美好的,那怕分开了,不爱了,对方都曾是自己爱过的那个人。
林玉函给我订的机票是十月二日,他是打算看完阅兵式才走,毕竟这种机会极其难得。可是他走不了了,他是因为我受伤的,我总不能无情无义袖手走人吧!反正我去英国那边,也不能马上进入大学,还得语言考试呢!
于是我留下来照顾林玉函,虽然他的朋友不少,但总不能麻烦别人吧!还有人处在关键时刻,才明白自己的朋友也就是一两个而已罢了。
为了应付语言考试,我拿起早就丢给老师的英语。可怕的是我连音标都记不全了。每天我就在林玉函的病房里听英语歌,事实上,我压根就听不明白对方唱啥子,倒是林玉函厉害,他听了几次都能咏唱出来。
在林玉函的面前,我可以非常自然舒服,不必畏惧害怕,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他习惯扮演倾听者。每次都是我讲很多话,林玉函就静静的听着。
林玉函很包容我,宠溺着我,可惜的是我们太相似了,所以吸引不了彼此。男女之情离我们十万八千里,可能用现在流行的一个词,林玉函是我的男闺蜜,听着有些暧昧,但止步于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