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女明星受商家之邀,来本市走穴,某大型广场现身十分钟,继而撤离。此消息一经散播,引得万人垂涎,仅我身边就有三五好友相邀,待女明星现身当日必然前往一睹风采,且风雨无阻! 还有三日之久,一好友已按耐不住,恨不得早些如愿。但,条件不允许其当日前往,因而分身无术的他如坐针毡,寝食难安。不仅如此,更是惆怅不已,心事重重。观其态可知严重性,倘若无缘与女明星相见,大有悔恨终生之意! 然而现实残酷无情,无论其怎样冥思苦想,终未良策,领导坚决不同意其为看女明星而请假,而其同事当日恰巧有事务缠身,必须处理。由此,便宣判其只能“敬候佳音”,而非身临其境! 女明星现身当日,本是万人空巷此时竟无立足之地。英姿煞爽的女明星惊艳亮相,光彩夺目引得众人惊声尖叫。和观众互动了几分钟,秀完事业线,又扭了两圈,女明星如时而退,台下依然高潮不断,阵阵呼声此起彼伏。 转日,忽闻好友被解聘了,原因很简单,擅离职守。我不解其因,昨日并未见他和我们一同前往,由此理应身在职岗,难不成其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晚间,见到好友,一问方知。他果然也捧场了,由于去的晚,未能挤到台前一睹女明星的真容,只能在水泄不通的外围远视,甚至连女明星的基本轮廓都看的很模糊。 惋惜之余,我问他:“为见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铤而走险,擅自离岗,因而丢掉饭碗,是否值得?”他略有所思,久久不语。估计是心生悔意,奈何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再问他:“倘若与女明星两两相对又能如何?她是否会问及你的姓名以及生活环境或家庭状况?”他答绝不可能。如此,我便告知朋友:“追星要理智,切勿盲目。况且你因见她一面而失去工作,她呢,毫不知情,甚至都不知道有你这么一个人!女明星之所以前到此完全是商业化的,为捞金而来。暂且不言她动机何在,关键是观众,倘若实在无暇,就放弃机会,别做一些得不偿失之事。” 我的朋友绝不可能是个例,万人中,我相信必然有如他一样无知的人。 许是我的一席话令他有所醒悟,他向我吐露心声,对于自己的莽撞,会后不跌,奈何为时已晚! 我这个朋友喜欢追星,并且钟意很多明星。身处在一线都市,隔三差五便会有明星往来。我唯恐他秉性难改,一旦喜欢的明星再来,难以自控,又继续劝解其:“我与她近在咫尺,甚至触手可及,又有何用?她也没有拉一下我的手,甚至连触碰一下都没有。不仅如此,我身旁的几位男士,嗓子都喊哑了,她也没有关切的问候一下。反之,你喊的越兴奋,她越高兴,此点可以证明其人气值。她的真容我看的一清二楚,可她会记得距离她几步之遥我的面容吗?这显然不太可能!她在台上只顾作秀了,没有正视任何人一眼,完全是利益的推动而已。别看她大呼小叫的‘你们好热情,我爱你们’,全是胡话!他认识谁啊,就爱的没完没了的……” 听了我的话,朋友果真是茅塞顿开了,并表示今后绝不盲目了。 这也是我想要的结果。 明星,人人都想看,毕竟是名人,相比于普通老百姓,的确有吸引力。并且追星也无过错,人之常情而已。追星,当做一种生活乐趣,或者态度,无所谓。但深陷其中,不可自拔,就岌岌可危了。明星也是凡人,没必要令人牵肠挂肚,日思夜想。倘若因为盲目的崇拜,而给自己造成伤害或损失,就更加的得不偿失了。况且,即使如此,她或他也未必知道,即使耳闻,又能如何?相信不言而喻…… 哎,女明星啊,你来本市一趟,赚的盆满钵满,尽兴而归。我朋友因此成了无业游民,虽然这不怪你,可却因此把我的周末给无情的剥夺了,朋友一场,我得陪他重新找份谋生之计了……