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生不能十全十美,这话一点儿也不假。就说赵欣吧,她不仅是个“富二代”,而且人长得非常俊美,丈夫杨伟更是高大帅气,研究生学历。可美中不足的是两人结婚三年多了,赵欣却一直未能怀孕。到医院检查的结果是赵欣患有先天性不孕不育症,医生告诉她说,现代医学虽然很发达,但对这种病目前尚无良方医治。
怎么办?难道就这样无儿无女地过一辈子吗?难道自己这一生就注定不能做母亲了吗?不行,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做不了母亲那还叫女人吗?再说自己是独生子女,父母那边也不好交待。
一天,赵欣悄悄地把自己的心事告诉给闺蜜吴小红。吴小红想了想,说:“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只要你能舍得你老公,这事就很好办。”
赵欣不知道吴小红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疑惑地问道:“此话怎么讲?”
吴小红说:“你要是能舍得你老公,那就在城里找一个外地来的农村姑娘,让她和你老公生个孩子,然后给她一大笔钱,让她永远从这个城市里消失。对她来说这比打工挣钱来得快多了,她肯定高兴得不得了,而对你们来说可谓是神不知,鬼不觉。”
“这……”毕竟是要出让自己的丈夫,赵欣难免有些犹豫。
“这什么?”吴小红说:“这样生下来的小孩再怎么说他也是你老公的亲生儿子,总比你随便抱养一个,和你们夫妻二人都没有血缘关系强多了吧。”
经过反复而又慎重地考虑,并征得丈夫杨伟的同意,赵欣最终采纳了吴小红的建议。
很快,吴小红便帮赵欣物色了一个名叫田艳的姑娘。两人相约见面后,赵欣发现田艳无论长相还是身材都相当不错,言谈举止也显得很有教养,而且她老家离这个城市少说也有千里之遥,心里不由暗自高兴。
经过一番商谈,赵欣和田艳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田艳和杨伟在酒店里同居直至田艳怀孕为止。田艳怀孕期间,赵欣每月付给田艳生活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一万元,田艳坐月子的那一个月另外再加一万元。孩子出月后,无论男女田艳都必须无条件将孩子交给赵欣,并立即离开这个城市,回到自己农村老家去,保证从此不再踏入这个城市一步,两人从此也不再有任何关系。
工夫不负有心人,田艳很快就怀孕了,10个月后顺利产下一个男婴。
听到这个消息,赵欣心里说不上来是一种什么滋味,唯一让她感到欣慰的是,不管怎么说,她总算可以当妈妈了,总算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然而,让赵欣和吴小红始料不及的是,田艳出月后竟然拒绝将孩子交给赵欣。吴小红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原来田艳因为丈夫无生育能力,结婚后几年也没有生小孩。当吴小红把赵欣想找人代孕的想法告诉田艳时,聪明的田艳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借夫生子”的好机会,既能生下属于田艳自己的孩子,又能得到一笔丰厚的经济收入。于是田艳在取得丈夫同意的情况下,答应帮赵艳代孕生子。
明白了事情真相后,赵欣怒不可遏,认为田艳是个不守信用的大骗子,既骗了她的丈夫贞操,又骗了她12万块钱。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赵欣一纸诉状将田艳告上了法庭,要求田艳要么按照当初协议,无条件地将孩子交给她;要么立即归还她支付给田艳的12万元生活费。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田艳与杨伟虽属非法同居,但两厢情愿,不在法庭审理范围之内。赵欣与田艳订立的合同有违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属无效合同。田艳所生之子虽为非婚生子女,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应该享受与婚生子女同样的待遇,所以杨伟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每月付给孩子一定的生活费用,直到孩子18岁为止。
赵欣和吴小红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精心策划,自认为完美无缺的代孕计划,最终却是鸡飞蛋打一场空,赔了丈夫蚀了钱。拿到法院判决书后,吴小红大脑里一片空白;赵欣只感到天旋地转,眼前一黑,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好久也没有站起来,她不知道丈夫以后还能不能像以前一样一心一意地和她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