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院长是何方人氏,没有必要去了解。徐院长称谓,是一种姓氏加职务的叫法,他的名字叫徐万发。他做事情很讲原则,因而获得了一个人们给予的美称------原则院长。原则院长讲原则,那是名正言顺、理直气壮、理所当然。
原则院长上班,浓茶一杯、香烟一包、签字笔一支,是其必备的办公用品,三者缺一不可。只要原则院长上班时经常茶杯不离手、香烟不离口、签字笔在起舞时,准是遇到了问题要处理。现在他遇到了一个问题,足足让他闭目沉思了一个星期。
今天,原则院长好象对问题的处理有了一些思路,在办公室上班时,多少让人看得出有点开心的感觉,在他的办公桌上明明显显地摆放着《某某医院工作制度之十------收费人员工作制度》。原则院长对制度看得很仔细、很十分到位,一字一词一句都做到毫无遗漏。制度是看清楚了,可处理人的问题毕竟是件麻烦事,并且不是小事,而且是大事。只见原则院长大大地呷了一口茶、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再悠悠地吐出,略略经过几分沉思,忽地把一只手一伸,一个巴掌啪地一下拍在办公桌上,然后自言自语道:“就这么定了,制度是木板上的钉子-----订死了的,天王爷老子也改动不了!谁让他胡海撞到我徐万发的枪口上了。谁违反了规定,都要按照原则办!”
原则院长思路清楚了以后,动作十分敏捷,很快安排召开了他的看家本领、十分拿手戏-----院长办公会,按理说应该通知郑同参加。原则院长心想:“我没有让院党支部书记参加院长办公会的惯例,因为院党支部书记没有文件规定是院领导班子成员,虽说胡海是党员,但在医院是院长说了算,反正按原则办事,他郑同的党员犯了错误,我徐万发照样处理不误。叫郑同参加会议,还不是要照样讲原则,只要我按原则办事,我认为不会有什么过错。”就这样,郑同作为院党支部书记,按原则讲,不是院领导班子成员,因此原则院长召开院长办公会议时不通知参加,也是理所当然的。只不过,对胡海来讲,只是失去了一次犯了错误而享有的为自己申辩的权利而已。
在原则院长主持召开的院长办公会议上,徐万发带着很严肃表情对参加会议的两位副院长王虎和李高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收费室人员胡海所犯的严重错误问题。
原则院长说:“我接到一位患者的电话,说我院收费人员收了钱没打发票,我当时有点不相信。但后来经过反反复复的多次调查取证,终于查出来是胡海干的。我当时想,胡海是一位党员同志,怎么会犯下收费不打发票的如此低级的连我都不会犯的错误呢?结果胡海确确实实犯了错误,于某年某月某天某个时候收了患者某某药费163元,未打发票。我反反复复、仔仔细细、一字一词一句的看了医院的制度,经过一对照,胡海所犯错误十分严重。我的意见是从重从快从严处理,严格按原则办事,绝对不给胡海一点人情,因此征求一下两位副院长的意见。”
王虎副院长发言说:“胡海所犯的错误,按医院制度规定,原则上应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但胡海同志是党员,又当过八年兵,我的意见是可不可以先找郑同商量一下,毕竟郑同是党支部书记。”
原则院长带着一种回绝的语气说:“没有必要,现在是院长负责制,又不是支部书记负责制。”
李高副院长发言说:“你徐院长到这里来时间不长,才七八个月,处理问题还是要灵活点才行。医院的制度是你定的,又不是上级制定的。况且你定的制度,有些还超过了院长的权力范围。既然胡海是党员,应该找党支部共同商量处理。处理一个人,首先要从思想上解决问题才行,毕竟党支部是抓思想政治工作的。”
两位副院长的发言和原则院长事先拟定的思路发生了不吻合,弄得原则院长心中好象有团火似的,但两位副院长并没有要点火之意,因而使原则院长心中的火在院长办公会上没有发出来而暂时陷入一种僵持局面。最后,憋不住气的原则院长有点发气地说:“我要坚持我的院长负责制的原则,胡海犯了错误就得按原则处理。我经过计算,胡海收了病人163元未打发票,根据医院制度规定按贪污公款处理,处以50倍罚款。163的50倍罚款就是8150元,并要求胡海自行联系调离单位,如不调离,按待岗半年处理,然后还是不能调离,作开除处理,人交跟县人事局处理。”
王虎说:“开除职工,不是你院长说了就能算的问题。”
李高说:“院长负责制,并不代表所有事情都是你说了算。”
原则院长说:“院长负责制,就是我说了算,我说了不算,还叫什么院长负责制!”
李高说:“不要老谈一些高调问题,原则要讲,人还是要为,任何事情都要一分为二地看,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经过王虎、李高的一番争论,原则院长好象明白一些问题,最后决定说:“胡海的问题与院党支部无关,是行政上的事情,至少50倍的款要罚。”
再次经过王虎、李高的一番争论,原则院长原则同意对胡海处以20倍的罚款的“集体意见”,但还是要附加责令胡海要在全院职工会上作书面检查。
最后,王虎、李高也原则同意了原则院长的意见。
原则院长按原则办事的争论就这样结束了。在召开全院职工大会那天,只有院党支部书记郑同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